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研究
第二讲 怎样对“新时期文学”作历史定位
大家知道,在描述1976年以后当代文学的发展状况时,“新时期文学”是在当前文学史研究和文学批评中认同度比较高的一个专属词。①尽管大家对这个专属词不一定满意,认为它身上附着了太多的政治史色彩,一定程度上是社会思潮所支配的结果,没有顾及到文学本身的复杂性,但也没办法。这种情况在文学史上非常多,如古代文学的先秦、两汉、唐宋元明清等,如现代文学30年,又如对五四文学革命性质的界定和简化理解的问题,在左翼文学评价上经常反复的现象等,都是这方面的突出例子。
人们之所以仍在使用这个概念,是因为相信,新时期不光确指1978年以来的这一历史阶段,而且也是表明这一阶段文学性质、任务和审美选择的一个最根本的特征。更何况,它被视为是一种对“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清算、反拨、矫正和超越的文学形态,具有显而易见的“历史进步性”,充分显示出“当代文学”对文学性的恢复与坚持的态度。正是这一点,成为它稳固存在的一个相当有说服力的历史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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