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分先生”的自我传奇袁岚想到我的高中时代还有两个月就要完结了,我开始焦躁不安,倒不是担心高考和升学,毕竟作为不冒尖一分子,我对自己稳定的成绩是不抱有侥幸的。只是,我听着各种校园传奇长大,临近毕业却仍没有一段传奇与我有关,我为此感到沮丧。
可是,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校园中平凡到不行的“70分先生”,想成为传奇,谈何容易。
我脑海中开始自动搜寻历届的校园传奇人物,隔壁理科班有个胖子魔方玩得一级棒,再复杂的都能十秒内复原,他手特别快,魔方在他手里就像个烫手的红薯般翻滚;校长的女儿人长得漂亮成绩又好,是公认的“沈佳宜”,可惜我话都没跟她说过;有个富二代哥们儿天天骑赛车摩托来上学,摩托声响和上课铃声常常交相辉映,虽然那哥们儿长得还不如我,但名声大噪校内外……思前想后,要在校园里有传奇无非就是以下因素:成绩好、长相好、家境好、有特长。可惜,这些我都沾不上边。到底该怎么办?又不想通过低俗的调皮捣蛋恶作剧来扬臭名,更不想撒谎编造有的没的鬼神离奇来装半仙儿。
放学后,为了错峰坐公交车,我没头绪地来到校内最高的教学楼闲逛。之所以说闲逛,是因为这栋楼建筑复杂,每一层都有5处楼梯,像迷宫一样。没有常驻班级,只有一些实践课的教室,机房啊、阅览室啊、实验室啊什么的,都是一周才上一节的课。我喜欢来这里闲逛的原因是,可以走单调但是不重复的路来思考事情,并且不怕迎头撞上人。
我随心所欲地上着楼,每上一层楼换一个楼梯,路过教室的时候,就随便看看里面。走到机房外,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机房的防盗窗边缘破损了一块,形成一个不小的缝隙,如我般瘦的人,是可以钻进去的。
估计是哪个调皮男生搞坏的吧,可以溜进去玩电脑,真是搞笑,这种不联网的机子,有啥可玩的,顶多就是玩玩金山打字通里的那几个弱智游戏。
歙!这可让我想起一件事儿。学校的机子没网但是单机是共同连着的,有个已经毕业的学长,在金山打字通里的一个打字游戏创下的超高分,几年了,无人能破!那个打字游戏我也玩得还算可以,如果我能打破这个纪录,我肯定能成为一段传奇!而要创造这个传奇,我必须使用学校的电脑,每周45分钟的电脑课,完成老师作业后,时间根本不够我来刷纪录。所以,这个防盗窗上的缝隙,一定是为我而开的!老师锁上了门,上帝却给我开了窗!哈哈,我乐呵呵地顺着缝进去了。
我选了一台角落里靠内侧的电脑,确保不会因为屏幕光吸引窗外经过老师的视线。这款游戏叫星际大战,就是快速输入每架飞机上的字母以达到打下飞机的目的,又要避免被子弹袭击,没有时间限制,却有受伤次数的限制。游戏不难,并且枯燥,但为了破纪录,我必须全神贯注!排行榜显示的是前九名的成绩,天都快黑了,我最好的一次才排第八,跟第一名有四倍的分差。为避免天色太暗时房间内发出的光引来巡逻的校工,我轻盈地爬出机房回家了。
之后的每一天傍晚,我都以错峰坐公交在教室写作业为名,晚一个多小时回家,这并没有让母亲怀疑。我的游戏技艺也在渐渐提高,最好的一次成绩,已经能排到第二名了,虽然第二名跟第一名仍旧有很大的分差。
这一天傍晚,我依然在机房刷着游戏,天色并不黑,却因为我敲击键盘的声音过大,引来了校工!他在窗外看不到我的人,我被电脑遮住了。他对我喊,哪个班的?快出来!我没有起身,继续大声敲击着键盘,这一盘情况很好,有破纪录的趋势,什么都不能影响我,我继续专注地游戏着,无论窗外怎么喊。此时校工已经开始掏钥匙,他打开了门,他朝我走来!我的手依然没有停,我知道自己已经创造奇迹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输入自己的名字,让所有学生知道这个英雄是我!在我正切换中文输入法时,校工已经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他伸手去关掉电脑的开关,我措手不及地按下了回车键,排行榜显示第一名是默认的“用户a”,然后屏幕黑了。
我被揪着离开了机房,我放声大哭,哭得歇斯底里。校工被我的哭声吓到了,放开了我。他根本不会理解我为这一刻做了多少努力,而这一切都被他轻轻一按毁了,我哭着跑出校门,他并没有追上来。
隔天,神秘“用户a”打破尘封纪录的事传播开来。我跟同学说那个人是我,他们笑了,笑得近乎狰狞。说你怎么不用真名,你再刷个试试?如果我足够倔强,我想我会的,可是,我对这件事情,已经完全没有激情了,随它去吧。
“用户a”事件让我沮丧了好些天,在我快对成为传奇死心时,我捡到一个东西,这让我的希望之火又被点燃。
我捡到一封信,可能是传达室老师搬运信件时不小心遗落的,寄信人空白,收信人的名字是汤琪——大名鼎鼎的汤琪,校长千金啊!这个学校没人不知道她。出于人道,我肯定要把信给她,但是,出于好奇,我又好想知道信里写的什么。我把信偷偷放进自己的书包,带回了家。
我端出一杯开水,把信的封口放在蒸汽上蒸了一小会儿,开口很容易就撕开了,还没有任何破损,我简直是当间谍的料。我打开信,走马观花地扫了一遍,哎哟,情书啊,想不到校外的男生也来掺和了。可惜,文笔太烂,别说女神,普通的女生都不会被这信打动。
我虽然成绩一般,文章倒是写得不错,高一的时候,老帮哥们儿写情书,让我同桌成功追到一个好姑娘。后来吧,我感觉自己情书写着写着对她有了点感觉,不舍得她被别人追走,就告诉她,情书其实是我写的,目的是她能弃暗投明选择我。谁知道最后鱼死网破,哥们儿也不理我了,姑娘也不理我了,他俩反倒感情更好了。
读书以来,写过那么多情书,居然没有一封是为自己的。我决定了,我要给全校最优秀的女生汤琪写情书,天天写,要一篇比一篇写得好。我倒没有多喜欢她,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情书才华。最好的情书,肯定要给全校最优秀的姑娘啊。再说,没准成了呢,女神的口味,没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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