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封未动的情书
邓洁明
对一切美好的事物,我都有过强烈的渴望与执著的追求。读大二时,有一天,我去图书馆,不巧的是,我伸手要取的那本书,却被先我而来的一位女生拿走。正当我感到惆怅时,没想到那位女生却回头将书递到我手上,浅浅一笑说:“你先看吧,我随便看哪一本都行!”
我还来不及道谢,她已转身离去,只给我留下一个高挑、颀长的背影。
虽然只是萍水相逢,而我却自作多情地认定这就是缘分。当时,我不仅担任学生会干部,还兼任校园文学社负责人。经常有一些我并不熟识的面孔同我搭讪。这让我常有一种校园名人的优越感。很快,我便将这位让我怦然心动的女孩倩的身世背景弄了个一清二楚。更巧的是,我们还是同乡。自此,我每周都给自己心仪的女孩倩写一封情书,并找机会毫无羞涩地当面交给她,也不管她乐不乐意接受。
尽管,我从没有收到过倩的回信,但依然相信,她是喜欢我的!因为,每次和她遇,她羞怯的眼神,以及她那欲说还“羞”的表情,已经流露出她的心思。在我看来,没有哪个女孩在自己喜欢的男孩面前不害羞的,更何况像倩这样矜持、高雅、性格内向的人,她回不回信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能读懂我的心就行。基于这种想法,我给倩写情书的节奏更快了,由原来的每周一封增加到每周两封。我想,只要我有着对爱情的执著与坚持,总会迎来云消雾散、阳光灿烂的一天。
然而,我终究还是错了。大学快毕业时,我的另一位同乡学友把我叫到他的宿舍,神情庄重地从箱子底下取出一个密封好的袋子给我,告诉我是倩让他转交的。那一刻,我心里特别激动,以为痴情已久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捧着倩送给我的临别礼物,我赶紧躲进屋子里悄悄打开,我傻了眼!没想到呈现在我眼前的,是当初写给倩的一封封情书,更让我惊讶是,这些情书竟然原封未动。数一数,总共105封。
随信附有一张字条:我知道,这是你送给我最珍贵、最美好的礼物。因为,有你快乐的心和纯洁的情。我敢肯定,它们是真正的无价之宝。所以我不敢轻易占有,惟有珍藏着,直到完璧归赵,心里才能如释重负……我突然明白,这是世上最友善的拒绝方式。
我埋下多情的种子,却并没有如想像中那样收获到甜蜜的果实。相反,这份执著而沉重的爱,却给另一颗年轻的心带来了负担,而这一切,当时沉浸在爱的狂潮中的我却毫无察觉。
如果爱成为别人的心理负担,不能说不是一种伤害。而对于一个真正愿意自己深爱着的人过得幸福美满的人来讲,宁愿舍弃自己的爱,也要让心上的人过得更加舒畅。
如今,我仍珍藏着这105封厚厚的情书,每当看到它们,我便在心底对自己说,并非所有执著的追求都是美好的。有时,一些看似美好的东西,如果对别人来说是一种累赘,不如尽早放弃,于人于己都是一种解脱。唯其如此,人生的内涵才会更丰富,更有意义。
落寞的日记
水若无痕
原来,我们在写日记时,潜意识里还是希望会被人看到其中内容的。但年少的时候,却还总是将日记本藏到自认为最隐秘的地方。还会在日记本的扉页上留言:看我日记者是大笨蛋,看我日记者是无耻之徒等等这类的话。
中学时,常常刻意地去看二姐的日记。二姐用水彩笔在日记本的外壳上写着:请尊重他人的个人隐私,不得随意翻阅,否则决不会有好下场。而我每次看得也理直气壮——我是随意,我不是刻意地、故意地、特意地看看。看完后又不动声色地给她放回去。
每次与二姐发生争执时,我便会当着家里所有人的面把她的日记内容抖出来。现在想本也是些很平常的事,无非是拿了三好生奖状时,在大家面前若无其事,其实内心却喜悦得不得了之类。要不就是一些要拿下单元考试第一的豪言壮语。但每一次被我说出来之后,二姐都会非常生气,激动地诅咒得意忘形的我:你不会有好下场的,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后来恋爱了,又写了好多好多日记。但那一时期我的日记本们,陆陆续续的,总是在某个特定的日子,因为某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与原因,被我付之一炬化为灰烬。如若不然,想来也会有厚厚一摞了。
好久不写日记了。可能是小时候二姐对我的诅咒太灵验了——我没有了好下场。我一个人呆在90平方米的空房子里,日记本怎么扔都不会有人来翻看。恍然悟出失去藏匿与被搜寻的快乐之后,写日记已没有什么动力。
而今社会发展这么快,竞争如此激烈,大家都忙着累着,谁又会浪费心思地去探究另一个人是怎么想的?我们饱暖,却更寂寞——现在已再没有人肯花时间来翻看我的日记了。
