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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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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高智能犯罪调查:比恐怖罪行更具破坏性的犯罪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1858474
  • 作      者:
    海剑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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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中国高智能犯罪调查》通过对高智能犯罪原始动因的分析,向读者展示了发生在中国大陆地区数十起高智能犯罪的真实案件,揭示了贪图高消费的物欲享受、拜金主义、贪婪性、冒险性、心理扭曲所导致的违法犯罪的年轻化、知识化、智能化,由此给我们的教育部门、社会管理部门以及侦查机关、司法机关所带来的严峻课题。 这部报告文学只是对中国社会变革与转型时期中国大陆地区智能犯罪问题作了一个初步的探讨,在国内是第一部,作为检察官作家的作品更是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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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海剑,检察官、作家、学者。现供职于首都检察机关。先后就读于江苏省徐州师范学院、首都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犯罪学学会会员、首都政法文化研究会理事、首都检察文学创作委员会主任。 
    自1994年开始文学创作以来,陆续在《中国作家》、《人民日报》、《青年作家》、《随笔》等国内外报刊发表各类文章近千余篇,800余万字。 
    近年出版主要作品《遏制浊流——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犯罪》、《揭幕危险人群》、《玫瑰泪——都市女性犯罪调查》等二十余部。参与创作《底线》、《正义使命》、《完美指控》等影视剧多部。有20余篇(部)作品获得中央级、、省市级和海外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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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智能化犯罪主要是指运用智慧、智力成果和先进的科技手段实施的犯罪。这些智能犯罪案件都有着“最大”、“最高”、在特定领域“影响最恶劣”的特点。这些高智能犯罪分子不断发明新的招数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实施抢劫,他们大多有固定的职业,有政府官员、律师、医生、保险代理人、会计师、资金筹集人、银行家等职业头衔,有的甚至还是审计组织的负责人。虽然智能犯罪分子不如恐怖分子那么臭名昭著,但是这些由贪婪、狂妄和野心混合而成的“易燃品”具有更大的破坏性。警惕!这些来自宽敞明亮办公室内的高智能犯罪分子仍在扒窃我们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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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巨款神秘蒸发之后
    1.智能化的金融犯罪
    金融业务中一个很重要的业务领域是票据业务。随着金融活动在市场经济中广泛发展,金融在国家、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不断增大。因此,形形色色的票据诈骗也随之产生。票据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最早起源于古希腊和罗马,当时称为“自笔证书”。即由债务人出具而交给债权人,当债权人请求给付时,必须先出示该证书,债务人清偿债务后须将该证书退还债务人,这就是票据的雏形。当然除了金融票据外,骗子们还会伪造其他各种证件、证照、文件,有些骗子还伪造人民币、国库券。这些都严重地扰乱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金融界发生着巨大变化,几大专业银行的商业化,十五家商业银行的出现,外国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相继设立,促进了我国金融业的迅猛发展。信用卡、信用证、汇票、本票、支票这一个个令人感到新鲜而陌生的金融名词的出现,不仅给金融业创造了发展的机遇,也使整个金融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骗子们也瞅准了这一机会,大肆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据。伪造一般包括两种基本情况:一是有形伪造,指没有制作权的人,假冒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外观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真实的银行票证;二是无形伪造,即有金融票证制作权的人,超越制作权限,违背事实制作内容虚假的存单。而变造是指对于真实的银行存单进行各种形式的虚假加工,如改变数额、日期或者其他内容。变造各类银行票证不仅给国家、企业和个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直接侵犯了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秩序。
    伪造票证诈骗让人们感受最多、最直接的莫过于假币诈骗了,它几乎辐射到每一个家庭、每一户居民、每一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涉及面之广、危害之大已成为社会的公害。在广东珠海,公共汽车实行无人售票后,每天收到的假人民币就近700元,实行无人售票的5年中,共收到假币约150万元,给公共汽车行业的经营效
    益带来了重大损失。
    一些出租汽车司机利用晚间营运的便利,利用大找小、整找零等手法把假币推销给消费者。有的农村人见了大面额的人民币甚至都不敢收,很怕上当受骗。制造假币的不法之徒,正是抓住人们的这一心态,假币也由大变小,10元、5元的也有。根据一家零售单位收到的假币统计,10元面值的假币占到54%,5元的占到32%,还有两元面值的“冥钞”。前不久,还发现一元面值的假硬币100多万元。
    除此之外,还有些骗子伪造各种公文、营业执照、印章、合同、委托书等,以这些伪造的东西为工具进行各种形式的诈骗。
    与早期的明火执仗抢劫银行不同,今天针对银行等金融领域的犯罪不暴力却更加有效。每一起针对银行的案件,都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智能含量。
    1.智能化的金融犯罪
    目前,中国大陆地区金融犯罪主要侧重在金融票据犯罪、涉税犯罪、洗钱犯罪、伪造货币犯罪、信用卡犯罪等方面。由于风险低、回报高,金融犯罪不断蔓延,已成为中国一大社会问题。据官方估计,近五年针对银行的犯罪就使中国在全球范围内损失近千亿元人民币。
