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别告诉我你爱上了射手座
如当初,并没遇见我,今夜你会怎么过?
同一刻,是否有月亮滑过了你我的星座?
“有一种男人,骑着白马,却不是白马王子——他是巨蟹座的唐僧;另一种男人,长着翅膀,却不是天使——他是双子座的鸟人;还有一种男人,没骑白马,也没长翅膀,却被50%的女人认定是白马王子,被另外50%的女孩说成是鸟人,你知道他是什么星座的吗?”
“什么星座?”
“是射手座。天,说得真准!这上面说他们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兽,难怪我有时觉得他很白马王子,有时觉得他很鸟人!”
“哈,什么话?你在看什么书啊?”
“《别告诉我你爱上了射手座》。”
“呵呵,你又在研究你们的恋爱运了!”
“唉,如果暗恋是一种甜蜜的罪,我早已经甜蜜得溃不成军。”
2001年,秋天,北京广播学院。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清寒剪剪风。
在播音系某个安静的大二女生宿舍,两个漂亮的女孩正在八卦着一本星座书——《别告诉我你爱上了射手座》。
先开口的那个穿着紧身的ONLY牛仔裤,伸着32寸长的美腿,斜倚在铺着斑点狗床罩的床上,举着一本彩页书目不转睛地看着,似乎要把自己的眼睛狠狠地嵌到彩页里去。她脸上的表情变幻莫定,大大的眼睛里盛满了疑惑,紧抿的嘴角却无奈而严肃,阳光打在她轮廓分明的小方脸上,在她微微皱着的鼻头上形成了一片明亮的光晕,使她的脸笼罩在一种骄傲的悲壮里——她的名字叫明珂,19岁,天秤座——偷偷地说一声,她就是那个恨孙谅恨得要死的女孩哦。
后开口的那个低着头,半长不短的童花头略微有些凌乱,厚厚的刘海遮着半张白皙的几近透明的脸,露出一个高挺的鼻子的轮廓,和一个小巧到近乎乖巧的下巴,下巴的边缘好像花瓣一样微微地内凹,形成了一个矜持的弧度。唇角微扬,一笑就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粉嫩的双颊好像刚喝过一杯香草冰激凌,又好像刚涂了一层草莓奶昔,只是在靠近左颧骨的地方,散落着几个不易察觉的雀斑。她的桌子上摊着一个大大的本子,她正在漫不经心地画一幅漫画——她的名字叫朱辛彤,20岁,处女座。
“可是,天啊!”明珂又发出踩到猫尾巴的叫声,“我和射手座的缘分好像很差呀!”
“怎么了?”辛彤问。
“两情相悦指数:4;天长地久指数:2。怎么都这么低啊?”明珂说,“这上面还说,你们有过许多共同而且美妙的交集,但是可惜的是,当你想为他停下脚步,他却要开始另一段漂泊——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不要迷信这个。”辛彤微笑着劝道,“星座嘛,你怎么相信天上的星星能晓得你的爱情?”
“哼,他一定把射手座和天秤座的缘分搞错了。”明珂充耳不闻,继续自说自话,“你看,这上面还说,射手座的名言是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你们找去吧,说得这么俗,一点都不对。射手座才不这么说呢!”
“呵,那他们怎么说?”辛彤有点好笑地问。
“别人我不知道,我暗恋的那个射手座,他的MSN签名档是浑身是伤懒得疼,已是英雄懒得承认,多酷啊。”明珂眼神发亮,花痴无限地说,“我觉得,这才是射手座的写照呢。不过,他从来都不上线倒是真的,唉。”
“你可真是爱惨了他了。”辛彤到底没忍住笑了出来。
明珂忧伤地看了一眼辛彤,这一次,没有做声。
屋子里,很快安静下来,只能听见明珂稀里哗啦的翻书声。过了一会儿,明珂叹了一口气,把书扔到一边:“唉,不看了,这本书越看越让我想撞墙。我去做皮肤护理了——北京的秋天太干燥了,真让人受不了!要在我们青岛,这个季节会舒服得让人想跳海。”
“啊?跳海?那还是不要了吧!”
