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字子桓,曹操次子,汉灵帝中平四年(公元187年)生于谯(今安徽省毫州市)。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二十二年立为魏太子。二十五年曹操卒,曹丕继承其官职和爵位,为丞相、魏王。是年冬,废汉自立为大魏皇帝,在位七年。黄初七年(公元226年)卒,终年四十岁,谥文帝。
曹丕"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陈寿《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自述五岁学射箭,六岁而知射,八岁会骑马。十岁时随父南征刘表,亲兄子修阵亡,他因善骑射而得以脱险。平时工剑、弹、棋,技能戏弄,不减其父;战时运筹帷幄,料敌如神,尝对人说:"吾策之于帷幕之内,诸将奋击于万里之外,其相应若合符节。"然而,曹丕并不仅仅只是一介武夫,他亦好文学。据记载,他八岁时就已经"能属文","少诵诗、论,及长而备历五经、四部、《史》、《汉》、诸子百家之言,靡不毕览",实在是文武全才。
曹丕执政期间,很想更新一番气象。曾两次兴师伐吴,力图完成父亲未竞之统一大业,只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未能如愿。他内心很仰慕汉文帝,曾著《太宗论》,推崇其为君之道,立志做一个"宽仁弘厚、躬修玄默、以俭率下、奉生送终、事从省约"的仁君。他所施行的一些政治措施确也表明了这种心迹:他吸取东汉政纲紊乱的教训,下诏明令"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宦人为官,不得过诸署令"。下令除了"谋反大逆"之外,民间其他事端不得相告讼。广询臣民,求贤礼士。广议轻刑,以惠百姓。止复仇,禁淫祀,薄赋税,罢墓祭。多次遣使者巡行各地,问民间疾苦,赈济灾民,不愧为"旧式明君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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