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 楚珊珊中了爱神的箭
楚珊珊开着她的沃尔沃,在马路上欢快地行驶。她的车玲珑精美,红色的,像一只雪血红的没有一根杂毛的大鸟,不论是宽敞的林阴道,还是狭窄的小路,她的红鸟发出欢快的呜叫,一掠而过。她喜欢开车的感觉,尤其喜欢为自己心仪的男人开车。在谭少灵冷峻、内敛的目光注视下,她感到一种温爱,更是感到一种透彻的痛快,她会打开车顶盖,让瀑布似的长发像旗帜一样飘起来。
此刻谭少灵不在身旁,不过,她是在为他办事,虽说并不是很情愿,但是他的目光具有杀伤力。
“你为什么一定要让我去找老爸?我不愿意找他,他的事我从来不问,没有兴趣……”谭少灵的目光从她脸上移开,好一会问:“你还是不愿意?”
楚珊珊说:“你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可我就是不愿意求我老爸,我不想依靠他,我要走自己的路,你懂吗?”“要是自己没有路呢?”“没有路,可能吗?”
他说:“现在我就没有路。”她还是说:“我不想去,你能理解我吗?”谭少灵冷冷一笑,掉头就走,他身子颀长,上下一袭黑衣,走开后头都不回,简直是个冷酷之神。“少灵,我听你的,还不行吗……”她哭着喊出来,嘴唇咬出血了。
现在是上午十点半,车顶篷打开了,金色的阳光像瀑布一样从摩天大厦的顶端泻下来,透过浓密的树影,她满目都是斑斑点点的光亮,这个感觉很好。此刻她是去见她的老爹楚南雄,她已经有五天没有见到老爹了。他的行踪飘忽不定,天南海北说飞就飞,风景绝佳之地都有他的别墅,所以一年到头,楚珊珊和老爹在一幢楼里过夜的日子十分有限。她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甚至为此抱有一种快乐的敌意。你不是天马行空自以为了不起吗?那么,我对老子叛逆,你说东我偏偏朝西,就是天经地义!
手机响了,她放慢了速度,在皮包里摸到了手机,是女友郭懿君打来的。郭懿君的声音很急:“珊珊,你在哪里?”
“我在马路上,你听见声音了吗?”她拍打几下喇叭,嘟嘟嘟,“我在兜风,好开心哟。”
“兜风?我的小师妹,你真有心情。”对方的语气突然显得强硬,“告诉我,你在什么位置,我要见你,立刻就要见。”
她的口气让楚珊珊不舒服,她觉得她像一只要用屁股上的金刺蜇人的蜜蜂。不过,她的情绪或许能理解,楚珊珊猜出她气汹汹要蜇人的原因,心里暗自发笑,说:“我们有一个星期没见面了吧?我的师姐,我也好想你。可是对不起,现在不行,我没有时间……”
郭懿君打断她的话说:“不,我必须立刻见到你,晚一点都不行。告诉我,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哪里?我自己都不知道,也许在北京路上,也许在中山路口。我的红鸟飞到哪里,我就在哪里。哦,来了一只灰鸟,蠢极了,它飞得这么慢,还挡在我前面……”她把语调弄得十分夸张,世界上最开心的事无过于搞恶作剧。话机里传出恨恨的声音:“你有完没完?”她仿佛看见了师姐一排雪白的结实的牙齿,像要把她灵巧的舌头咬断。
她的红鸟在舒畅地飞翔。穿着大格子长裙的郭懿君在眼前浮现出来,她不由在心底说了声:“得罪了。”她们两个是大学同学,她们属于那种非常接近、同时又非常对立的一对。她俩的性格都很鲜明,一个是热烈近似于幼稚,近似于张狂,但内心里有奥妙文章;而郭懿君却是冷冷的,和人说话爱理不理,多用短句子,讲话不超过三句,所以在同学中有个“冷美人”的雅号。两人在质地上是不和谐的,但她们都出众,在同学中就有鹤立鸡群的感觉,难免受到莫名的敌意。于是她们情不自禁靠到一起,有种惺惺惜惺惺的意思。在一起了,不管干什么,就是竞争男性朋友,都有够格的对手了,这是很刺激很愉快的。
在毕业的晚会上,郭懿君上去跳了个独舞,她骨骼粗大,舞姿热烈奔放,富有表现力,赢得满场喝彩。她走下来了,楚珊珊在她的耳边说:“你的新疆舞跳得真好!”郭懿君刚才还在得意,马上沉下脸,“不对,我跳的不是新疆舞,是蒙古舞。”“谁管你跳的是什么,都一个样。”“那只能说明你有眼无珠。”当然,这样的场面并不多,更多的时候,她们友谊的绸带鲜亮美丽。她们手挽着手,一起上奢华的商厦购物。背起双肩包,一起到西北去旅行。有时兴起,一个跳上另一个的床,钻进一条被子,脚抵着脚,互递着锐利、机敏的话锋。
前面有个拐弯,她让红鸟侧身向左飞去,大梧桐树后忽然闪出一个人影,向她的车扑来。她大吃一惊,急忙踩刹闸,最初的惊悸过后,她发现挡在车前的就是郭懿君。“你,你不要命啦!”