于是我们流连于各种网站,以很自我的语言和文字来与人交流。做派不一定跟现实中的自我完全吻合,但却是一种宣泄的方式。而我也正沉迷于这种活动之中,正确与否我不知道,但还有人会关心我落寞的心情,这的确让我快乐。
好像现在都流行写公开的日记。既然要公开,那一定是准备让人读的,而且最好还要让读的人看着心里舒坦。
二姐的儿子每天写作业式的日记,每天都要交给老师批阅。在交给老师之前会主动给我们看看语句是否流畅。而我们总是巧妙地诱导他在日记里写下对老师和同学的恭维,或者是对校园的赞美。
各网站的“心情日记”,更是一个个都选择了“公开+评论”——不但期待着你来看看,还期望你认真读读并提出评论。因为期盼你来看看,所以我们的日记不仅仅要公开,还会冠以醒目的标题以招徕你的目光;不仅仅要抓住你的目光,还不惜再一次揭开自己的伤疤来试探你是否关注……
——来吧来吧,快来看看我的日记吧,来听我痛苦的呻吟吧,来吧来吧,快来看我的日记吧,寂寞中,无聊ing……
偷来的幸福
野玫瑰
一个忠实的伙伴,在13岁时死了父亲,为了生计,他不得不离开多年来熟悉的土地和我们,忐忑不安地投奔远在新疆的大哥。临行,他问我:“你说,我是去还是不去?如果你说不,我就不去。”我沉浸在一起背着书包在雨中仓皇赶路的回忆里。他是那样憨厚,那样能吃亏,其他同学笑他的时候,他总是低头腼腆地笑着继续走。一整个冬天,他义务替我端饭盆的手长满了冻疮,他也不会拒绝我塞过去的书包,然后默默地看我轻快地跑远。没有了他,谁给我端碗提书包呢?可是我坚决地说:“你走吧,因为你在这里已经没有家了。”他伤心地哭了,我仍没有挽留。从此,我默默地走在远远的上学路上,学会了孤单。可是在对他的怀念中,我感到了希望和幸福。我总是渴望他能挣到足够多的钱,希望他长得比我的老师还高,娶个比我更可爱的女孩,过上比替我背书包的时代更快乐的日子。在这样日复一日的祈祷中,我长大了。
师范时,我喜欢上自己的数学老师。每天坐在靠窗的位置悄悄地向校门口张望,满怀期待地想着他走下校车的样子。他总是从容地,带着深思的表情,一进教室就轻轻掩上门,开始他的讲课。这时,快乐就从我的心里蹦出来。车门开了,我在人堆里到处搜索他的影子,他的衣服总是不好辨认的灰色,但我坚决地相信,他使灰色具有一种深邃的气质。直到看清他所在的地方,就数着再等多少秒钟,他就该从教室门前一晃而过。为了得到这种奖赏和心灵的安静,我必须在同学们众目睽睽之下,强压住内心的胆怯和恐惧,跑到教室门跟前将关着的门拉开一点点,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到座位上,握紧汗湿的双手。只有这样,我才能安然地度过那一天。
我的数学成绩从五十几上升到九十几,但我还是担心自己不够优秀到能够引起他的注意。于是不管我夜里看小说看得有多晚,上数学课我都会精神百倍,我宁愿让同桌的好友在我腿狠狠地掐上一阵,也决不让老师看到我打瞌睡的狼狈相。每当我听到有同学说他对我们不够关心的时候,我会淡淡地说“他的家很远”,每当有人说他讲课的语调太平淡时,我就会想起他引用诗词来讲数学是多么富有创意,而他的平静之下又隐藏了多么含蓄的精彩!到毕业离校的那天,再次看到他从教室门前走过时,我的心充满了悲伤,我是多想走过去跟他说声再见,多想握一下他的手啊!可是我没有,因为我听说他结婚了。但这遗憾,多年来给了我无数甜蜜的回忆。他和他的妻子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怎么会知道我在为他们的幸福而窃喜?也因为这样,我才能骄傲地、心怀坦荡地走在有他的任何一个地方。
我离开了师范,去了另一个城市。他使我轻视身边所有的男孩子,所以在大学里,我用书籍和闲逛以及写作来对付孤独。可是我遇到了一个同样孤独的人,他的方式是同样的清高、低调,甚至冷幽默。我欣赏他,对他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伤感,可是我又为他随便地谈恋爱感到可鄙。我总是想拯救他的“玩世不恭”,激发他的执著。可是我害怕付出代价,害怕承担后果,其实我没有把握。下了晚自习,当我围着操场跑步的时候,看见他正坐在边上的草丛里和女朋友谈恋爱,我简直烦恼透了,可是我固执地在操场上跑着,就要让他看见我在转悠!我什么球也不懂,但是任何球赛我都要放下书本去操场,我想观察他!!得找到最光明磊落的理由!!!可是当他坐在我的旁边上课的时候,他和我说话的时候,我什么话也找不着,所以我一句也不说。直到有一天,我不得不确定自己对他有“不正常”的想法之后,我彻底停止了和他的交流。坐在他身旁心惊胆颤,在深夜里不停辗转,星期天四处游荡,江边上寂寞徜徉。见到他们,我就跑去图书馆。
