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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莫儿的门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7038641
  • 作      者:
    (美)泰德·凯拉索(Ted Kerasote)著
  • 出 版 社 :
    上海百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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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莫儿的门》记录着一只不寻常的狗与主人间不寻常的关系,更展现了动物与人类相互交融的生命故事。著名的自然作家泰德·凯拉索有次在犹他州沙漠里露营旅行,遇到一只拉布拉多与黄金猎犬混血的狗儿,独自生活在旷野之中。
  凯拉索很快与这只狗建立起感情,决定把牠带回怀俄明州乡间的家,并取名为「莫儿」。凯拉索用拟人的笔法描述莫儿的表情和动作,书中处处洋溢着逗趣和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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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金黄色大狗突然从黑夜中冒出,深棕色的眼睛闪着洞悉一切的光芒,彷佛在说:“你需要一只狗,就是我。”
  有着猎犬血统的牠只爱追麋鹿和野牛,而对捡拾小球和树枝不屑一顾;花大钱帮牠盖了名为“丽池大饭店”的豪华狗屋,偏偏牠只爱住家里,学习从专属的狗门自由进出;牠每天都到镇上巡视一周,是街坊邻居无人不晓的“镇长”;牠是狗儿们的老大、恶狗的克星,也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它是莫儿,一只来自荒野、拥有鲜明个性、充满智慧与热情的狗。作者凯拉索为莫儿开了一扇狗门,让牠自由自在探索这个世界;这扇门也让作者进入莫儿的内心世界,感受牠的忠诚、恐惧与喜悦,于是一个人与一只狗建立起充满爱与友谊、平等与互重的关系,使莫儿成为一只独立自主的狗,而不是卑微顺从的宠物。爱狗的读者必能从中找到类似的经验,莫儿的故事也促使每个人重新思考自己与狗狗的关系。
  《莫儿的门》记录他们相依为命十三年的感人故事,对于人狗关系有温柔而深刻的描写。作者以充满诗意的文字描写莫儿多采多姿的生活,细腻敏锐的笔触时而幽默、时而令人悲痛心碎。读过此书你将永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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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狗狗书……文笔优美,流畅易读,幽默且令人时时称奇,更是真挚感人。读过此书你将永生难忘。
  ——《狗儿的秘密生活》(The Hidden Life of Dogs)作者/托马斯(Elizabeth Marshall Thomas)
  《莫儿的门》是通往狗狗心灵的一扇窗,你可以从中感受到他的忠诚、恐惧、喜悦和他真正的内心世界。只要是爱狗人士就一定要读这本书
  ——《倾听动物心语》(Animals in Translation)作者/葛兰汀(Temple Grandin)
  时而幽默、欢喜,时而触动人心……作者对莫儿有着强烈的爱、对野外生活充满热情,这本书必将赢得众多读者的心。
  ——《出版者周刊》(Publishers Weekly)
  这是一本充满研究精神、哲理、感性甚至令人心碎的书……莫儿过世时,作者悲伤过度难以自持,而整本书的结尾简直像艺术品般充满美感。无论你爱不爱狗,这本书的最后几句话肯定让你极度动容。
  ——《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 December 1, 2007)
  在这本回忆录兼训练手记中,作者以充满诗意的文字描写他的狗狗莫儿,而读者若想与狗狗的关系更加深刻,本书也提供许多诀窍。
  ——《人物》杂志夏日阅读(People Magazine Summer Reading Round-Up)
  作者让每位读者更深一层思考自己与宠物的关系。强力推荐这本书,也请多准备一些卫生纸。
  ——《图书馆期刊》(Library Journal)
  作者讲述莫儿的故事时,同时探讨了犬科动物的行为与演化、穿插描述人狗关系的研究,并深入思考狗狗眼中的世界。莫儿是如假包换的一只狗,同时他也代表了世界上的每一只狗。这绝对是一本珍贵无比的书。
  ——《书目》(Booklist)杂志
  这本书对于动物的聪明才智与人狗关系有着既温柔又深刻的关注。
  ——《柯克斯书评》(Kirkus)
  在这些精深陆离的理论世界里,我和莫儿一起进入了一扇门,门内的世界陌生又熟悉,遥远又伸手可及,模糊又精确,它讲述宽容、平等、自由、爱、温暖……
  ——著名影星孙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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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来自旷野它突然从黑夜里冒出来,冲到我车灯前面。它是一只金黄色的大狗,两只前脚紧张地拍打地面,有如跳着小步舞。在它身后,四月的三叶杨花开处处,黑色的圣胡安河在树林后方湍流不息,不时将春雪吞噬水中。
  当时将近午夜,我们正在找地方铺睡袋,准备明早开始沿河旅行。我们开小卡车,辛克莱坐在我旁边,脚边是刚才路上买东西吃剩的包装纸,还闻得到炸热狗串、洋葱圈和墨西哥卷饼的味道。辛克莱三十九岁,双颊圆润,肚子像弥勒佛一样,早年参加过和平队,去过西非,练就出百毒不侵的肠胃,什么都能吃。雷诺丝坐在后座,她是科罗拉多州人,外展学校讲师,操作独木舟姿势优雅,一条深褐色长辫子是她的注册商标。她的秀发飘着三十二岁女人在沙漠里流过汗、没有用芳香剂的健康气味。我们跟她在离这里快两百公里的犹他州莫阿布市碰面,一起吃比萨当晚餐,因此她身上也有大蒜、洋葱、罗勒、西红柿酱、牛至和鳀鱼味。
  我们隔壁停了一辆车,里面坐了魏丝和奥斯汀,他们从怀俄明州的杰克森霍尔开自己的车到莫阿布市,帮我们装配船具,买补给品,跟我们合吃披萨。他们俩和我们一样,既没有喷古龙水,也没有用香水。魏丝是奥运竞速滑雪选手,三十六岁,奥斯汀二十五岁,正在努力急起直追。两人刚成为男女朋友,因此散发着强烈的脑内啡和费洛蒙。
  一般人不会这样形容别人,用味道,因为我们人类是视觉动物,仰赖眼睛撷取信息。但对一只在车灯前面跳小步舞的金黄大狗来说,真正重要的其实是我们身上的味道,尤其当我们打开车门之后更是如此。
  因此,它会直接走到我这边的车门,我想一定是味道的缘故。它小心翼翼地将脑袋凑过来,闻闻我露在外面的大腿。这是我们第一次邂逅,当时钻进它鼻子里的是什么气味?在它的犬类感官世界中,我的神秘汗水唤起了它什么样的悠远记忆,又让它闻到了哪些可能?
