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北京一夜
北京一夜,是漫长的,楼下有人嬉戏,楼上有人热舞,只有我,独自站在阳台。而你,是否和我一样,想从天空中最亮的那一颗星辰里,探寻到彼此的位置?
——陈芹
北京,烟花三月依旧有些寒意。
窗外,雨水纷至沓来,一点一滴地拍打在玻璃门窗上。
口中的烟缓缓地呼向被雨水打击的玻璃,然后反弹,扑在自己的脸上,渐渐晕开。
他背对着自己的下属,在她看不到的另一端面色凝重。
晋曲阳——陈芹所在公司的老总。陈芹一直认为他就是自己的伯乐,因为是他把她带到了这个公司,告诉自己,北京,还是有爱的。
爱,是需要用心体会的。在这个充满尔虞我诈的社会里,在这种时时刻刻都需要出人头地、时而如刺猬般武装自己、时而又必须婉约的现实里,君子之交,过多的是对友情的诠释。
这犹如她和袅袅,也犹如她和晋曲阳,一个仿佛是拐,携手走过那段异乡的无数日夜;一个则是杖,撑起的是她对自己的又一段旅程。告别了地下室里弥漫的霉味和一些残缺的不完整的记忆——有故意忽略的,有不堪回首的,有如白色笼罩的窒息气味,迎头的就是日出。
记得袅袅曾掐着她的脖子问她,“你是不是关系户,怎么涨工资比我们这些老员工还快?”
她和袅袅在同一家公司,从下属到平起平坐,袅袅没少挤兑她。办公室的争斗总是那么不经意的存在,却又没有绝对的敌对,于是说这话的时候,她们已经一笑泯过恩仇。
还记得那时的自己也是这么笑着,很优雅的那种,刚想说些什么吧,就见袅袅已经放下她勾在自己脖子上的手,摊在一边椅子上摇头,似乎是在否定某种观念,“不可能啊,不可能,你要是关系户,之前会住地下室?”
的确是不太可能,可这三个字,确实也是让当时的陈芹微微愣了一下,瞬间勾起了某种回忆。
那是刚到北京半年吧,她住在地下室,和好多人共用一个卫生间,合用一个炉具,同闻发霉的味道。那些同是北漂的人都喜欢叫她煎蛋公主,因为她的晚餐都是清一色的稀饭配煎蛋。
一个碗里磕上两个蛋,加点盐巴、味精、酱油,再掺点儿水,打散了后放锅里一煎,来回翻炒几次。出锅时,黄色的表皮,泛着油光。可吃起来软软的,很像家乡的豆花,那种感觉,好像一下就回到了小时候。那时是某人在翻弄锅铲,她则在旁边添乱,抓着一大把的葱花,就等在最重要的时候,五爪一张,在锅里天女散花。
那时爸妈总是很忙,每到天黑时分,如果家里的大人还没回家,他总是会这样先填饱她的肚子。他还总说这是最重要的一道工序,蛋好不好吃,就在这个点儿上。可她现在却刻意忽略,随便翻翻,起锅时一样香飘走廊,每每引得隔壁的人闻香而至。
如今再回首,似梦似幻。
眼前,是晋曲阳熟悉的身影,背靠磨砂窗户,或许此时的磁场适合缅怀,所以他和她才会一样的回忆起一些往事。
“晋总!”
身后低低的话音传来,让晋曲阳回过神,伸手把鼻梁上的眼镜往上推了推,恢复了一贯的沉着。
刚才,他把她叫进来,却始终不发一语。
陈芹犹豫了一下,还是先开了口,“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嗯,有事!”他绕到办公桌后,坐下,相望,“陈芹,想回去吗?”他带着咨询的口吻问道。
只见陈芹笑眯眯地从口袋里掏出已经打好的辞职信,平摊放在桌角,收回手,又笔直地站着。“真心有灵犀。”晋曲阳含糊地说了一句,伸手把信拿了过来,只是看都没看,就揉成了一团,轻松地扔进废纸篓。
陈芹惊讶,“您刚才不是还说我们心有灵犀,这会儿怎么就后悔了?晋总,我该回去了,这也是您希望的不是?您放心,工作我一定交接好,我一定坚守到最后一刻。”
晋曲阳笑眯眯地看着自己这个得力助手,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一年了,她齐耳短发没变过,夏天T恤牛仔、冬天毛衣牛仔,一年四季的一如既往,或许把她扔进大学里,人家指不定还会追着她叫小师妹!为此,他是既开心又难过,开心的是在这种纸醉金迷的世界里,能看到这个淡泊、清澈的家伙在眼前晃来晃去,心情总会在浑浊之时变得澄清;难过的是一个这样的人,怎么带出去见客户呢?
还记得那次他也曾对着她大发脾气,指着她鼻尖骂:“叫你和客户吃饭,你穿得和小学生一样就算了,人家叫你喝杯酒怎么了,又不是叫你三陪,难道你老师没教你,识时务者为俊杰吗?”
那时的他为了差点儿损失一个亿的业务着急,而她也是这样揪着衣角,站在自己的面前,脸上有着些许的诚惶诚恐,眼神却专注如初。虽然她依旧淡定,可黑色眼睛里那层迷蒙的雾气,还是让自己没再忍心骂下去。其实或许真是自己错了,公司聚会上滴酒不沾的她,能陪客户喝了两杯,该是极限了吧?
