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伦
公元前1325年,西亚处于四国鼎立的平稳时期。四国分别是以尼罗河为中心的埃及、盘踞于美索不达米亚高原的赫梯、雄踞于无人沙漠的埃勃拉,以及称霸爱琴海的希腊。这四国看似平静,实则暗潮汹涌,互相牵制,四国的皇帝都极为年轻,雄心壮志自然不在话下。位于亚非欧三大洲的叙利亚地区因亚述帝国好战的习性及拥有先进的军事装备,而在群雄角逐中悄然兴起。在这样的乱世里,时局也发生了某种异变:从五年前开始,各国竟纷纷涌现出一批异能人士,人们称之为“神之契约者”,异能者的出现更是让这个本就充满野心、权力、欲望的乱世纷争更加激烈化,一时间风起云涌,在这广大的天地间逐渐拉开了争锋夺芒的序幕。
公元前1325年,时值春末,位于美索不达米亚高原的霸主赫梯帝国,又迎来了一次胜仗,首都哈图沙什城里上下欢腾,热闹非凡。
这已经不知道是今年的第几次胜利了,自从年轻的赫梯皇帝姆尔希理二世迎娶了皇妃后,赫梯国势日益壮大,但这位当时年仅25岁的皇帝并不满足于现状,开始征战周边数十个小国,加上对铁的运用,让他在战场上无往不利。仅三年的时间里,赫梯的版图扩大了近一倍之多,其铁骑之下,诸小国莫不胆战,人人自危。但胜利永远是不会嫌多的,尤其对于一个年轻又有野心的帝王来说更是如此,而这场胜利仅仅是他迈向下一场战争的一个开始。
此刻,皇宫里也是忙碌异常,侍女和官员们正准备着迎接胜利归来的皇帝陛下,整个皇宫就像是正在搬家的蚂蚁巢穴,人影攒动,祭祀、摆宴,都在紧密地张罗中。
“皇妃殿下呢?”忙碌的人群中,有几个侍女正捧着刚赶制完的新衣,打算让皇妃殿下试穿,但找了大半天了都没找到人,只好逮到人就问。
“元老院的大人们也在找皇妃呢,你去议事殿看看吧。”皇帝不在,很多事情还需要皇妃来定夺,而这位皇妃无论是处理政事的能力还是品德操守都让人交口称赞、震慑无比——这也是为什么皇帝每次御驾亲征都不用担心宫内政务的原因——赫梯近三年来的壮大,皇妃更是占了一半的功劳。
“去了,侍卫说朝会已经结束了。”
侍女们对视一眼,苦笑着直摇头,这种时候皇妃到底去哪儿了?
这时,一个端着祭祀品的侍从在人群里嚷道:“皇妃在花园里,正在督促两位皇子殿下练剑呢!”
侍女们听闻,赶忙掉转身子,往花园的方向奔去。
虽然夏天还有一个月时间才会到来,但高原的气候就是那么的喜怒无常,还没到正午就分外炎热。骄阳下,花园里艳红色的玫瑰如火团般地绽放,迎风舞动。碧绿色的莲花池里,粉色的莲花还只是花苞,娇羞地亭立在碧波之中,安静地等待着花开的季节。
池畔,两个粉嫩嫩、肥嘟嘟的小男孩,约摸三四岁,他们都高举着手里的剑,正屏息地看着对方。站在左边的小男孩有着褐色的短发,但尾段却留了一小撮稍长的发丝,用紫色的带子捆扎成一束斜放在右肩。一双绿色的眸子格外的晶亮,红润的嘴角露出一颗雪白的小虎牙,蜜色的小脸上因为流汗而红扑扑的,煞是可爱。他身上仅着一件雪白的腰布,赤着双足,年龄虽小,可是气势惊人。而站在他对面的小男孩,也是同样的装扮,只不过腰侧多了一个精致的小挂件。两张小脸也是惊人的相似,但后者齐肩的发丝是银色的,双眸则是紫色,肤色要白皙很多,双颊也因为运动而呈现出一抹桃红色,唇红齿白,活脱脱一个美丽的小天使。
突然,一阵风吹过,两人顿时有了动静,一个刺,一个劈,开始互相攻击起来,矫健的身形完全不似三四岁的孩童,一招一式都极为专业,让一旁的丽莎女官看得是拽紧了裙摆,即便明知道他们手里的剑是木头做的,还是让她直冒冷汗。
说时迟,那时快,褐发小男孩找到了个空当,往银发小男孩的腰侧一挑,后者反应很快,赶忙一闪,“哐啷”一声,腰间的小挂件却被挑断了,链子掉在了地上。“啊!啊!你弄坏了母后送给我的挂件。”银发小男孩大叫道,扔下剑,急忙将挂件捡起来,一脸不可饶恕地瞪着眼前的始作俑者。
“我不是故意的!”褐发小男孩慌忙摇头。
“你就是故意的!”因为挂件只有一个,所以自己有了,而他没有。
“才不是!”褐发小男孩龇牙咧嘴道,让另一边的嘴角也露出了一颗小虎牙,“这还不是我让给你的。”当初他是有那么一点点不舍,但是他才不会因为得不到而故意弄坏它呢。
银发小男孩嘟起嘴,“大坏蛋。”他当然知道他不是故意的,可是这个挂件是母后送的,是他最心爱的东西,他生气嘛。
“你骂我!”