  这只大狗在车内灯的照耀下,身体变成红色,脖子没有颈圈。它又若有所思地吸了一口气,带着兴奋观察我,研究我。是我吃了什么东西,还是毛细孔里的微残余物,让它对我这么感兴趣?这是我唯一“看”得出来自己和朋友的不同之处。您瞧,就连描述气味,我用的也还是“看”这个字。我跟这几位伙伴一样,滑雪、骑脚踏车、登山,单身。我刚满四十一岁,体格健壮,栗色头发,浅棕色眼睛。但我不吃家禽或家畜,只吃野生动物,通常是麋鹿和羚羊,偶尔也吃松鸡、野鹅、野鸭和鳟鱼。
  是因为我吃野生动物,它才对我兴致勃勃吗?或许我和它的旧石器时代祖先身上飘着同样的味道?味觉是人类最古老的感官,我们的脑半球当初就是从原始神经索上部的嗅觉组织演化而来。有了脑半球,人类才能思考。说不定这只狗对我和它之间的关连比我还清楚,超出我能想象,因为它是用嗅觉生活。
  它用深棕色眼睛看着我,眼里闪着洞悉一切的光芒说:“你需要一只狗,就是我。”
  它竟然一眼就看穿我,让我吓了一大跳。我找狗已经找了一年多了。我亲切但很有礼貌地拍拍它,跟它说:“乖狗狗。”
  它不停摇着尾巴,动也不动,眼神依然在说:“你需要一只狗。”
  我们下车,开始卸装备,狗就跑掉了。只见它一会儿头从这里钻过去,一会儿尾巴从那里冒出来,赤褐色的腹部在我们几个人的小腿和凉鞋间穿梭。
  我选了一棵三叶杨,将睡垫和睡袋扔在树下的沙地上,钻进丝绸般的温暖里,转过身去,没想到它竟然在我旁边挖起窝来。它用前脚努力将沙挖到后脚之间,接着身体连转三圈,面朝我躺了下来。借着星光,我看见它两边眉毛一高一低。
  当然,说“眉毛”并不大对,因为狗只有脚掌排汗,不需要像人一样靠眉毛防止汗水跑进眼睛。不过,有些狗眼睛上方会长深色毛发,可以算是“假眉毛”,这只狗就有。
  西达察人是美洲平原北部的原住民,他们帮这种狗取了名字叫“四眼”,认为这种狗特别温驯,而且有魔力。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的犬科心理学家柯伦观察发现,原住民之所以认为“四眼”具有灵力,是因为“这种狗的表情比其他狗容易判读,不同颜色的毛发让眼部上方的肌肉动作格外明显。”
  星光下,大狗躺在我的身旁,眉毛一高一低,表示它既好奇又担心,不晓得我会不会让它留下来。
  “晚安,”我说完拍拍它,就闭上眼睛睡了。
  隔天早上我睁开眼睛,它还蜷在窝里,两眼盯着我瞧。
  “嗨,”我说。
  它眉毛又是一高一低。
  “我是你的狗。”它眼神这么说。
  我轻喟一口气,它温柔的猎犬脸从开心转成担忧,在我心头划了一刀,我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样的感受。我曾经看过一窝小萨摩犬,个个像小雪球似地张着晶莹淘气的黑眼睛,是我这种冬天性格的人的最佳良伴,我觉得。但我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抱一只回家。我还认真考虑过拉布拉多犬,因为它们个性开朗健康,活力充沛,一定很轻松地就能成为我的户外搭档,就像我自认一直想要的猎鸟犬一样。然而,在我看过的拉布拉多犬里面,没有一只曾经让我心头一紧,让我知道:“我们是天生一对。”
  大狗躺在我身边,右眼盯着我看,眉毛一低,左边眉毛一扬,仿佛在说:“你一直没办法下决心是有道理的。”
  “也许吧,”我说,于是心里想要纯种狗的渴望就越来越淡。“也许吧,”我又说了一次。大狗的目光移开又移了回来,停在我身上。它看起来是有点像红黄色的拉布拉多犬,我心里面这么想,起码某些角度很像。
  它听见我说话,便将头钻到我手臂底下,鼻子凑近我的鼻尖。意外的是,它并没有伸舌头舔我,不像一般的狗常用这个热情的动作表示驯服,不管对人或对其他同类。有些人认为狗会这么做是演化的遗迹,因为幼狼会用类似的动作向狼父母或成年的狼讨食物吃。成狼没有手,因此会将生肉吞进腹中,之后幼狼去舔成狼的嘴巴,成狼再将已经部分消化的肉吐出来。幼狼长大如果成为领袖,就会停止这么做,但地位较低的成狼会藉由舔嘴向地位较高的成狼示好,就像很多狗会舔主人一样。这只狗的矜持让我愣了一下。难道它不舔我是因为它觉得我们是伙伴?还是我的肢体语言(我们躺着,差不多高)让它觉得我们彼此平等?它谨慎地闻我的呼吸,我也闻它的呼吸,它味道甜甜的。
  我不晓得它闻到了什么,但显然很喜欢。“我是你的狗,”它眼神又说了一次。
  它这么确定让我很不安,于是我起身躲开它。我还是不想放弃原先的计划,找一只只有六到八周大的幼犬,让我可以从小调教。大狗读出我的心思,便没有跟在我后头,而是跑去跟其他人摇尾巴打招呼,露出牙齿对他们张嘴大笑。“早安,早啊,你们昨天晚上睡的好吗?”它好像在这么说。
  我一边整理装备,突然发现自己两眼竟然离不开它。它虽然瘦得露出肋骨,身材却很苗条结实,看来已经在野外住了好一阵子,身上沾满杂草和树枝。它体重大约二十五公斤,肯定还会再长,狐狸般的毛发东一块西一块,应该是长大之后的毛色。它脊背上有一排深色的毛发,四肢朝后的部分是金黄色短毛,胸前一撮毛发直竖,很像燕尾服,零星散布着白色斑点。它耳朵很软,像法兰绒,垂下来微微低于两颚相连的地方。它的黑鼻子湿湿亮亮,嘴唇和牙齿也都闪闪发光。它尾巴很长,非常有力。
  我只要一看它,就感觉它使出古老的四眼魔力,在我眼前不断变换形影:一会儿是我梦寐以求的拉布拉多,一会儿又变成罗得西亚猎犬,在悠远的卡拉哈里沙漠艳阳下闪闪发亮,转眼又变成长鼻科伊狗,在赤岩沙漠诞生,悠游于峡谷和仙人掌之间。当它双眸直视我的眼睛,眉毛一高一低,双颊忧心忡忡地皱了起来,我可以清楚感觉到,它拥有猎犬的灵魂。它显然曾经有过主人,因为它的睪丸被摘除了,生殖器周围的伤口也完全愈合,重新长出毛发。
  我找了一张野餐桌料理早餐,它又跑过来,很有耐心地坐在几步之外的地方,表现出最乖巧的模样,看我将麋鹿香肠放进煎锅。它没有呜咽示好,虽然我看见它身体微微颤了一下。
  香肠煎好之后,我说:“你想吃吗?”
