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潇潇总是在黎宁面前说着关于方涛的点点滴滴。每一个细节,黎宁都会小心翼翼地记在心里。<br>比如,方涛喜欢踢足球,但最爱的其实是篮球,平时最喜欢看NBA,最喜欢的球星是艾弗森。比如,方涛不喜欢吃葱,每次菜里面有葱,都会小心翼翼地挑掉;比如,方涛最拿手的科目是生物,将来想做个生物学家;比如,方涛耳朵后面有个小小的胎记,是圆形的……<br>同时,黎宁也知道,许潇潇不喜欢足球,不会去看方涛比赛:她也不喜欢篮球,最烦方涛和自己讲NBA;她更不会为方涛挑掉菜里的葱。<br>许潇潇有这样的资本骄傲,她可以什么都不为方涛做,可是方涛依然会喜欢她,每天中午等她一起去吃饭,每天放学送她回家,在她上完体育课的时候,给她送来一瓶饮料……<br>黎宁觉得,方涛真是个好男生啊,那么温柔,那么体贴,即使看到那么不起眼的自己,也会露出最灿烂的微笑。可是,这样一个男生,只对许潇潇好。<br>“你应该对方涛好一点。”黎宁和许潇潇坐在秋千上,看着她认真地说。<br>“我对他已经够好了,我把初吻都给他了。”许潇潇随着秋千起伏着,脸上,是难掩的幸福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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