    可以说,金融犯罪的国际化以及犯罪方式的高科技化和专业化趋势日益明显。由于金融行业和记录活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金融犯罪从一开始就具有智能犯罪的特点。据调查,中国目前金融犯罪王要分为三类:一是利用网上银行进行诈骗;二是盗取他人的身份资料或伪造他人身份资料诈骗金融机构;三是使用假支票、假信用卡诈骗。1998年以来,像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大型银行都提供网上银行业务,开设网上交易,使贷款手续十分简便,但核查起来十分困难,随之产生了不少的犯罪问题。这些犯罪成本十分低廉,用200元左右的人民币就可以在市场上毫无困难地购买到一张假的身份证,很多犯罪分子就以此作为洗钱和进行其他犯罪的有力砝码。可以说,电子和信息技术革命在给社会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非法活动创造了机会,数据可以被篡改或破坏,安全系统可以被变换,被盗用的信用卡和长途电话账户可以瞬间传递到全球各地,转移资金只需几秒钟就可以完成。为此,中国政府为加大打击力度,在公安机关设立了专门队伍,中央银行还建立了专门的机构,来打击各种形式的金融犯罪。
    值得警惕的是,洗钱犯罪已经越来越严重。根据有关方面统计,洗钱所占用的资金约为国民生产总值的2%至5%,对社会危害十分严重。有调查表明,近年来中国洗钱活动日益增多,数额也在不断上涨,这其中因为洗钱所导致资金外流的数目不在少数。1996年9月,在全国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提出,近期要完成起草有关金融机构反洗钱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这是中国央行高级官员第一次公开谈论中国的“洗钱”问题。为打击此类犯罪,中国近些年加大了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尽管出台了大量的防范打击措施,但直接针对金融的犯罪依旧有增无减。
    1999年1月,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民事申诉案件时,发现该市新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茂芳涉嫌金融票据、贷款诈骗犯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挖出一起2180万元的金融票据、贷款诈骗大案。
    2000年6月,北京市工商银行丰台区支行南苑分理处副主任兼会计主任王炳英金融诈骗2000万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1997年,王炳英为堵自己的借款窟窿,与他人合谋,骗取储户巨额存款2000万元并私自分掉,王炳英分得150万元和一部手机,赃款用于补借款的窟窿。
    2000年9月,山西省平顺县农业银行特大金融诈骗案宣告破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主犯钟志刚伙同犯罪嫌疑人张素梅携带一张款额为250万元的承兑汇票,窜至平顺县以购买炼钢生铁为借口诈骗。县支行已经承兑180余万元,案发后追回被诈骗款110余万元。
    2000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成功地破获一起特大金融诈骗案件,收缴伪造的标有面额1960万元的农业银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一张,犯罪嫌疑人杨宏力、陈安平被刑事拘留。
    2000年10月,浙江省桐乡市留良信用社原负责人沈淳因金融诈骗352万元,用于弥补因其违规放贷和拆借资金所形成的漏洞,造成了储户巨额经济损失,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2001年2月,金融诈骗7800万元的于谦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该案涉及存款单位8家,引存资金7800多万元,其中5800万余元被用于个人挥霍。上百笔赃款流向遍布全国数十个地、市,涉及倒账的账户有数百个,涉案单位及个人达100多个,造成被骗单位实际损失2000万元。
    2001年4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罪对原中国银行东安门分理处主任戴增利依法提起公诉。检方指控:戴于1998年3月间,利用担任银行分理处主任的便利条件,伙同他人采取使用虚假文件伪造个人存单的方法,骗取存款1000万元。1998年11月至1999年6月间,戴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伪造两个存款单位天津某公司及北京某电力公司支票的方法,骗取上述两单位在分理处的存款1.14亿元。
    一是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花样众多。危害金融犯罪的主体不外有两类:一类是金融机构内部人员,主要是通过监守自盗贪污巨款;或收入不记账或少记账;或者用假币兑换真币;或者用保险理赔等大量侵吞公款;或利用证券交易价格的“时间差”、“地区差”炒买炒卖证券;或利用现代结算工具,将公款从账面上消掉占为己有。另一类是机构外人员,其犯罪手段更是五花八门,他们主要是通过伪造抵押凭证骗取贷款,或利用银行同行的长收业务,使用空头支票进行诈骗;或涂改、伪造存折,或以伪造的身份证从银行解汇行骗;或者利用股票、期货业管理和监督制度不健全行骗,如盗用股东密码进行透支买卖。从目前来看,这类犯罪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犯罪分子利用熟悉微机的便利,采取狡猾手段频频作案。由于这类犯罪的技术性强,因此,很难被发现和查处。
    二是作案金额大,比例高。据有关部门统计,自1998年至2004年,全国金融系统发生经济犯罪案件4万多起,涉及金额30亿元,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受到各种处分的3400多人,其中数十万元、数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的特大案件,并不鲜见。当前经济犯罪中危害极大的是发生在金融、财税系统的诈骗犯罪活动,金融诈骗案件在整个诈骗案件中比例已由过去的10%上升至20%至3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2003年以来,公安部承办的30多起金融领域的特大犯罪案件,每起案件涉及金额都在数亿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数百亿元以上,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令人触目惊心。
    三是犯罪分子呈年轻化趋势。危害金融犯罪属于智能性犯罪,按照国外犯罪学家的推算,其犯罪年龄大多在35岁以上,然而这一结论相对于中国危害金融犯罪来说,却相去甚远。从已破获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以金融部门年轻业务人员居多,有些是刚刚进入银行工作的年仅二十几岁的会计或业务经办员。据某地2004年对危害金融犯罪状况的调查表明:罪犯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犯罪分子总数的87.4%。其中,年龄最小的仅有17岁,创下了危害金融犯罪大案中年龄最小的全国记录。
    四是此类犯罪的国际化倾向加强。市场经济本质是外向型和竞争型经济,必然冲破一切地域和国界的限制,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对接,把国内市场变成国际市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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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走近检察官作家海剑(代序一)
裂变的智慧震撼心灵(代序二)
引言危险的人群,裂变的智慧
第一章 巨款神秘蒸发之后
1.智能化的金融犯罪
2.披着外企外衣的骗子
3.圈钱有道的内鬼
4.亲密无间的抛圈设套

