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脸要趁早
女友的男人,最近被一个女孩抢了。
他们双进双出好些年了,所有朋友都是共同的,包括她,这小精豆一般的女孩子,猫脸,娇憨,笑容甜如QQ糖,如一捧火烧在男人身上。男人很快变得痴迷,与女孩儿彻夜赛车,逛街,看电影——竟然重复早恋中学生的爱情步骤。
女友的隐忍与其说是为了男友,勿宁说是为了这小自己七岁的女孩儿,或者是年纪的缘故,对女孩儿,她总带着一种私密的宠爱,像怜惜自己的小妹妹。
到底忍无可忍,跟女孩儿明示,女孩儿微吃一惊,便问:“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分手呢?”
女友猝不及防。五年的感情便一朝断了。
再痛,三十岁的读书女子,与前男友不得不以礼相待,又在同一个系统工作,来往是少不了的。
不料一日,女孩儿便上了门。亲亲热热叫她“姐姐”,然后问:“我知道这不合情理,但你和他的来往尽量少一点儿好不好?”
女友解释道:“我们有工作关系。”
女孩儿迅雷不及掩耳地打断她:“那你换一个工作不行吗?”
女友呆住,半晌失笑:“这怎么可能?”——这简直是最庸俗港片都听不到的精彩对白。
女孩儿却不笑:“那你就是放不下他了,可是你要为我着想呀,你经常打电话给他,害我打过去总是占线。还有,他老是忙你的事,我的事就没时间忙了。难道你要做第三者?”
女友浊血上头,喝道:“谁他妈是谁的第三者啊?”
女孩儿惊奇地退了一步,脸上露出害怕神气:“姐姐,你不会恨我吧?不是吧。我年纪小不懂事的,我做错了什么你也不能跟我计较呀。你是成年人啊,就像《射雕英雄传》里的欧阳锋,他都要自重身份,不跟晚辈动手呀。”忽然莞尔一笑,小猫似偎过来,在女友怀里挨蹭,嗲声嗲气如小丸子:“姐姐你答应我嘛。”——我都叫你姐姐了,你还能不把我当妹妹,妹妹的要求,你还能不满足?
女友看着她:年轻无耻而理直气壮,近乎无邪的脸,几乎当场横刀自尽。
女孩儿意犹未尽,回去发电子邮件给她,女友苦笑给我看,那是一首歌,歌名叫《THE BOY IS MINE》(这男孩是我的)。
是什么叫这女孩儿如此嚣张?大约只是知道自己太年轻吧,知道无论做了什么坏事,都可以用无知掩盖,世人会忙不迭原谅自己,因而,所有的任性、伤人、放肆、冷血,都这般心安理得。
年轻不是罪,恃年轻而任意而为,便是了。
是谁说的,不要脸,也要趁早。
暗恋四人行
他们是阿甲、阿乙、阿丙与阿丁,他们的故事,不知道谁先起意,谁会最早决定退出。
某男阿甲在各大论坛上鬼混、发贴、吵架,渐渐地发现每一天,不离不弃有一个“ALAJ”的ID在跟贴,文字里的细腻和一丝不明所以然的哀怨,注解了她的女性身份。阿甲忽然会意过来,那分明是“暗恋阿甲”的首字母。论坛上荒人谬事见得多了,阿甲遂也不动声色。
过段日子,阿甲换到一家公司工作,有时与各地同行交换宣传画册。其中某女阿乙寄来的那一本,有异:不是夹了几只蝴蝶标本,就是附了密密小字的信——竟然是一笔闺阁体的好簪花小楷。字里行间对应,阿甲知道了,阿乙就是“ALAJ”。正在不知所措,阿乙在信里说:夏天有休假,她想到阿甲的城市来玩。阿甲想了想,回信道:“你来,本公司所有同仁都会愿意招待。只是很不巧,我将赴欧洲半月游。”
而他是如何招惹上某女阿丙的,他都不知道。大约是从他的博客开始。阿甲苦笑着对我说:阿丙日复一日,回复着他的博客,内容尽是:“我看央视的天气预报,你那儿又变天了。我记得你有鼻炎的,要小心不要犯呀,我很心疼的。”阿甲看着,只觉得背上的鸡皮疙瘩,海浪般一层层浮现,他没法不毛骨悚然。他几时、什么情况下、对谁提过自己的这小恙?网络时代,即使对于陌生人,他也沦为罗马不设防。
更离谱的是,阿丙还建了一个自己的博客,名字就叫“狂爱阿甲”,一会儿写:我今天过得很愉快,我决定忘了他;明天又写:我恨他,他为什么能这样漠视我;一时狂暴起来,把上面所有内容删除,立誓重新做人。我跑去恭喜阿甲,他苦着脸说:已经好多次了。果然,三天之后。一切重新开始。阿甲坚决不理会她,她便自导自演自吹自弹自唱整出戏。
