(一)体制创新:宏观预警管理与微观预警管理有机衔接
1.宏观层面:设立综合协调机构,建立高层次宏观预警调控机制
区域城市群经济预警管理是多部门、多项管理的大系统。要实现城市群经济预警管理长效化,必须建立以综合决策和协调管理为特点的模式。设立由各城市级领导牵头,由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对外经济与贸易委员会、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统计局、工商管理局、社会保障局以及金融等各相关专业部门组成的“区域城市群经济预警管理协调机构”,统筹行政管理资源和社会管理资源,以权威性的城市经济预警管理综合协调机制,促成城市经济预警管理各专业部门之间、各层级之间的良好协同关系。达到组织上确保政令畅通,形成管理合力;决策上确保科学民主,避免政出多门;运行上确保协调有序,节约行政成本。
2.微观层面:从微观上明确部门间衔接环节,形成部门联动的责任链条
部门分工的细化促进了专业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但也凸显了部门管理横向分割所带来的诸多弊端,条条立法体制和闭关锁国文化积淀又强化了部门专有意识和部门专属权力,加剧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从我国城市政府部门职责看,理顺体制、明确职责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政府领导和学界的重视.每一轮改革都在重新划分职能、职权方面花费了很大工夫,这无疑对解决职责不清、职责交叉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是往往忽视了各部门之间职责的衔接,其实质是忽视了行政管理特别是城市经济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在科学界定部门职能、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城市经济管理各专业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就城市经济管理事务,尤其是重要的、经常性事务作出与各部门相关性分析,科学界定每一部门在处理同一事物时的职责、时效、制约力、后果等关联度,这样才能使城市经济预警管理高层次决策、协调的作用有效发挥,各种制度得以落实,消除预警管理盲区,达到减少具体协调、增强整体合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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