  它身体又抖了一下,双眼发亮,但还是留在原地不动。我扳了一小块递给它,它鼻子兴奋扭动,优雅地将香肠从我手里衔走,吞了下去。它尾巴不停地来回扫着沙地,表示感激。
  “这只狗,”吃早餐的时候,国土管理局巡查员过来检查游河证,一边跟我们说:“已经在这里游荡一两天了,我想是被人抛弃的。但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他长得这么漂亮,而且又那么友善。”
  所有人都点头同意。
  “这狗是从哪里来的?”我问她。
  “不晓得,它就这样突然冒出来了。”
  大狗专心听我们讲话,看看巡查员,又看看我。
  我拾起一根树枝,想看它有多会捡东西,结果我手臂才往后一伸,它就突然吓得往后缩,倒退几步,害怕地看着我。
  “它好像很容易受惊吓,”巡查员说:“我想可能被人打过。”
  我挥臂将树枝朝流动的河水一扔。它冷冷看了树枝一眼,又回头冷冷看我一眼。“我可是不捡东西的,”它的眼神仿佛在说:“狗才会做这种事。”
  “它不捡东西的。”巡查员说。
  “我发现了。”
  她检查了我们的煎锅和行动厕所,这两样东西是国土管理局规定的,只要在圣胡安河驾船就必须准备。巡查员检查的时候,大狗在附近晃来晃去,心里抱着希望,但故意装作若无其事。
  “我真希望能收养它,”巡查员发现我目光不时飘向那只狗,便说:“只可惜巡查员不准养狗。”
  “也许我们应该带它一起到河下游,”我听见自己这么说。
  “要是我就会,”巡查员说。
  我跟同伴讨论,他们都觉得这趟旅行可以带个吉祥物,就是这只狗。带狗一起野外旅行是北美的传统,其实一点也不新奇。探险家麦肯锡爵士一七九三年取道南加拿大,初次完成横越美洲大陆的壮举,他就带了一只野狗同行。他虽然没在日记里提到狗的名字,却经常提及它从急流安然脱身或咬死小野牛。一八○三到一八○六年,探险家刘易斯和搭档克拉克从密西西比河一路跋涉到哥伦比亚,他也带了一只纽芬兰犬同行。他给狗取了名字叫水手。水手不但保护探险队不受大灰熊骚扰,还抓了无数只松鼠给队员加菜,连野鹿、叉角羚羊和野鹅都是它的手下败将,让水手大受欢迎。探险队后来粮食缺乏,沿途向印第安人买了十几只狗当食物,但从来不曾打过水手的主意。水手在探险队始终备受敬重,性格抑郁的刘易斯说不定就是因为有它陪伴,才能撑过如此艰苦的行程。探险结束之后,刘易斯重返人类文明,却始终无法融入社会,也没提到水手的下落,就这样过了三年,刘易斯便自杀殒命了。博物学家奥杜邦也养了一只纽芬兰犬,它是精力充沛的健行高手,名叫柏拉图。柏拉图经常陪他在乡间猎鸟,奥杜邦画过的很多飞禽都是柏拉图叼回来的。他称赞柏拉图是“训练良好、最有智慧的动物”。
  既然有这么伟大的前例,不带这只漂亮又有教养的狗一起旅行似乎说不过去。再说,带它同行有什么坏处?六天之后,我们预定经过包尔湖在克雷山上岸,但没有人问到时这只狗该怎么办,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不过,现在可不比十九世纪,河上又找不到什么吃的,因此得先帮它准备狗食才行。我和辛克莱开车到附近的犹他州布拉夫镇,买了一包普瑞纳康多乐和一盒米克宝狗饼干回来。
  所有人都知道我们要带大狗一起走,就只有它自己不晓得。我把防水袋和食物保温箱放上充气筏,拍拍舷缘跟它说:“上船吧,你现在是水手了。”充气筏第一天由我负责,其他同伴划独木舟。
  它狐疑地看了充气筏一眼。“才不要,”它用眼神说:“感觉很危险。”
  我想拍拍它,但它跳开了,发出“哈哈哈”的声音,感觉半开玩笑又有点害怕,前脚上上下下,就像昨天闯到车灯前兴奋地跳小步舞一样。
  “你会喜欢的,”我说:“峡谷很宁静,营地又棒,你可以每天游泳,还有石雕、狗饼干和普瑞纳康多乐,加上——”我用哄小孩的声音说:“麋鹿香肠。”
  我打开防水午餐袋,切了一片麋鹿香肠,拿在手上递了出去。它走过来,脑袋一伸把香肠叼走。“来嘛,上船,”我说。
  它身体抖了一下,很清楚自己被骗了,但还是乖乖让我哄它,心里冲突交战,既想跟我走又怕充气筏。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双手,搂住它的胸脯将它举了起来。它呜咽一声,挣扎表示抗议,但我还是在辛克莱将充气筏推离岸边之前,顺利将它抱上船。
