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十六号
作为一个恪尽职守的人,黄大方总会在每天傍晚准时出现在清江路,令这条著名商业街上的所有人都禁不住大皱眉头,但还不得不笑脸相迎。当然,黄大方也会还以友好的笑容。
“怎么样,今天的份钱准备好了吧?”他亲切地拍着大家的肩膀,“没有麻烦是最好的,和气生财,和气生财!”
偶尔有人一下子拿不出钱来,他也绝不生气,而是体现出入如其名的大方:“没关系,明天补上就行了,外加三成利息。”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嘛!”他补充说。不过另~方面,此人也极有职业道德,保护费就是保护费,除此之外,他连别人一个鸡蛋都没拿过。因此当这天晚上,他提出要借地休息一下时,泰丰酒楼的汪掌柜显得颇为惊讶。
“怏,送黄大爷到最好的雅间,”他赶忙冲着伙计吼道,“招呼老郑做一桌……”
黄大方疲惫地摆摆手:“不用了,我就是有点累,借你这儿休息一下,随便给我找个地方就行。”他面色蜡黄,看来的确状况不佳。汪掌柜不敢多言,仍然命令伙计将他送到了雅间,然后悄悄掩上门。
此后黄大方一直没有从雅间里出来过,汪掌柜也不敢去惊动他老人家。但外间的客人走了一桌又~桌,月上中天,到了打烊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亲手捧了茶壶去敲门:“黄大爷,您要不要换壶茶?”
但黄大爷没有应声。汪掌柜壮着胆子轻轻推开门,探头一望,随即连楼下正在打扫的伙计都听到了他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蛮虎一直偷偷喜欢着隔壁摊位那个每天清早过来卖花的小姑娘,但他也很清楚,夸父和人不可能在一起,所以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想一想而已。两入的摊位挨在一起,一个卖菜一个卖花。两个月了,他只知道对方的名字叫小翠,知道这姑娘住在城南的贫民地带,每天天不亮就过来,很晚才回家,经常天都黑了,还看着眼前剩下的几枝花发愁。而最近天气越来越冷,卖花的生意更不好做。每到这时候,蛮虎就很同情:菜卖不出去大不了带回去自己吃,反正夸父饭量大,可是花卖不掉怎么办呢?他有时会在街边招来几个小孩,偷偷塞给他们几个钱,让他们把剩下的花都买走。
但是今天她没有来。蛮虎心里始终被不安的情绪所笼罩,这不是她的作风。他等了好一会儿,直到太阳的热度已经让他的额头微微出汗,终于觉得自己无法再等下去了,于是匆匆收拾好摊子,走向城南。
夸父在这样的和平年代虽然不算罕见,但走在路上依然引人侧目,但蛮虎顾不上去在意。走到城南才反应过来,他压根不知道小翠住在哪儿,城南那么大,却到哪里去找?正在踌躇,突然发现前方乱哄哄的,好像发生了什么事。人们脸上挂着惊惶而略带兴奋的表情,叽叽喳喳地谈论着什么。
一些捕快模样的人一面喝散人群,一面向前疾奔。突然之间,他心里有了一种很不祥的预感,好像有什么滑腻冰冷的东西在心里爬动。他深吸一口气,慢慢跟了上去,每跨出一步,那种恐惧感就加深一层。
牛阿四双目圆睁,牙关咬得咯略作响,手里的木棍几乎要被捏断了,身边的牛阿二慌忙按住他的胳膊。
“捉奸在床!兄弟!”他说,“你现在进去,他们俩什么事都还没做呢,随便编个借口就能跟官府搪塞过去,你就变成恶意行凶了!”
“我他妈的怎么能忍得住!”阿四近乎咆哮着说,“这要换了是你老婆,你怎么做!”
阿二恼了:“你明知道我没老婆还那么说!”
阿四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不敢再多言,但心中冲将进去把这对奸夫淫妇痛打一顿的念头仍然没有消减。他强忍着怒火,耐心等待着,耳中隐隐传来男女二人的调笑声,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痛不欲生。身上不断有蚊虫飞来爬去,在他的身上留下一个个红肿的疙瘩,这更增添了他的火气。
但是这对狗男女似乎就是不着急,还在啰啰嗦嗦地说些什么,牛阿四眼睛里都快喷火了。正当他按捺不住准备先打了狗日的再说时,却忽然听到老婆的尖叫声。
“你怎么了?喂,说话呀!”老婆的声调已经完全变了,“妈呀!救命呀!”