“我就是骂你!”
顿时,两人剑拔弩张起来,大有一副准备打架的架势。
“嗯哼!你们在干什么?”一个甜美的但是有点让人冷得发毛的声音在两人后面响起。
仿佛是一盆冷水,让两个小家伙一颤,怯怯地扭头看向说话之人。
那是一个美丽得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女人,不,用美丽来形容都有点玷污了她,那种美如同月神般的婉约清灵,犹如初雪般的完美无瑕。她站在那儿,盘起的银发泛着迷人的色泽,紧蹙的柳眉下是一双清澄如水波的紫眸,此刻正略带责备地看着他们。
两个小男孩立刻耷拉着脑袋,齐声说道:“母后,我们错了,下次不敢了。”
这个美丽如女神下凡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赫梯帝国身份地位仅次于皇帝陛下的皇妃殿下——阿尔缇妮斯。她本身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通俗的说法就是,她穿越了时空。在21世纪的某一天,身为英国伯爵于金的她,在帮助考古学家杰夫爷爷破解一座陵墓玄室的时候,和护卫卡尔一起被一道刺眼的金光包围,后来就到了古代,遇上了古代的赫梯皇帝姆尔希理二世。在他狂热的追求下,她的心沦陷了,爱上了这个古代男人,并且嫁给了他,成了他的妻子。不过基于某种愧疚心理,她拒绝了皇妃的加冕,尽管如此,她依然是赫梯地位最高的女性。
而这两个小家伙便是她和萨鲁的双生子——当今的皇太子殿下凯洛贝罗斯和二皇子阿尔玛。
阿尔缇妮斯看着可怜兮兮的儿子们,不止一次地疑惑:明明是同卵双生,怎么发色和眸色会不一样呢?难道这就是神转世后引起的差异?
这个世界本就有太多不可思议的事,而他们是她的儿子,这就够了。
紫色双眸微眯,显然没有打算轻易放过他们,“哦!错在哪儿了?”
“不该和皇弟为了一点儿小事吵架。”
“不该和皇兄为了一点儿小事吵架。”
他们老老实实地回答,模样就像两只小狮子见到了母狮子般的温驯。
“然后呢?”母狮子哼道。
两人对视一眼,面对面彼此鞠躬道,“对不起,皇兄(皇弟)!”说完,他们可怜兮兮地看着阿尔缇妮斯,“下次不敢了,母后。”
“哼!”母狮子还没消气。
两人又对视了一眼,一绿一紫的双眸闪着某种默契和调皮,齐声道:“妈咪……”真是酥人蚀骨的声音。不仅如此,他们还扭动着身体像小猫一样蹭着阿尔缇妮斯。
即使再生气,被他们这么一折腾,怒火也消失殆尽了。
但……孩子绝不可以溺爱,尤其是身为皇家的孩子,更不可以。
“在晚膳之前,抄一百遍《七步诗》,抄完了,妈咪才准你们吃饭。”她从不自称母后,不仅因为她是现代人,更重要的是“母后”二字总让她觉得缺少亲情的味道,还很别扭。
听闻,凯洛贝罗斯和阿尔玛哀泣地看着彼此,《七步诗》耶,那些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文字,好难噢,还要一百遍,完了啦!
他们还记得,就是为了这个小挂件,母后让他们抄了一百遍“孔融让梨”的故事。也就是因为这个故事,凯洛贝罗斯才会把挂件让给弟弟。
他们不知道,阿尔缇妮斯故意只准备了一个挂件,就是用来教育他们的。否则身为皇子,想要一个挂件有何难。
“怎么?不愿意?”阿尔缇妮斯紫眸微眯。
“没有,没有,愿意,愿意。”两人慌忙像拨浪鼓似的摇头。
“不仅是抄,还要深刻体会里面的意思,明白吗?”
这首《七步诗》是三国时期,曹丕嫉妒曹植的才能,找机会要曹植在七步之内作出诗来,作不成就杀之。曹植应声而作此诗来控诉曹丕对兄弟的赶尽杀绝,这首诗更是历史长河中为了争夺地位、权力、财产,兄弟手足相残的一种写照。
她要他们知道——这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都没有亲情重要。或许这对他们来说还太过艰涩,但这就是她的教育。至于为什么要引用这些中国古诗和故事,那是因为她本来就有一半的中国血统,更重要的是再没有如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更能发人深省的了。身为母亲,她不想让他们像他们的父亲当年一样,为了争夺地位、权力,连什么是手足之情都不知道。他们父亲所受的苦,她不想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再去经历,那太残酷了。
帝王粤要学会如何对待亲情,才会是一个好帝王。“皇妃,皇子殿下已经知错了,还是不要抄那些东西了吧。”丽莎毕竟是看着他们长大的,难免有点心疼,更清楚阿尔缇妮斯说的那些什么诗抄起来有多难多费力。
凯洛贝罗斯和阿尔玛含着万分感激的眼泪看着丽莎,然后又看向阿尔缇妮斯。
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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