  没想到它纵身一跳就回到岸边,但它没有逃走,而是跳上跳下,气喘吁吁发出“哈哈哈,哈哈哈”的声音,就我理解应该是说:“我真的很想跟你去,但我不晓得你们要去哪里,而且我不喜欢充气筏,我很害怕。”
  我用低沉安抚的声音跟它说话,让它冷静,好再一次哄它上船。它头枕在我膝盖上,深深叹一口气,就像情绪饱受压抑的人一样。我突然能体会它心里的许多渴望,还有它对人类和人类装备的恐惧。我想起之前扔树枝时它畏缩的样子,它会这么害怕其实不难理解。
  其他人已经上了独木舟,准备出发。我再次小心翼翼地环抱住它,但双手才刚一抬,它立刻拼命挣扎,发出绝望无助的哀号。我将它抱上船,双手没有放开,直到辛克莱将我们推离岸边,充气筏开始顺流而下才放它自由,开始划桨。我们离岸边只有几公尺,它只要用力一跳、划个几下就能上岸,要跑要留都在它一念之间。但它只是跳到舷缘,双掌放在缘边盯着上游,似乎完全不怕湍急的河水。它看着越来越远的河岸,脸上的表情仿佛在向自己出生的陆地告别。
  它这样反复无常,让我心里充满疑问。它是被人抛弃,还是自己走失的?不管是走失或被抛弃,它是不是一直专心地在等主人回来?它对我这么友善,是不是想要我带它去找主人?我是不是误读了它的眼神,以为它在跟我说:我就是你寻寻觅觅的那只狗?它看着岸边的眼神充满眷恋,难道因为那里毕竟是它的家,即使曾经遭受虐待,还是依依不舍?有多少受虐的灵魂,无论人狗,选择留在伤害他们的地方,只因为离开比留下还要可怕?
  “别紧张,别紧张。”它开始颤抖,我轻声对它说。
  我摸摸它的头和肩膀,它回头看我一眼,眼神里夹杂着失落、对未来的恐惧,还有希望,我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它的眼神。
  我知道有人一定会说我是以己度狗,硬将人类的想法套在狗身上,还有人会说一切都是我心里的投射。但我只不过是用心理学家研究受试者的方法看它,解读它的肢体语言而已。我们理解身旁的人,不管是朋友、家人或同事,不也采用相同的方法吗?如果不拿自己的感受当样本或起点来揣摩、体会他人的感觉,人与人之间就算不至于完全无法沟通,也会变得困难重重。
  不过,我和这只狗的联系不只于此。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许多物种(鹦鹉、黑猩猩、草原犬鼠、海豚、狼和人类饲养的狗)都有足够的肢体和认知能力,将丰富的讯息传递给同类或其他物种理解,有时甚至能使用类似人类语言的文法结构。其中一些物种甚至会用声音来区别彼此,就好像人类的名字。
  这些研究证明了我长久以来对狗的印象:狗也会说话,只是用不同的语言,只要用心倾听,观察它们的眼神表情和不断变化的姿势,就能读出它们的感觉与想法。它们的语言有时一看就懂,例如“我肚子饿了。”有时不难猜到,例如“我很难过。”但偶尔必须用其他方式,才能跨越彼此的差异,例如“我好爱你,我的心都快爆炸了。”
  曾经跟狗“说话”的狗主人一定知道我在讲什么。至于其他人(包括觉得跟狗讲话很荒谬的人)或许可以思考一下,人类早在文明诞生之前就已经和狗成为亲密伙伴,时间比其他动物都还要久。当时语言和书写不像现在这么重要,人很自然地会用其他方式和外界沟通,要理解狗的感觉想法并不困难。
  达尔文不但对加拉巴哥雀鸟观察敏锐,对家里养的狗也是研究入微。他提到人类和狗曾经平等相处,现在只要去试依然做得到:“人类和高等动物的心智确实相去甚远,但这只是量的差别,而非质的高低。”达尔文甚至还说:“人类和高等哺乳动物的心智能力基本上没有差别。”他指出其他动物也会开心、幻想、好奇、羞愧、骄傲、嫉妒、怀疑、感激和宽恕。“它们会欺骗,也会报复,”他说,“而且拥有‘道德性格’,其中比较重要的包括‘爱和明确的同情心’。”达尔文一八七一年写下这些看法,在当时便已经石破天惊,现在读来依然让人眼界大开,就连深信动物会思考的人读到也会印象深刻。
  大狗的目光从我身上移开,回头继续望着岸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后来跟它熟了,才知道它是叹气大师。它从舷缘爬下来,朝装备扫了一眼,接着就目不转睛地盯着船头一堆防水袋中间的食物保温箱。它伸掌拍拍盒子,跳到上头背对我趴下来,接着又叹一口气。不过,我很快就发现它对悬崖峭壁和三叶杨很感兴趣,不停地左顾右盼。它看到自己没动,两边景色却不断后退,感觉很新奇。
  “很酷吧?”
