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刘克庄的“唐律”观
一、“唐律”是指贾岛、姚合等人的创作风尚
所谓的“唐律”,在刘克庄的诗学里,主要是指中晚唐之际贾岛、姚合等人的诗歌所形成的创作倾向和诗歌风格。在刘克庄的有关论述里,它还常常被称之为“晚唐体”、“晚唐诗”、“唐风”、“唐音”等等。它实际上是对唐诗一种风格特色和艺术美学的概括。在论述中,刘克庄对它的优缺点都反复地作了深刻的说明,让我们对唐诗的这一种风格能够有一个辩证的了解和理解。
但是,刘克庄对“唐律”的论述,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指陈南宋后期四灵、江湖诗人的诗学渊源和诗歌风格,阐述它的利弊,以期改变当时诗坛的风尚。四灵、江湖诗人是以追摹“唐律”为主要创作宗尚的,正由于“唐律”本身存在着明显的优缺点,所以,他们的诗歌创作也就呈现出这样的特点。鉴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在刘克庄的诗歌理论里,对“唐律”既有着高度评价,积极肯定的一面,又有着严厉批评,痛加针砭的一面,构成了褒贬极其鲜明的“唐律”观。弄清楚刘克庄对“唐律”的论述,对于深入了解以贾岛、姚合为代表的晚唐诗风和四灵、江湖诗人的艺术特点,都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在南宋后期的诗歌史上,四灵诗人为了反拨江西诗派而学习、效法“唐律”,是一个在当时即为人们公认的事实。最早揭示这一点的是大力揄扬四灵诗人的叶适。他说:
初,唐诗废久,君与其友徐照、翁卷、赵师秀议曰:“昔人以浮声切响单字只句计巧拙,盖风骚之至精也。近世乃连篇累牍,汗漫而无禁,岂能名家哉!”四人之语遂极其工,而唐诗由此复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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