“跳海下去游泳嘛!笨。”明珂笑嘻嘻地从床上爬起来,开始收拾一个漂亮的包包。
明珂的风格就是这样,不但经常语出惊人,而且经常说风是风,说雨是雨——说完这句话才三分钟不到,就已经摇曳着两条笔直的长腿,消失在女生宿舍楼外。也许,她是想找点什么事来做,暂时遗忘一下那个让她抓狂的男孩;也许,是作为自恋第一名的天秤座,她想借着美容,来为自己的爱情运加分……
不过,临走前,她没忘记对着镜子用力飞吻了一下,冲自己说:“嗨,你是最棒的,明珂,加油吧!”然后扔给辛彤一块巧克力,说:“亲爱的,给你一块,没有爱情,至少我们还有巧克力。”
辛彤笑了起来,把巧克力放在一边,低下头,继续记自己的卡通日记。她那幅加菲猫的漫画已经画得七七八八,在旁边的空白处写着:
“加菲猫的名言——巧克力的麻烦是:你把它吃了,它就没了;
我的郁闷——梦想比巧克力还麻烦的是:你越追求它,它就越虚空。
MK暗恋的男孩的MSN签名档——浑身是伤懒得疼,已是英雄懒得承烈。
她说他从来都不上线,是个要命的射手座。
她已经念叨他一百多遍了。这是个怎样的人呢?”
写了这么几行,辛彤就扔下了笔,再也写不下去了。她最近的心情也很糟糕,可以说是糟糕到了极点,只是她从来都不像明珂那么外露。
辛彤是扬州人,土生土长的扬州人,在考上北广之前,她一直生活在那个悠闲的小城。在那里,人们的生活简单到了极点,每天上上班,打打牌,串串门,聊聊天,波澜不惊的就是一生。顶多,有野心的男人会做点小生意,多赚点钱,有追求的女人会弹弹古筝,修修心养养性。多少年来,从未改变。
最近这段时间,辛彤经常一睡下就梦见扬州,在梦里,一会儿是坐落于瘦西湖旁边的小家,一会儿是自幼学习古筝的教室,一会儿是从小吃惯的冶春点心,一会儿又是在无锡见过的那个导演,指点她报考北京,报考中戏。一觉醒来,又是明珂双手托腮,痴痴暗恋的模样——说不清为什么,她甚至有些羡慕她,做女主播从来都不是她的梦想,但是却是明珂的,所以在播音系的她无比惆怅,明珂却甘之若饴。辛彤的梦想是当一个明星,可是却不知道能不能把这当成梦想。
当一个明星,那需要多大的机缘啊?简直跟痴人说梦差不多。
所以,她非常羡慕明珂。甚至,她很羡慕她有那样一个要命的男孩可以想,而她自己可以做的,却只有缄默无语的忧伤。
唉,那是怎样一个睿智而又有趣的人呢?
最近的功课不是很紧,所以辛彤接了很多走秀的兼职,其他时间,她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像被风吹走了什么似的。这会儿,她无聊地合上日记,放到枕头边,开始放倒自己,想睡个美美的好觉。可是翻来覆去的,却连一点睡意都找不着。辛彤执著地一连数了N只绵羊,大脑都快数成草原了,却还是睡不着。
唉,没办法,她只好爬起来,草草地理了理头发,去校园里溜达。广院或许不如中戏一样适合有梦想的青年人,但是安静素雅,绝对适合漫步。这一点,倒很像她一直生活的扬州——“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那是盛唐时候的光景,而今,却只合一个梦,只身进北京。
只是来了北京,却能做什么呢?