  它没有回头,耳朵往后转,表示听到了。
  我们划进第一个峡谷,峭壁遮住天空,它朝上游望了一眼,表情惊恐,因为营地不见了。它猛然坐起身子,担心地四下张望,接着毫无预警地仰头哀号了一声,声音从低而高,越来越强,最后变成哀伤的中音。峭壁传来阵阵回声:“嗷呜,嗷呜,嗷呜——”
  它被回声吓了一跳,转头对着隐形狗的方向。那只狗躲在哪里?它朝河水上下逡巡,紧盯又高又暗的峭壁。它好像从来没听过回音。过了不久,它又嚎叫一声,结果又被悬崖反射回来的声音吓到。它神情不安地前后张望,接着又叫了一声,但这回已经不是哀叹,而是实验了。回声传来的时候,它脸上出现恍然大悟的表情。看到它眼神里顿悟的光芒,感觉真是神奇。它双唇弯成微笑,仰头嚎叫,叫声拉得很长,但听不到半点忧伤。叫完之后,它立刻转头等待回声。当它听见自己声音传了回来,便兴奋地不停甩动尾巴。它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充满惊喜,表情就和第一次听见回声的人一模一样。
  我弯身向前,手掌贴着它的胸前。
  “你唱得真好听。”我说。
  它仰头咧嘴大笑。
  从那一刻起,它再也没有回头看过营地。它端坐在保温箱上,有如人面狮身像,左右欣赏两岸的峭壁和峡谷。它跟我们一起爬山,造访悬崖上安纳查契原住民的旧部落。我们研究石雕,它就专心站在一旁。返回河边的路上,大狗漫步跑开,很久都不见踪影,直到我们快要抵达船边,它才从仙人掌间冲出来,完全无视于路上的荆棘障碍。它简直把沙漠当成自己的家,我从来没看过像他这么自在的狗。
  那天傍晚,它监督我们将装备从充气筏上卸到高处,它看我们拆开防水袋,知道我们今晚不会再移动,便一溜烟跑走了。我看了它几眼,看它绕着营地探索了好大一圈,好奇地用脚掌东摸西碰,闻闻树丛,抬腿留下记号。我把它的晚餐倒进锅里,它一听见不锈钢吭吭锵锵的声音就冒了出来,三两口把食物吃得一干二净。它抬头看我,摇摇尾巴,侧着脑袋扬起眉毛,显然在跟我说:“开胃菜不错,正餐呢?”
  我又倒了点狗食给它,它狼吞虎咽吃完之后,又用同样的眼神看我:“就这样?”于是,同样的过程又重来一次。
  “够了,”我说完交叉双手再往两边一伸,做出“安全上垒”的姿势。
  它的脸垮了下来。
  “我们还有五天要走,”我对它解释道:“你不能现在就把狗食吃光。”我把狗食收好,跟它说:“来吧,跟我去搭厕所。”
  它跟着我把大弹药箱搬上岸,放在鸟瞰河面的岩石台地上。我在箱子里套了强韧的塑料袋之后,便马上试用一番。它坐在两公尺外的地方,闻着飘来的阵阵气味,摇着尾巴。我们每天都必须将排遗袋封好上船,直到旅程结束再找适当的地方处置。我们还带了一罐芳香剂去除排遗的异味,抑制沼气。我喷完芳香剂,将罐子和一卷卫生纸放在箱子旁边,便走回营地。大黄狗跟着我,仰起鼻子,鼻孔撑大。
  我们围坐在锅炉前吃晚餐,大狗趴在我和辛克莱中间,神情警觉地听我们说话。我们正在讨论该给它取什么名字,别再叫它“喂”。
  奥斯汀提议叫它“默林”,因为它感觉很有魔力。辛克莱开了一瓶酒,想替它取个跟这趟旅行有关的名字,例如跟酒一样叫“梅洛”。他一一帮我们倒酒,接着又倒了一点给狗闻味道。大狗吓得头往后缩,嫌恶地瞪着杯子。
  “显然不是饮君子。”辛克莱下了结论。
  “叫‘辛查’怎么样?”我提议,“探险家普司特的《如风故事》里有一只罗得西亚犬,名字就叫辛查,我觉得它长得很像辛查。”
  我们试着用“辛查”喊了它几次,但它总是面露痛苦,感觉“查”这个抖音好像让它听了很不舒服。“看来文学主角是没希望了。”
  有人提河的名字:“圣胡安?”所有人都摇头说不。
  夕阳西斜,星辰一颗颗出现,河水徐徐拍打我们下方的河岸。所有人都钻进睡袋,我看着还没名字的狗走到河边喝水,然后就消失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它跟我背靠着背,身体温暖结实,心满意足地长叹了一口气。
  隔天一早,它不在我身边,但我醒来不久它就出现了。它跳着朝我跑来,兴奋地转圈,前脚上上下下,快乐地气喘吁吁。
  我搔搔它颈边的毛发,它舒服地合上眼睛,身体放松自在。
  我们吃完早餐之后开始拔营,辛克莱最后用弹药箱厕所,所以由他负责把箱子搬到岸边。狗跟着他,在他脚边打转。
  “我知道要叫它什么了,”辛克莱纠着脸嫌恶地大喊:“Monsieur le Merde,大便先生,因为它把箱子里的大便全都吃光了。”
  “天哪!”雷诺丝说。
  “不可能。”我大声反驳,心里不敢相信。我瞄了狗一眼,看它嘴边有没有白沫,或是有芳香剂中毒的迹象,但它看起来好得很,高兴地摇着尾巴。
  “你确定吗,辛克莱?”我问,“你有看到它吃吗?”
  “没有,但箱子是空的,你觉得还会有谁?我走过去的时候,正好看它从那里走回来。”
  “它有可能是去其他地方,”我说着跪在沙地上,对着它说,“过来。”
  它马上冲到我面前,我凑近去闻它的嘴巴。“啊!”我大吼一声,身体往后倒弹,它的嘴简直臭气熏天。“你这只狗真低级。”
  它依然开心地摇着尾巴。
  “你一定饿昏头了。”我说。
  “现在的问题是,”魏丝说,“今天谁要跟它同一艘船?”
