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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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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八一八剩女桑桑光辉灿烂的爱情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0402975
  • 作      者:
    苏妖著
  • 出 版 社 :
    新世界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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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包你笑到流泪哭到傻的最跌宕的爱情。爱上一个人,到底要有多大的勇气?经历过婚姻挫败的八零后女孩桑尚陌,碰到神秘男孩高铮,爱得炽烈疯狂,甘愿沦陷。一次小车祸,高铮暴露身份,原来他出身权贵。桑桑意识到这是真正的门不当户不对,于是设计忍痛逼得高铮离开了她……那曾穿过骨头渗进了髓里的爱,终将何去何从?
  老牛吃嫩草土鳖变金鱼,笑到流泪,哭到傻只因还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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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苏妖,伪艺术青年;生于八零初。零八年夏天中暑后,发神经写文。东西穿梭,南北游走。爱好众多,无一精专:最上瘾是音乐,最自得是摄影,最费神是思考,最即兴是设计,最耗票是时装,最痴迷是恋爱。无宗教信仰,无固定职业,无不良记录,无远大理想。追求甜蜜生活;典型不吃面包也要爱情的头号精神病,刚被放出来不久,频繁出没大家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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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八十后女孩桑尚陌,稀里糊涂地经历了一次短暂而失败的婚姻,因此对爱情失去了信心与勇气,碰到神秘男孩高铮,眼看着自己沦陷,却畏首畏尾,踌躇不前。同一时间,她亦结识了深得母亲喜爱的靠谱青年张一律,与之约会,每每不得欢。高铮是穷小子,张一律是精英,在爱情与面包,自我与社会之间摇摆过一番后,她最终选择了前者,却无奈家里嫌弃高铮贫困,坚决反对。桑与父母闹翻,离家出走与铮同居,蜜里调油地过着小日子。一次小车祸,铮父母向其妥协,铮回归了家庭。原来他出身权贵,桑意识到这才真正是门不当户不对,设计谋忍着痛逼得铮离开了她……明明是烈焰般的爱,无奈留给对方的却是彻骨冷意。那曾穿过骨头渗进了髓里的爱,终将何去又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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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我罗嗦这许多是想说,我是个晚熟的孩子。我的初潮来得比别人晚,初恋来得比别人晚,初吻也来得比别人晚。当其他女生已公然在寝室内讨论某项男女竞技运动的技术性细节时,我还迟迟没答应我那初恋想多次感触一下前胸柔软的请求。
  于是不久后,我便看到了四年前儿童节的那幕。之后某天,他千辛万苦把我逮到时说:“陌陌,你不是男生,你不了解那种冲动和需要。我是爱你的,我爱的是你。”我那时根本不相信他的话,也拒绝深思。现在想想,他说的或许是出自真心没假,可他没意识到他其实不爱我。那是喜欢,不是爱。爱要身心合一。你可以搞网恋满足你的精神需要,也可以搞一夜情填补你的身体空白,但请不要对你永不见面的网友或不再见面的ONS对象提“爱”这个字,这侮辱你自己的情商。虽然在初恋之后,我在寻找真爱的道路上又失败了一次半且因此身价暴跌,不具备足够发言权去讨论究竟什么是爱,但我至少能从经验教训中总结哪些肯定不是真爱。那时我们都还年轻,不该错把渺小的喜欢当成伟大的爱,都还根本不懂爱。像初恋那样不肯等到我愿意,或像我这样迟迟不肯交付身体,都说明我们距离爱还很远。爱应该是经得起等待的,同时却也是不需要迟疑的。
  初恋往往都会成为被掐断的花骨朵,被老师、被家长、被当事人自己……反正被谁都一样,我不觉得可惜。或许与他所带给我的震撼有关,从那天起,桑尚陌突然加快了成长的步伐。
  认识高锋是那之后一年。
  我和朋友去看演出。他在台上拨贝司,我在台下抛媚眼。说实话他们的主唱挺烂的,整体拉低了乐队的水平,可这又与我何干?我喜欢的是他,准确地说是他的肢体。那是我长那么大头一次发觉,原来异性除了脸孔,身体某部分也可以令人目不转睛:灯光下他拨着贝斯的手臂的线条,完美极了。
  不知是否飒蜜(北京词儿,意为漂亮姑娘——作者注)。我电波或磁场太强,我身穿一团漆黑、身处一团漆黑,竟被他在台上收到了信号,冲我勾嘴角。我离开台子走到一远角,依旧是漆黑,四下无人。现场刹音在一波技巧性高潮后,他没和同伴去后台,直接过来和我对面坐下。隔着桌子,我们什么也没说,对望着傻笑。临末,乐队成员都搭他的车走,他也带上我,算一胜利果实吧。把他们逐个送回家
  后,他把车开到一个我已记不得是哪儿的地儿,就这样跟我待了一夜。那一夜我们不停地纯接吻啊纯接吻。
  我在京城早上五点的晨光中醒来。灰雾茫茫,我却觉得一切突然就明朗了起来,有种即将脱胎换骨的预感。
  我们开始三天两见,我陪他排练、四处吃饭,我在洗漱好倒上床时接到他电话便抓
  起衣服溜出校门钻进他车里。我们宛如新鲜的情侣,一切滋长得自然而迅速。我说“宛如”是因为,他当时是有女朋友的。我最初并不知道,也没想知道。他有女朋友是理所当然。我挺喜欢他,哦不,我挺喜欢他的肢体,更确切地说是他的手臂,但并不想要人家的感情,我跩着呢我。直到有天排练,他抱怨我磁场令他严重分神,命令我弹开,于是我在角落里他另外一把贝司上看见一张那种傻傻的情侣大头照。他见我瞧见了,也不尴尬,说:“我朋友。”我说:“嗯,没想到是这型的,怪不得她从不来这儿,准是受不了你们的噪音。”他什么也没说,上来亲了我一口,然后走开继续调他的效果器。我和乐队其他成员相处愉快,没人跟我提到过他贝司上的女朋友。我也不去猜想原因,那从不是我想要的头衔。瞧我这小三儿当的,多高尚。我把第一次给了他是在认识后一个多月,虽然直到现在我仍不确定那究竟算不算我的第一次,因为我们的第一次是不成功的。第二次也不成功,第三次又没成功。问题在我,他老是进不去,而我又充分地不配合,拳脚相加。我非常有失处女风度地、气急败坏地问他:“高锋你到底会不会啊?”他狠狠地“切……”了一声,一副不跟我一般见识的模样。后来我们放弃了,可依旧粘在一起,跟之前没两样。他写歌给我一我得承认对女孩儿,这招巨狠巨无敌。他们乐队一向搞噪,喧唱这个那个主义,他本是贝司手,可他却作出柔缓的曲子,填出抒情的词,配他不娴熟的吉他,录下送给我。可惜这并不能改变我没有也不打算爱上他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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