今天有风,凉飕飕的风卷着枯黄的落叶,在广院的校园里寂寞地徜徉着,泛着天高云淡,望断南归雁的气息。在校园的林荫路上,远远地,有一个人,穿着一件橄榄绿的薄毛衫,手斜插在细米色休闲裤的裤兜里,慢悠悠地溜达过来,脚步轻快,目光游弋,懒散得好像一个过客。
夕阳西落,暮霭初生。这一刻,夕照打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把他刀刻似的侧影拉得修长。不一会儿,他走到操场的光影里,弯腰拾起一个篮球,顺手投了一个远投。篮球划了一个漂亮的弧线,稳稳地落进了寂寞的篮筐。他浓眉一扬,眼神一闪,脸上露出一抹笑意,居然是——被明珂念叨了一百多遍的孙谅。
当然,辛彤并不认识他。
他也并不认识辛彤。
他们只不过是两个过客。
孙谅在明珂的嘴里,是个粘上毛比猴儿还精的家伙。经常一转眼就有一万个主意,可是,你却从来猜不出来他想干什么。他今年24岁,身材高瘦,一年四季都穿着休闲装,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寸,有一个正经得过分的鼻子,和一个不正经的过分的下巴,眼睛里好像冰封着火焰,身上总有股勇往直前的劲儿,可是大多数时候,又好像懒洋洋的,一步也懒得往前走——尤其是,对待女生。
当然,开玩笑的时候除外,他奚落起人来,从来都不吝惜自己的那张嘴。
明珂最近就被他这股劲儿折磨得要死,仗着是他妹妹的中学同桌兼多年的闺密,大家一向都很熟,她鼓足勇气,旁敲侧击地问过他一次:“你觉得我如何?”
结果,却换来他一句毫不留情的打击:“你啊?猪八戒的头脑,孙悟空的身材——傻姑呗!”好像,压根就没拿她当女生看。
“你!”差点被气晕的明珂发誓再也不暗恋他,可是,除了好一阵见他都讪讪的,她发现,她并不能忘记他。
她很惆怅地对辛彤说,也许,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注定是被人等的。
她还长吁短叹地说,唉,佛说,五百年修得同舟,一千年修得同枕,可能我上辈子只修了六百年。
辛彤通常只是一笑,并不接口。
面对一个单相思满溢的女孩,通常,无论怎么接口都是错。
孙谅更是如此,仿佛什么示爱都没听到过,还是经常来广院溜达——广院对于他,就好像是一个故地。
一年前,他才从这里结束进修,投身于他热爱的娱乐事业——在一家传媒公司做综艺节目的策划。因为住得不远,唯一一个妹妹的闺密又在这里。更重要的是,这里聚集着几乎和中戏、电影学院一样多的美女,所以,经常过来看望一眼,溜达一圈,调侃一番,放松一下,也就成了他的习惯之一。
操场上一片寂寥。这时候,学生们大都在吃饭,偶尔有几个经过的,也都步履匆匆,眼神饥饿,没有谁有力气在操场上飞奔。
孙谅惬意地转身,上步,一个漂亮的篮板球,旋落了几片寂寥的秋叶。再一个箭步,奔到飞跑的球前,反身,长臂,一个兜兜转转的空心,荡走了几片舒卷的白云。再一个箭步,抓球,势如螳螂捕蝉,起跳——投歪了。抢回篮板球,再投,切中篮心!