  我们决定抽签,辛克莱输了。“起码,”他看着手上的签王说,“我们这一团人里面总算有一个饮食习惯比我还差。”
  我们继续往下游划,清晨凉风习习,阳光照着浪花晶莹剔透。峡谷越来越宽,青翠的草地迎面而来,狗潇洒地坐在冷藏箱上。左岸有十几只牛在吃草,抬头看我们划过。它们都是纳瓦约族养的牛。纳瓦约族北边以圣胡安河左岸为界,犹他州、亚利桑那州和新墨西哥州有一大部分都是他们的传统疆域。
  大狗兴奋地瞪了牛群一眼,从冷藏箱上使劲一蹬,四肢伸得笔直,飞出去掉进河里,溅起蘑菇状的水花。它很快浮出水面,开始迅速朝岸边游。他手忙脚乱地攀上布满岩石的岸边,身体甩了一甩,便朝满脸不可思议的牛群冲过去,牛群立刻转身往下游狂奔。
  大狗全速追赶牛群,湿漉漉的毛发在阳光下金黄泛红。它在柳树和仙人掌间穿梭,用惊人的速度拉近距离,像专家般熟练地凑到最小的崽牛后头,跟在对方后腿附近,硬是把小牛顶出牛群,往悬崖边逼过去。它显然是要把小牛推到岩石边,杀了它。
  我们看着这一幕,吓得目瞪口呆。但话说回来,我们又能做什么?大喊“喂,住手”吗?
  然而,我看着它的动作,心里明白它并没有那么投入。一般狗只要锁定逃跑的猎物,都会本能地死追到底,盯着猎物不放,连追好几公里,跑到忘记自己或主人原来在哪里。
  但这只狗不是。它虽然紧跟在吓坏的小牛旁边,却一直注意着气筏和独木舟。它知道自己正在朝下游的河弯跑,到那里就看不见我们了。我感觉得出来它的心里正在盘算:要么把牛赶到悬崖边,享受美味的一餐,要么赶快回到船上,和新家人团聚。它只能二选一。
  我看见它又朝河弯瞄了一眼,就在那一瞬间,我明白狗真的能够抽象思考:小牛活生生地在我面前,眼看就要变成大餐,船上那些人,他们的亲切和狗食只是过去的回忆和未来的微薄希望——起码翻译成人类的语言是这样。
  当下的满足——未来的幸福。选择似乎很清楚了。提醒各位,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有喊它或对它招手,我们只是静静顺着河水往下。
  它选择了未来。它突然停止追逐,转身向右,受到惊吓的牛群围成一圈准备抵抗,却只见它跑过牛群面前冲到河边,沿着崎岖的岩岸狂奔,想要多跑几步,少游点水。它迎着杨柳用力一跳,四肢再度前后伸直,耳朵像翅膀一样飞舞,腹部打进水里。它果决地按照自己设定的路线往下游划,准备拦截我们。
  它吃力游了好久,张开嘴巴气喘吁吁,眼睛紧盯我们,最后终于追上雷诺丝的船。它靠到舷缘,东抓西抓想要上船,雷诺丝抓住它背上的毛发,将它拉到防水裙上。它突然看起来好瘦、好狼狈,尤其当它回头依依不舍看着牛群,感觉更是可怜。峭壁遮住它视线之后,它失望地长叹一口气,转头看向十五公尺外的我,接着便从雷诺丝的独木舟上纵身一跳,开始朝我游来。我拉它上船,它凝视着我,眼神里似乎写着悲伤。
  “看来你以前应该干过同样的事吧。”我说。
  它眼睛从我身上移开。
  我感觉到它的愧疚,便试着称赞它:“不过你游泳可真厉害。”
  它第一次凑过来舔我的嘴,但很快就挣脱我的怀抱,跳回水里。它在水里这么久,总算把满嘴臭味洗干净了。它游到充气筏边,让辛克莱把它拉上船。它站在冷藏箱上,用力甩动身体,接着又坐回人面狮身像的姿势,让太阳晒干毛发。
  我划到充气筏边,听见辛克莱在跟狗说话,喊它“大便先生”,但狗只是直直看着前方,完全不理他。奥斯汀划到充气筏另一边,唱着说:“默林,你真是小牛杀手。”
  狗不安地瞄了奥斯汀一眼,接着就把头转开了。
  我突然想到了。这只狗虽然有点粗线条,但却是求生高手,虽然静静的,却非常骄傲又有尊严,让我想起自己认识的几位牛仔。
  “我觉得应该叫它‘莫儿’,”我说,“这名字很好,够土。”
  狗听见我说话便转头看我,揣摩我的心意。但它只瞄了一眼,就回头看向前方。我感觉它似乎知道追牛不会让它交到什么朋友,要么得付出惨痛的代价,要么就是侥幸死里逃生,因为纳瓦约人对追牛的狗一概格杀勿论。说不定它之前吃过子弹,不然就是有人放它一条生路,只是毒打了它一顿而已,所以我扬起树枝,它才会往后缩。这会儿它似乎认命了,乖乖等我们处罚,难怪它刚才会舔我,可能是想讨好我。
  “莫儿,”我压低声音温柔地喊它,“莫儿,”它又看了我一眼,眉毛一高一低。
  “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狗转头看着下游,假装没听见。接着它开始发抖,不是因为游泳发冷,而是害怕。
  一九八○年代,意大利中南部城镇大约有八十万只流浪狗,跟牛、羊、猪、鸡、鹿、熊、野狼、野兔和人类豢养的狗比邻而居。生物学家想知道流浪狗对当地的家禽、家畜和野生动物有什么影响,尤其是濒临绝种的狼群,便组队在艾布鲁佐镇的维利诺西伦特山区捉了几只流浪狗,戴上无线电项圈,进行追踪观察。这九只成犬四公五母,后来共生了四十只小狗,但只有两只存活长大,显示流浪狗的生存环境其实很险峻,求生并不容易。它们的天敌除了人类(尤其是放牧人)还包括狐狸、狼和肉食性鸟类。
  很多人都认为流浪狗会攻击野生动物或家禽、家畜,但生物学家发现其实不然。它们通常只会在垃圾堆翻翻找找,跟大部分野狼一样,但因为狼群数量比不上流浪狗,所以有时候只好饿肚子。研究人员还发现,有些流浪狗确实会攻击鹿群和其他野生动物,猎食的对象因地点而异,例如加拉巴哥群岛的流浪狗会抓海鬣蜥,但狩猎的比例很低。意大利的生物学家补充表示,有些狗会袭击家禽家畜,尤其小牛最常遭殃。