就这样,开满樱花的季节过去了,毕业的七月残酷地到来,我还是满腹心事。吉他没有学会,我只会唱“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剧烈的钟声敲响着“毕业,毕业”,我狠狠地唱着《光辉岁月》,又是一次令人难过的离别。
毕业晚宴那晚,我喝了有生以来最多的酒,却清醒得眼泪也不敢流。那么多人哭了,我没有资格,满街铺满了不合季节的落叶,我与它们一起成了不为人知的过去。
几年以后,我们再次在这个城市里见了面,我结婚了,他还在谈恋爱,看来他不需要拯救,已经很执著。从前都是我错了,幸亏……呵呵,我们都还活着,这就足够了。
有些幸福,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存在着的。离它越近,它越走远。你可以悄悄偷走一些,放在属于自己的心里,谁也无法改变。
玫瑰往事
罗西
朋友办画展,我回母校为他捧场,顺便也走一圈青春遗迹。这是我的大学,环绕着一座布满乱坟与相思树的山——长安山!那时候,我读书,写诗,暗恋,卖报,在相思树下疾走……
年轻的学子缤纷地招摇而过,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注意我。但是我熟悉这样的笑声,他们成双成对,旖旎着校园的风景。这是失去的乐园,随着青春一去不返。
好像有人牵引着我,我径直来到曾经住过的宿舍楼下。夜幕刚刚降临,这是第一次回来,悄悄地,不惊动别人,像是重温一个秘密,还有类似做坏事的快感。
我亲爱的l4号楼还没有被拆掉,我抬头急急寻找203的窗口,灯光比过去明亮。我居然在窗台上看到了我种的那盆玫瑰,十多年了,它是不是仍然奇妙地一年只开三朵?限量的,诡异的,仿佛跟谁赌气似的,非常女生脾气。记得当时,它是我心惊肉跳地从郊外偷回来的,包括花盆里的那些土。
这花与一段情感波痕有关。有个女孩叫“见见”——我为她起的小名,因为同在一个社团,她和我以及我宿舍的“面面”认识了。本来大家很自然地交往,可是,几个月后,见见爱上了面面,她告诉我这个秘密的时候,我心里一惊,然后就有种幻灭的失落感,也就在那个星光依稀的夜里,我意识到自己其实已经爱上她了,可是她心里已经有了面面。
我很自私地过了两天才把见见的话带给面面,他居然没心没肺地说:“我早看出来了,但是我对她没有感觉……”我有些生气,他怎么可以这样无动于衷,可在心里又夹杂着某种柳暗花明的憧憬:也许我和她还有未来。
我天天都可以在203宿舍的窗口见到她,一天起码十次以上,她去教室上课,去食堂吃饭都要经过这里。我看她的时候,她往往也在仰望,有所期待地搜索。我能读懂她的眼神,她在找无心恋战的面面!我微笑致意,她勉强回我一个,略带苦涩,但仍然美得让我心痛。
她的微笑应该有玫瑰与之相辉映!
有一天,我突然这样很诗人地想着,然后立马去郊外偷了那株玫瑰回来,种在一个白色的花盆里,还用铁丝缠绕着它固定在窗台上……这样见见就可以天天看见我为她种的玫瑰,它是象征爱情的,为怀春的人吐露芳菲。那时写诗,所以才有这样傻而浪漫的念头,还觉得这是多么美丽的事。
那年,我读大二,连续看它开了三年的花,红色的,而且只开三朵。那个年代,还没有泛滥的手机、电话,但是我们可以直接用眼神交流。一盆用心良苦的玫瑰,她看见了,明白了,心领了,因为在毕业留言簿上,见见这样写道:感谢你和玫瑰三年的陪伴!我们互相知心,但是我们无缘!
男女间的友情往往比爱情高尚。她这样安慰着我。我们就这样分别,然后消失在人群中……
我忍不住跑上二楼,203室里面有同学在弹吉他唱歌。我很突兀地闯入,打扰了他们的兴致,我开门见山又语无伦次地告诉他们我是他们的老校友,住过这里,那花是我种的……他们没有我想像的激动,只是集体“哦”了一声,然后有人轻描淡写地告诉我:“好像已经有四个人来这里说那花是他种的!我们也不知该相信谁……”
典型的“多情却被无情恼”!我尴尬地笑了笑,退了出来。我不想再解释,我原来内心营造的那些美丽与感动,有些被冲淡了,然后是些许的惆怅。玫瑰往事,那么遥远的事情,庆幸的是,我的玫瑰还没有老去,一年又一年开着三朵,祭奠我的青春、我的初恋。后来的一届届师弟们一定也在这盆玫瑰里寄托过什么,要不怎么会有人回来看它,然后顺便撒个小谎说那玫瑰是他种的……这样想着,心情好多了,漫步走出校园,会心一笑,曾经书生意气的一盆玫瑰,多少滋润了渐渐枯萎的记忆。有些人是可以忘记的,有些事则是用来回忆的,比如我的玫瑰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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