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忽然,他觉察到两道目光,在操场边出神地凝望着他,眼神细若游丝,而又连绵不绝。
他不经意地扫了一眼,刹那间怔了一下——居然,一直在望着他的,是一张清新的、美丽的让人难以忘怀的脸:乌发长眉,点漆似的双眸,笔直的悬胆鼻,微张的花瓣唇,就像一朵飘零在彼岸的花朵,在寂寞得有些肃杀的晚风里,她的冰绿色亚麻长裙簌簌地摇曳,修长的脖颈微微地扬起,玲珑的身影飒然而立。这时,一阵秋风不合时宜地吹了过来,她半长不短的头发顿时龙飞凤舞起来,遮住了她出神的投过来的视线,她慌忙伸出两只纤细的胳膊,一只手羞涩地抚着不受约束的发丝,另一只手矜持地压着被风鼓满的裙摆。
那一瞬间,孙谅有种电光火石的感觉。
就好像,脑海中的某只帆船被魔杖打翻,刹那间,细浪无边。
记忆里,只有一个女孩这么真正打动过他,那个女孩白衣胜雪,娇痴无邪,曾经在一模一样的一个秋天这么脉脉地凝望过他——后来,那个女孩就成了他的女友。不过,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久得他都快想不起来了。
孙谅微微一笑,收回思绪。他自然知道这样的注视意味着什么——搭讪有效,我不讨厌你来骚扰。他觉得这个女孩很有意思,决定不放过这个好机会。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笃定地后退了一步,飞身跳起,投了一个漂亮的篮板,使篮球弹落到她身边,然后像风一样奔了过去:“嗨,这位同学,能把你脚下的篮球递给我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闪着一抹晶莹的笑,微微有汗滴闪在夕阳映照的肌肤上,散发着无比蛊惑的男人气息。
“好。”女孩一笑,脸上露出一个浅浅的梨窝。
“那,能在我的篮球上签个名吗?”孙谅接过篮球,换了个姿态,开始目光如炬地盯着她。
“啊?”女孩的眼神霎时扑朔迷离了一下,两道长眉淡淡地扬起,显然非常出乎意料。我又不是名人,要我的签名干吗?
“你看,其实我是想要你的电话号码,你要不想写在篮球上,就写在我的衣服上吧!”
孙谅把包袱抖了出来,装腔作势地指指1恤,女孩忍不住一笑,微微地低下头去,却真的羞赧地摊开孙谅的手掌,在上面写了一串电话号码,笔迹凌乱如劲草,手指冰凉如露珠。她用右侧尖尖的小虎牙轻轻地咬着嘴唇,眼神有些躲闪地漾动着。
孙谅得意地一笑,笑容还没扩散到嘴角,忽然眼前一花,本能地一闪——原来,擅长用脑子做策划方案的他,这番搭讪才刚想到开场,居然有个拼场的男生从斜刺里窜了过来,嘴里虎头虎脑地叫着:“嗨,哥们,一起吧?”手上已经做了3/4个抢断的动作,孙谅这一闪,没闪利索,一下子把篮球拍到了自己的脚面上——篮球咯噔噔地蹦跳了几下,一溜烟地向女孩脚下滚去,方向虽然是对了,可是滚的要多没技术有多没技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靠!”孙谅顿时糗了,搭讪的兴致顿时减了一半,懒洋洋地看着那个精力过剩的男孩抢着跑过去,把篮球捡了起来,嘴里,还不忘跟那个女孩贫了一句:“哟,美女,你的磁场真够强的!把篮球都吸过来了。”
那个女孩的面色立刻变了,一句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摆明是一段美好的心情全然被破坏的样子。
这时候,广院的广播里放起了一首忧伤的歌:
如当初并没遇见我你这夜会怎么过?
同一刻月亮掠过了这星座会怎么?
是否当天谁愿爱我也可留在这星座?
还是命运曾为你我订座?
孙谅的心蓦然一动,但是,已经懒得再去做什么。谁都知道,射手座的男孩最不屑于勉强自己了,何况是像孙谅这样自负的射手座。
那个女孩正是朱辛彤。此时此刻,她的唇边浮着一个似有若无的古怪微笑,正在落寞地往回走。人生的偶遇多半如此,不是吗?
你希望遇见的是这个,前来搭讪的却是那个。
也许,在我们这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他们会给我们一些屏住呼吸的瞬间,会给我们一些想要靠近的理由,但是,也可能不,也可能来不及,因为有别人上来抢断了——这种事,除了上帝,谁会知道呢?
唯一,我们知道的是,一个星期之后,孙谅就在一本时尚杂志上,又看到了那张清新的、美丽的让人难以忘怀的脸——内文说她是北京当季高校模特大赛的亚军、最佳才艺奖得主,名字叫朱辛彤,20岁,能歌善舞,还弹得一手高山流水的古筝。
放下杂志的那一秒,孙谅有点惋惜。仿佛,错过了一个坠落凡间的天使,错过了一个无比美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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