  研究人员发现,流浪狗有所谓的“走失狗”和“野生狗”,差别非常明显。“走失狗,”科学家表示:“会跟人保持互动,就算没有人养也会找对象顺服。野生狗没有人类也活得很好,就算互动也会找狗,而不是人。”这样看来,莫儿(这名字很快就一直跟着它了)绝对是走失狗,而它会对我们一下友善一下害怕,显然来自之前和人相处的经验。
  那天晚上靠岸之后,它一直很低调,不时从远处观察我们对它追牛有什么反应。即使我在它碗里倒满狗饼干,它还是小心翼翼地看着我。我拍拍屁股喊它:“来吧,饼干倒好了。”我摇摇狗碗放在地上,拍拍手,指着它的晚餐。
  它的犹豫怀疑一下就消失了。它蹦蹦跳跳冲过来,开始狼吞虎咽。吃完之后,它让我抚摸侧腹,我把脸凑到它的锁骨中间,对着它的毛噗噗吹气,它开心得咯咯笑。我打开午餐袋,切了一块麋鹿香肠给它,它一屁股坐在沙地上,尾巴前后摇晃,谨慎地用嘴接过我指间的香肠。
  我知道自己这么做可能让它误会,因为麋鹿和小牛都是红肉。但只要我们还有时间相处,这一点应该有办法解决。
  接下来的几天,莫儿不是坐在冷藏箱上,就是游到这艘或那艘独木舟上。它跟我们一起睡,围坐在炉边,表现得像世界上最有礼貌、最可爱的狗。河面越来越宽,不时在高耸的峡谷之间蜿蜒,不再有牛群出现让它垂涎,我们也记得把弹药箱关好。莫儿会跟我们走到箱子旁边,坐在稍远的地方,带着渴望的眼神看我们上完厕所,把箱子盖上。
  有一回,我们爬到俯瞰河面的高地,爬虫迷辛克莱抓到一只沙漠软棘蜥。我看过莫儿追逐长耳大野兔,没有一次成功。只见辛克莱把长二十五公分、不断吐信的蜥蜴递到它面前,想看莫儿有什么反应。莫儿后退几步,眼神充满疑虑。“这家伙很危险,”它的眼神似乎这么说。它说得一点都没错。虽然沙漠软棘蜥只吃昆虫,偶尔也吃其他蜥蜴,但它们的下颚非常有力,被咬的话可能很惨。辛克莱不断把蜥蜴凑到莫儿面前,但它一点兴趣也没有,鼻子哼了好几声,一直退后。
  “说不定它被咬过,”辛克莱说,“不然就是讨厌爬虫类。”
  两天后,我发现莫儿做了一个动作,让我觉得辛克莱猜得很有道理。我和它沿着河边台地散步,遇到一只角响尾蛇在沙地上扭曲移动。莫儿嗅了嗅蛇迹,突然猛力抬头,开始步步为营。
  “蛇。”我想教它认识人的语言,便这么跟它说。
  它回头看我一眼,但只有尾尖动一下,表示听到了,接着就和蛇迹保持距离往前走,并且不停左右张望。
  返回营地途中,我们看到土狼的排遗,两条粪便各长十公分,直径两公分半。莫儿的反应完全不一样。它嗅嗅粪便,用右掌戳了戳,再用指甲将粪便扳开,使劲地闻,就好像摇晃酒杯、感受酒香的品酒师。它的眼神变得非常兴奋。
  “土狼。”我特地用西班牙文的发音方式念给它听。
  它用力摇晃尾巴,抬起前脚踩得粪便四散飞溅,再用后脚抹来抹去。它得意洋洋地沿着小径跑去,脑袋左摇右摆,全身上下的动作仿佛在说:“你这兔崽子要是被我找到,绝对有你好看的。”
  没想到它对沙漠里的生物这么熟悉,真是让我印象深刻。它的毛发金黄灿烂,非常迷人,看我的眼神充满感情。但它就算睡在我身边,又经常和我在一起,却很少表露它的情感。它不会把头搁在我们任何人腿间,也不会舔人或伸出脚掌示好。它虽然还是小狗,却非常自持又有尊严。经验告诉它信任并非天生,而是争取得来的。
  游河最后一天傍晚,克雷山的泥泞河岸出现在我们眼前,我看见租车公司已经将车子开来停在岸边,心中不禁好奇这只既恐惧又平静的走失狗是会留下来,还是重回沙漠。我之前在尼泊尔遇过一只走失狗,我以为它对我有感情,结果彻底被它骗了。
  那只狗跟莫儿一样,也是不请自来,闯进我们位于杭库谷的偏僻营地。杭库谷在大分水岭山脚下,圣母峰赫然在望。狗很年轻,毛色棕黑相间,是西藏獒犬,西藏人称之为多奇。那只狗也很乖,非常懂得讨好处。它一路跟着我们,吃我们的,夜里靠着我的睡袋休息,跟着我和另外两位伙伴沿谷地上攀。
  我们走到谷地上端,来到一处冰瀑,狗(我们都叫它“奇”)突然往左边跑去,但不久就回来了,用哀求的目光看了我们几眼,接着又转头跑开,想要让我们跟着它。我们照原定路线前进,没有理它,因为根据地图,这样走才能直通上切的路。我们辛苦跋涉了几小时之后,终于爬到冰瀑顶端,没想到奇已经坐在那里等着了,脸上一副“你看吧”的表情。它显然之前来过这里,知道快捷方式。
  隔天,我们预定攀登安蒲拉查,因为只有沿着这条谷地顶端的路线走,才能不循原路走出杭库谷。安蒲拉查海拔五千七百九十一公尺,雪坡越高越陡,奇一直跟在我们脚边,走得轻松愉快。然而,当我们走完最后一块雪坡,进入冰丘处处的峡谷,奇就走得很狼狈了。我们将绳索缠在四名挑夫身上,由我走在最后,一边协助“沿绳上攀”(用带齿轮的机械装置协助上攀)一边推着奇,顶它攀过峡谷。
  后来,我们走到一处冰丘,积雪实在太长、太深了,就算我拼命推奇,它还是走不过去。它坐下来,上下不得,无论往上或向下都一定会滑倒摔死。它和莫儿一样是四眼狗,黑色前额上两块古铜色,落在棕色眼睛的正上方。它皱眉头没办法像莫儿一高一低,但却给人清醒威严的感觉。那一刻,它的眼神似乎在说:“你一定知道我们该怎么办。”
  我将背包卸下来,开口拉到最大。由于绳索和冰攀装备都用上了,因此背包里有多余的空间。我双手伸进奇的腋下,将它抱起来放进背包里。它完全没有挣扎,我开始继续沿绳上攀。它体型比莫儿小,大约二十公斤,但加上其他装备,我身上等于背了三十公斤。这么重的负荷让我不时踩空,吊在绳索上摇晃,鞋钉刮着冰面。
