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读《我爱你,再见》
王棣/文
总是喜欢这样的女子,优雅、落寞、倔强、坚强,像一棵在阳光中静静绽放的雏菊,有着野生的骄傲和卑微。只要一人懂她,便足够。总是喜欢那样的男子,剑眉星目,风神俊逸,只需一袭白衣便可羽化登仙。只因为有她,便甘愿沾上尘世的泥土;只因为有她,便离不开这人间烟火。
从《刺青》到《我爱你,再见》,小禅笔下的爱情便如我所期待的那般纯净。不再年轻的日子里,只有我们,互相记得对方青涩时绝世的容颜。“我曾爱过你,灼灼容颜;我曾爱过你,四月的烟花;我曾爱过你,生死契阔。”曾经拥有过,痴痴地爱过,为另一个人心心念念衣带渐宽过,于我,便已欣慰。开到荼靡花事了,爱情本身就是一场甜美的苦役。没有谁欠了谁,只有谁更爱谁。有的时候,转过身,错过的便是一辈子。洛央夏喜欢烟花,那样两个字,空灵伤感,充满了前世之美。或许,她也是烟花一样寂寞的女子吧。没有了楚良生,便无人欣赏这开放到妖艳的孤绝。央夏和良生,两株凄冷的红棉,纵使在热闹的人群中也是孤单到冷。他们俩何其相似,“那样慵懒的美,不张扬,私自,是鸦片似的幽香,有着粉色的暖。”这样的味道,是毒,是蛊,无力自拔。你看我,是欢若见怜时;我看你,已是死生契阔。是前世欠下的孽要今生来还?那么,在三生石上我们究竟刻下了多少个圈才换来今生的缠绵?
合上书,闭眼。彷佛有一只冰冷的手放在我心上,狠狠地攥了一把,痛的不能呼吸。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那么彷徨无助,是因为爱了么?眼泪一滴一滴的滴落到面前的宣纸上,看墨色氤氲开来,终于少年的面目变得模糊。自认为是个冷静的人,冷静到冷血。不承想,还是被这样薄凉的文字所打动,在别人的故事里流下自己的泪。央夏从十七岁开始的爱情,初恋遇到的便是楚良生这般倾国倾城的男子:“后面是波涛起伏的薰衣草,前面是风吹起衣角的白衣少年,白衣黑裤,眼角全是空山静雨的微笑。”纵我是她,也免不了沉沦。你是人间四月天,不早不晚,十七岁那年,我们相遇。从此,为你害羞为你低头,为你换了容颜。这种爱,应是至死不悔的吧?当良辰想要代替良生来爱她的时候,她只有三个字:“心已凉”。普通的三个字,触目惊心,前世今生都跌落成琉璃的碎片,倒映出的,无非是良生的影子。
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突然间就想起这首词,爱了,就有爱的样子。时光暗淡了红颜,当初的鲜活也被磨成灰色,残留的,只有当初心上的那滴泪。初恋的惊鸿一瞬,是注定的结,唯你可解。你若离我而去,陌陌红尘,让我何处找寻?情之一字,实在难解。恰如《游园惊梦》开首: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我爱你,再见》却是应了这句话。若不能长相厮守,何妨轻轻说声再见。所有来不及的一切,在往生必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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