阿四顾不得其他,从地上跳起来,破门而入。阿二叹了口气,只好跟进去,但刚到门口就被狠狠撞了一下,摔倒在地。
撞倒他的是弟弟阿四。阿四面色惨白,五官变形,嘴唇颤抖着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不理会哥哥的叫喊,好似一只受了惊的兔子,一溜烟就没影了。
阿二揉着胸口慢慢站起来,嘴里咒骂着发疯的弟弟,扶着门框往屋里看了一眼,然后他肆无忌惮地晕了过去。
以上事件均发生于12个对时之内,发生于某一个微寒的深秋,发生于黄金港口淮安城。淮安城是一座了不起的城市,这座城市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人们都忙碌于赚钱,通常对一般的市井流言缺乏足够的热情。对于他们而言,与其去关心谁谁谁家的地窖里藏了多少金子,倒还不如自己踏踏实实想办法从别人口袋里榨出点钱来。一位署名邢万里的旅行家——据说全九州的旅行家都叫邢万里,以便形成品牌效应,不知道是不是跟淮安入学的——曾在书里说:
“我很惊叹于淮安的忙碌与充实。人们像奔流的海水一样永远不知疲倦,连行走的速度都比其他城市的人要快。这里的人总是精明而务实,虽然关注各种细节,却绝不会把一丁点儿注意力放在与自己生计无关的事物上。当我走在淮安,向人们打听淮安的风物人情时,他们的反应往往是冷漠而敷衍的,后来我换了一种方法,有意无意地流露出对他们经营的货物的些许兴趣,他们会立即转变得很热情。”
但在这一天,这一个看似再平常不过的清晨,整个淮安陷入了一种无法遏制的恐慌。这种恐蔗上一次蔓延的时候,还得追溯到早已结束的乱世时代。那时在朝不保夕的战火阴云下,人们终于发觉,生意上的事没有太多好关心的了,还是自己的命最值钱。
现在,这样一个类似的时期似乎又悄然来临了。人们都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传递着同样的担忧:下一个会轮到我吗?
“说不定下一个就会轮到我呢,”传令使喃喃地说,“这是我这一生所见到的最诡异的事件。”
“轮到你?只怕你还没这么好的运气。”三十六号一边说,一边抓着一块干果往嘴里送,“一般而言,不经过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不可能形成如此完美的干尸。”
传令使看着三十六号津津有味地咀嚼,强忍着胃部的剧烈不适,低下头看着这具干尸。诚如三十六号所言,该干尸的确堪称完美,连表皮都几乎毫无破损,然而一丁点血肉都没有了,全部的水分都已消失,整块皮紧绷绷地包裹在骨头上,呈现出灰黄的色泽。这样的尸体谁看了都会不寒而栗,三十六号却依然能满不在乎地吃东西,而且恰好吃的是脱水的干果。传令使禁不住仔细看了这个人两眼,他面部的线条棱角分明,带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眼神却始终散散的,并不露锋芒。
组织把这件事交给他做,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传令使想。
“而且必须要在极高温、极干旱的条件下,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三十六号补充说,“宛州不可能找出这样的地方。你真的确定,这家伙是在三个对时之内变成这样的?”
传令使摇摇头:“确切地说,两个多对时。他是当地黑帮对淮安城的商铺进行勒索敲诈的小头目,至少有十七个人看到他活着走进一家酒楼的雅间,但此后再也没出来,等打烊时发现,就变成了这副德性。”
他想了想,小心翼翼地问:“我对药物这种东西不是太熟悉,不过,是不是有某些特殊的毒药可以达到这种效果呢?”
“我也不是太熟悉,”三十六号说,“在我的印象里,只能想到十一种配方可以让人迅速脱水,可是……这些药物都无法解释这个问题。”
他伸出手,指向干尸的头颅。这具干瘪而毫无生气的躯体上,那颗头颅却令人不寒而栗地保持着栩栩如生的姿态。确切地说,它比一般人的头颅看上去更加唇红齿白、娇艳欲滴,色彩鲜明得不正常,倒像是精雕细作的蜡像的头部。任何人看到这颗头,都会担心它什么时候会突然睁开眼睛,冲着自己龇牙一笑。这一刹那,传令使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似乎是那死尸身躯里的所有精魄都被头颅吸走了。
“真漂亮,不是么?”三十六号说,“我觉得这简直就是雕塑家心目中的完美作品。”
传令使叹了口气:“怪不得上头要把这件事情交给你,你的神经果然和一般人不一样。”
“好吧,那么你告诉我,一个黑帮的小混混被杀了,干吗要来请我出手?我的业务范围什么时候变得跟那些游手好闲的游侠一样广泛了?”
三十六号问。
“因为这小子其实是组织里的人,”传令使简洁地说,“更何况,一夜之间发生那么多起一模一样的惨剧,上头也很希望弄明白缘由,说不定会找到一些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三十六号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惊奇的意味:“哦?发生了很多起?”
传令使点点头:“目前已发现二十三起,这个数字大概还在不断扩大。
我说,从昨天到今天,这件事情已经在淮安城传得沸沸扬扬了,你居然一点不知道?”
三十六号懒洋洋地回答:“在我需要用到它之前,我从来不对任何消息感兴趣。”
传令使离去后,三十六号在这具尸体前坐了一会儿,为自己将要采取的行动理清了头绪,然后在中午的时候出门。这座城市于他而言不过是个驿站,没有任何温情存在于其间,但他仍然对整个淮安的结构了如指掌。这不过是出于一种职业习惯:要杀一个人,先要了解这个人身边的一切。
但这一次的任务并不是杀人,而是寻找杀人凶手——如果存在的话——这很出乎他的意料。加入组织三年多来,他还没想过有一天接到任务并不是去把活人变成尸体,而是对着一具尸体坐上半天。虽然该尸体的脑袋看上去像一件艺术品,这个任务仍然让他不太愉快。从心底里,三十六号还是比较喜欢杀人。当他的箭准确地穿透敌人喉咙时,内心总能体会到一种冷酷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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