  奇坐在背包里纹风不动,我转头发现它在看我,眼神坚定,完全无惧于陡峭的山势。从头到尾,它都没有舔我。
  爬到峰顶,我们踩着雪鞋沿棱线前进,想要找路离开,结果却发现此路不通,唯一的方法就是从岩架下切。岩架边缘连接着陡峭的雪坡,之后是冰河,谷地在很远的下方。问题是岩架和我们的高度相差三十公尺,不可能直接往下爬。我们发现其中一名挑夫不安地移动背包,将睡袋往地上一扔,这才发现事态严重。睡袋落到岩架上,只见它越来越小,持续下滑了几百公尺才撞上冰河。
  我们都看得出来,想下切就只能沿着睡袋滑落的路径走,用坐式下降法,脚底下除了亮得刺眼的峭壁,什么都没有。由于之前上坡是朋友带头,所以我自告奋勇第一个下滑。我朝窄小的岩架奋力一跳,之前一直端坐不动的奇轻轻呜咽一声,我抓紧绳索减速,回头看它一眼,只见它低头对着底下的万丈深渊,眼睛睁得好大,接着回望我一眼,又呜咽一声。它显然不喜欢这么出风头。
  我落在只有六十公分宽的岩架上,把它从背包里放出来,因为它已经开始挣扎了。它朝右跑了几步,跑到岩架边缘,然后又跑了十几步到左边,看看连接岩架的陡峭雪坡。这样的斜度,它的爪子显然无用武之地。它坐下来,仿佛喘不过气,凝视着远方的谷地。其他人都到了之后,它走到我面前,坐在背包旁边,让我把它抱进去。这只狗很识时务。
  我们又做了两次坐式下降,雪坡才逐渐平缓。我将奇从背包里抱出来,它立刻头也不回朝黑夜奔去,幽微的身影消失在下方的冰河地。
  我们没有水,食物也所剩无几,便找了一个浅沙坑扎营。大家都很庆幸顺利下切,也期待明早能平安穿越冰河和冰碛地。隔天日出,我们找到一点融雪,便围坐在一起泡茶来喝。这时,有人出现了。还会有谁?当然是奇。它摇摇尾巴跟所有人打招呼,接着就过来坐到我的面前。它盯着我的双眼,伸出前掌。我拍拍它的肩膀,它也拍拍我的手臂,两人好像同志一样。它盯着我看了很久,接着就转身消失在雪地里了。
  之后,我再也没有看到它。来年登山季,我有一位好朋友在营地看到奇,离它当时跟我们分开的地方只有几公里远。它还是一样开朗乖巧,跟我好朋友一行人打成一片,随着他们爬到海拔六千一百八十七公尺的岛峰峰顶。
  我们慢慢接近克雷山,我看着莫儿坐在冷藏箱上,心想上岸后它会不会重回沙漠的怀抱,等待下一批游河的旅人。我很好奇它是不是像奇一样,是犬类世界的探险家和投机份子,专业的走失狗,喜欢游山玩水,明亮的双眼不知道跟多少人说过:“我是你的狗——让我吃麋鹿香肠,载我一程。”
  我们把气筏拆解完毕,放回辛克莱的卡车上,再把独木舟绑好。莫儿专心看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丝毫没有离开的迹象。我们围成一圈,它困惑地看着我们。
  “我们该怎么处置它?”我问。
  雷诺丝养了一只小哈士奇,叫奇拉,没办法再养狗。奥斯汀对未来还没有想法,辛克莱在提顿自然学院工作,以校为家,那里不准养狗。魏丝说狗和她的生活型态不合。我不晓得狗跟我的生活型态合不合,出差旅行的时候又要怎么处置它。我跟他们说出心里的顾虑,雷诺丝和辛克莱立刻自愿当狗保姆。
  莫儿皱着眉头,低垂着眼睛偷偷瞄我。我突然觉得要是把它留在岸边,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你想当怀俄明狗吗?”我问它,脑海中浮现夜里我们背靠着背的情景,还有当它发现峡谷回声原来是自己的声音时,它脸上的表情。
  它的尾巴缓缓摇动一下,感觉不是很确定,因为它听到我们的高声讨论,对谈话的语气有点不安。
  我们的决定做到一半就暂时打住,因为魏丝和奥斯汀要先走,开始跟我们拥抱道别。他们驱车离开之后,雷诺丝坐进卡车,辛克莱也跟着上车。我帮莫儿开门说:“走吧,你现在是怀俄明狗了——除非你不想当。”
  它咧开嘴巴,露出邋遢温暖的笑容:“我?你说我?”
  “没错,就是你,”我柔声说,“走吧,我们回家。”
  它蹦蹦跳跳跑上车,趴在后座的地板上。
  一小时后,我转头说:“嘿,两位坐在后面还好吧?”
  雷诺丝竖起大拇指,莫儿本来睡着了,这会儿睁开一只眼睛,尾巴满足地拍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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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推荐序】我们只是彼此相伴
【推荐序】爱它,更要懂它
序曲
第一章 来自旷野
第二章 第一只狗
第三章 突触之吻
第四章 深植基因
第五章 做一扇门
第六章 成为自己
第七章 冠军狗
第八章 灰猫
第九章 雌激素云
第十章 乡间之家
第十一章 我的问题
第十二章 凯利镇长
第十三章 模范搭档
第十四章 白鼻子白嘴巴
第十五章 狗儿要什么?
第十六章 松开颈链
第十七章 初次永别
第十八章 走过大门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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