其实这也是他最欣赏她的地方。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她总是显得那么处变不惊,那么安然自得,好像她总是下意识地隔着一层膜,不伤害别人却也不接受别人的任何东西,包括友好,包括伤害。
晋曲阳回过神,轻轻地开口,“陈芹,我撕辞职信不是不让你走,是想告诉你,你可以不用辞职,原本总公司的总经理助理突然辞职了,你去补空吧。当然,薪水肯定没我给你的高,我今年就给你涨了五次工资,绝对的标兵好老板。”
晋曲阳看着陈芹有点儿发傻的表情,单手撑住下巴,用满怀真挚的眼神看过去,“怎么样,有意见?要是你不想走……”
“没有!”陈芹慌乱地摇头,这等好事,怎么能拒绝呢?
“什么时候出发都可以!我这边的工作已经和袅袅交接得差不多了!”她接下了他的话,却没留下一丝容人反驳的余地。
“哎,终究无法逾越啊!”晋曲阳在陈芹满是疑问的眼神下摆了摆手,内心的纠结隐藏在眼角,“去吧,从哪来回哪去吧。”
“别啊,晋总,为了感谢您对我的照顾,我晚上请客!”
“就和我?”晋曲阳半眯眼睛,笑容满面。
“大家一起。”陈芹笑嘻嘻地抬头走出了办公室,前面一片大好河山,后面的悲愤交加自然能够忽略。
真是和那个人一样黑,晋曲阳无奈地捶胸,恨不得一掌劈了眼前的桌子,不过太硬,抚摸一下之后打开电脑。
163的邮箱还开着,信刚好写到一半,可这时候却不想写了,随意地敲打,不过只有短短四字——如你所愿。
离别宴的地点是大家投票决定的,在那家新开张不久的小酒馆,据说佳酿很醇,大家伙就冲着这个去的。
其实离别宴就是用来告别的,告别了这里,回到那里,稍微整理了行装,晚上便是最后一夜。
回去,她是真的想回去,只是找不到借口,找不到理由,所以一直让自己这么漂着。可人总有漂累的时候,一张床上一个深陷的印子,当发现电视新闻里有着那些熟悉的人和熟悉的事时,她便决定该回去了。也许是因为那时候,自己才明白,选择其实永远在自己身上。,
就像两年前出来时,陈朝说的,你走到天涯海角,你不照样是你,一样的脑子,一样的思维,不一样的只是选择。只是这个选择让人如蜕皮般成长,痛过,哭过,然后笑了。
离别宴上,热闹依旧,只是泪洒当场的戏码始终没有上演,或许是因为身为主人的陈芹原本就不是个热络的人,或者说她早就学会了不能太热络。虽然也不孤僻,只是让人看来有点儿冷淡。
在洗尘宴上,有同事借着酒劲猛拍她的肩膀,“陈芹啊!我有时还真摸不透你,偶尔单纯得要死,偶尔又看似精明。每天不论外面发生什么事,你就一与世无争的菩萨模样。”这个在办公室混了大半辈子的前辈指着陈芹的脸,“看看,就这样,好像那裁员减薪、你争我夺都上不了你的眼。你就这点儿不招人待见,完全分不清你是敌是友啊!”
只是不管是敌是友,当从不喝酒的陈芹豪迈地起身,端起身边一杯透明的散发着浓郁醇香的白酒来的时候,一切的隔阂仿佛在烟熏酒香中烟消云散而去。
红晕双飞攀上脸颊,白酒的灼热感在几秒后开始散发出来,陈芹原本白皙的脸蛋因为这层不经意的涂抹,变得娇憨而可爱。
袅袅拿过酒的包装盒研究了半天,伸手搂过她的小蛮腰,“小样,六十度呢,你以为掺开水的呢?”
“没啊,高兴嘛!”陈芹憨憨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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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紫
陈朝——我该说点什么呢。流年似水,情深如斯;弱水三千,我只取一飘饮。大家都说他深情,他等了这么多年,多么的不容易……等待已成了习惯,只是他也没有办法,因为它已渗透到他的生活:他的世界,没有她,就没有幸福,虽然他还在生活,生活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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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让人心动的故事,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朝露若颜》,初次听到这个名字,就让我仿佛看到这样的一幅画面:迎着朝阳,两个小孩在一起嬉戏,经过时间的洗涤,在夕阳下,两个人手挽着手,共享阳光。这是多么浪漫的一幅画面啊,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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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用多一点点的辛苦,来交换多一点点的幸福。就算幸福还有一段路,等我们学会忍耐和付出,这爱情一定会有张证书,证明从此,不孤独。”这是燕姿的歌词,也是这篇文章的注脚!我觉得文章很细腻很动人,每个人都是各自世界里的主角,无论是阴暗潮湿的世界,还是快乐明媚的世界,都诠释得很丰满。
——逆向街上
看喜夏的文字,充盈着湛蓝天空和海洋味道一般的气息。心,在浮躁的夏日,一点点沉静下来,连热气,都化作一点点的溢暖,一点一滴沁入皮肤,化作心里一道美丽。
——璇宝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