“知道你要从这里走,我专门候着你呢。”她略为显长的脸上浮起高傲的笑容。
她的自信让楚珊珊有一种被人算计了的难堪,她把车子停到边上,跳下来。“说吧,你有什么事?”郭懿君的目光像长枪一样挑过来,“昨天晚上十一点钟之前你在哪里,和谁在一起,你们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刚才楚珊珊还在想怎么遮掩,被她点穿反倒坦然了。她晶莹丰润的脸上闪着新鲜苹果一样的光泽。“和少灵在一起呀,我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你呢。我们在一起吃了晚饭,还喝了酒。少灵的酒量不行,还不如你呢。后来我们一起到玄武湖去了。”
郭懿君的齿缝里吐出飕飕的寒气:“楚珊珊,你行啊,我小看你了,你出息了,出息得我不认识了。告诉你,我和少灵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你只能枉费心机。”她的身子禁不住发抖了,可是她不能让对手看出自己胆怯,索性蛮横道:“是谁让我见到少灵的?见了就由不得别人了。”
郭懿君的嘴角边浮起轻蔑的笑容,“这么说,解铃还要系铃人了。老实对你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对少灵的理解能够超过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他的爸爸八年前突然失踪了,他痛苦得要疯掉了,是我把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她话音刚落,楚珊珊差不多欢叫起来:“那好啊,我的妈妈也死于非命,这么说,我们两个是同病相怜了。”
郭懿君一愣,很快挑起眉锋,“走着瞧吧,我不会输给你!”她掉头就走,一眨眼不见了。不知道是走进街心花园,还是在路口拐弯了,她的消失和她的出现一样突然。
红鸟继续飞起来,刚才的一幕犹如黑色的路障不时出现,妨碍楚珊珊的驾驶视线。她想,我真是倒霉,为什么刚品尝到欢乐,接下来总是让我心痛?她是一个情绪特别容易波动的女孩,对外界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为,她有这个父亲是最大的幸福。但她不是这么认为,她觉得父亲无数的金钱没有把她从失去母亲的痛苦中解救出来。有段时间,她和同龄人混在一起,拼命扮酷,穿很暴露的衣裳,说话恨声恨气,实际上心里是空洞和胆怯。后来她不想和他们一起混了,就让老爸给她买了辆车,一个人开车到处跑,什么地方都去,没有目的。伤心了暗暗流泪。母亲过世后,她学会了独自看夜空。黑夜中散落着稀疏的星星,星星射出晶莹的光亮,是多么神幻和诱人。她要一辆血红的车子,就是希望车子真的变成红鸟,驮着她向空中奇幻地飞去。她知道自己不是光,只是星光和黑夜的交接部分。她饥渴地等待着光的降临。不久前,郭懿君领她参加一个派对,从而认识了谭少灵。谭少灵就这是这样的光之子,他英俊潇洒、聪明,也很幽默,有着年轻人少有的成熟。她觉得自己就像黑夜缠住星星一样缠住谭少灵,他的光亮把她也照得透明。她仿佛看见母亲在高渺的地方点头含笑。尽管她获得的手段有些不光明,但得到了,就不愿再失去。她知道郭懿君比自己有心机,可是她横下心,死活也不会让步。
车子驶上中央大道,她看见皇都大厦了。这是一幢三十多层的大楼,顶部是玫瑰红的,底座是鹅黄的,顶端尖尖的,直刺天空,而四壁却是拱圆形的,在粗大的棱架之间,是天蓝色的幕墙玻璃,显得豪华气派,但不知是谁传出来的,说它像只鸟笼。楚珊珊也认真看过,真的很像。
楚珊珊走进大楼,乘电梯直达二十九楼。走出电梯,迎面是一块硕大的印花玻璃,琉璃上密布着细碎、美妙的花纹,下面是一个朱红的实木大桌子,桌子后边坐着一个靓丽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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