前段日子,有一位朋友某男阿丁找我合作,我没时间,就推荐了阿甲给他。第二天,阿甲的电话把我从梦中吵醒——不是他在错误的时间打来,是我起得太晚。他问:阿丁是谁?到底是谁?他与他只在QQ上聊了半小时,他却不能控制身体里欲念的大潮。他说:我想同阿丁啥啥啥。很多年前,阿Q就是这样向吴妈表白的。
他很诗意很谦卑地拜托我,他说请你,请你在百忙之中约阿丁吃一次饭,请你手持DV,拍下他的音容笑貌,或者至少用你的眼睛你的心,感知这个人的存在,再对阿甲原声再现——餐费他会给我报销的。
下午在网上遇见阿丁,我不能不嘴快,我说:“有人暗恋你呢。”阿丁很高兴,说:“啊,太好了。替我谢谢那位姐姐。”我忍住笑:“不是姐姐呢。”阿丁更高兴:“是妹妹?那更好了。感谢她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
我再也不能自控,伏在电脑上爆笑十分钟。
一切都是误会,这所有的爱情。他们妄说什么爱呢?不了解、不认识,甚至没有能力认出他来,阿甲天天都在哭都在喊,在寻找戈多。她们还去欣赏他的起转承合。而阿丁那蓬勃的喜悦又置于何处,当他面临禁色之爱,那是黑夜里不辨方向的渡轮。不了解才能够爱吧?才能把放荡当做狂野,把羞处视为桃花,把莫名的恐惧与诱惑,用爱之名来定义。
没有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所有的爱与等待都是虚空。这爱情全是笑柄。
或者,世上每一桩爱情都如是。
来迟了一天的玫瑰
她一直觉得眼睛胀痛。有一种张力在牵她的眼眶,泪水在眼里打转着,如洪水与水坝抗衡,蓄势待扑。但她其实并没有要哭的意思,倒像是酒店有装修污染,或者邻桌有人抽烟。
五年前他们相识,三年前他们分开。无数次记忆回想,最后她渐渐怀疑,他从来没有存在过,一切不过是她的虚构。却突然收到他的电话——她已经换了工作换了城市甚至换了配偶,他是怎么查到她的号码?他说:“当初的事……是我年轻不懂事。”
她答:“不,我也有错。”
这么客气,恰如一部优雅的欧片。但她不曾踢他打他,暴力相向吗?他不曾咬牙切齿对人说过“我不原谅,永远不”吗?
他们真的不再相爱了。
他说:“不如出来坐坐。”她想有什么可坐的,却还是答应了,他说的时间和地点。
他们踩着新年的残雪,去吃一顿饭,其实已无话可说。饭后,他送她回家,在湿滑的人行道上被卖花小孩儿抱腿,她脱了身他却被绊住,过一会儿才讪讪地追上来,递她一朵玫瑰:“不买简直脱不了身,送你吧——正好昨天是情人节。”
这一朵晚了一天的玫瑰,灰土土地低着头,颜色微微黯淡,花瓣的边缘像老烟鬼的牙齿。她笑得很尴尬:“呵……谢谢你,”不是不感慨地,“是你第二次送我花呢。”
第一次,他记得她也记得。他们在入夜后的街上静静走,脚步声一呼一应,街市略略凄清,霓虹却仍旧妖娆。他忽然问:“你喜欢这些花儿草儿吗?”她没听清:“什么?”他已经泄了气:“算了算了。”她是著名的大糊涂,那一刻却灵光一现,远远看到人行道上有个卖花摊子。“好呀。”
只剩下最后两束,一束是黄玫瑰,在夜色里也明艳如新,像牙雕一样昂贵。她却去抚弄另一束,粉红色一小朵一小朵的康乃馨,他就对老板说:“要这个。”康乃馨真是像粉红皱纹纸,她的心也一小团一小团皱起来。
错过是如何发生?就像这一刻的阴错阳差吗?她不知道,她只是,拿着一支,来迟了一天的玫瑰。
在她家楼下,他们分手。她摸索了很久楼门的钥匙,身后一无响动,她用力地忍着,不让自己回头。她知道他一直在楼下,看着一层一层的声控灯,亮了,又灭,五楼的,亮了两次,熄了两次,终于不再燃起。是她进了家门。
迟就是迟。一天或者五年,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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