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1436—1516)字时雍,号东山,明华容县人。与王恕、马文生一起,称为“弘治三君子”。宪宗成化元年(1465)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后迁郎中。孝宗弘治二年(1489),升广东右布政使,亲往谕导、平息广西田州泗城土官岑猛谋反一事。迁浙江左布政使,以副都御史督治河道。旋以户部侍郎迁右都御史,清理宣府兵饷,尽革积弊,边塞得宁。因病退。再起为右都御史,总督两广。迁兵部尚书,改革军事,谏阻出兵蒙古,均获嘉纳。武宗即位,奏请裁抑太监,因不见用,遂辞官归。正德元年(1506 ),诏加太子太保。因得罪宦官刘谨,补谪戌肃州(今酒泉)。刘谨伏诛,后始得赦归。正德三年(1508)被宦官刘谨诬陷入狱,充军肃州。正德五年,刘遵以罪被诛,大夏赦还,复原官。正德十一年(1516)卒,年81,谥忠宣。著有《东行草》、《西行草》、《宣召录》。 张治[明](?至一五五!)字文邦,茶陵州(今湖南茶陵)人。七岁挥墨成巨字,稍长诸史百氏,靡不综贯,尤工书法。正德十五年(一五二!)进士第一,入翰林为庶吉士。嘉靖二十入年(一五四九)以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赠少保,谥文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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