第二章 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老千”
1.新一代的“老千”
2.民企总经理的窃贼生涯
3.个人信息安全为何如此脆弱

第三章 “借鸡生蛋”的财会白领
1.触目惊心的挪用记录
2.处长与会计挪用公款1000万元
3.小吏大贪之心
4.移花接木之手
5.两面嘴脸
6.惊骇之后的反思

第四章 泥瓦匠制造的惊天大案
1.2983张发票“突破”防伪税控工程
2.结识“推磨内鬼”
3.屈辱的青春与爱情写满贫穷泪
4.殚精竭虑“窃税大厦”终倾覆
5.大案背后值得警惕的巨大买方市场

第五章 商业窃密者的形色人生
1.美女间谍:我拿青春赌明天
2.网络高手的人生歧路
3.谁在偷走你的商业秘密

第六章 天之骄女的毁证奇谋
1.阳光灿烂的日子
2.物欲种下的阴霾
3.瞒天过海的阴谋

第七章 升级换代的造假者
1.临时家庭的“F”计划
2.一段风流孽缘的造假闹剧

第八章 股市巨鳄的毁灭
1.神话破灭
2.巨鳄初长成
3.推波助澜的融资机构
4.庄家伎俩
5.危机背后
6.崩盘之后
7.警钟之后的迷惑

第九章 网络新罪
1.软件高材生的网上犯罪生涯
2.网络“黄虫”
3.科研所里的网上“皮条客”
4.哲学教授的网恋游戏
5.网络陷阱,陷进多少网络高手

第十章 医药天才的白粉末路
1.新型毒品的研制者
2.金屋藏娇也藏毒
3.科研为何走偏
4.天才败落的背后

第十一章 超级情骗
1.初骗得手
2.都是追求浪漫惹的祸
3.精心套牢精明女
4.诱惑背后是陷阱

第十二章 博导的荒唐报复
1.气切都是为了她
2.义愤填膺遂诬告
3.变本加厉终自缚

第十三章 “完美”情杀
1.美丽空姐
2.新婚夜新娘猝死之谜
3.隐性杀妻
4.警惕利用专业技术杀人

第十四章 娶你就是为了杀死你
1.保险业务员制造的血案
2.冒牌律师的骗保圈套

第十五章 徘徊在智能犯罪边缘的青少年
1.夭折在象牙塔的青春
2.浇灌健康的心理之花

第十六章 智能犯罪反思录
1.高技能恶性犯罪
2.智能化的职务犯罪
3.预防与遏制之路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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