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资本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当今,民俗学之类与文化密切相关的知识库也同样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且,这一趋势正日益明显。按照资本理论,给商品附加一定的意蕴内涵,即可增加其价值。因此,民俗文化作为资源的有用性不断得到显示。正如本文开始时论及的,从事这一类活动的有在政府中担任文化工作的人员、开发商(developer)、艺术家等,从政府到文化产业,形成了多层次的复杂局面,由他们生产出来的商品也是多种多样。笔者认为,问题主要是以民俗学相关的身份参与各种活动的“方法”。特别是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和地方土特产品的创造等,以前属于民俗学之研究对象的领域突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令人产生其必要性在不断增强的错觉。①然而,作为一个学术领域,民俗学可与这些问题相对应的组织、制度尚未形成。学术之外的情形是亦喜亦忧,学者们在从事文化产业活动的过程中发现了意义,但如果不能在此过程中积累详细的资料,进行理论化的研究并使之体系化,则民俗学在形成之初的理想,亦即面向未来、改善社会的学问志向就有可能无法达成。
民俗学形成初期时的浪漫主义及情绪化的一些方面,很容易受到政治需要的影响,被用来强化意识形态(ideology)盛开发宣传的媒体等。笔者认为,对于将生活者作为客体这一可以说是倒退了的制度问题不做重新思考,不能在确认研究对象之总体状况的前提下明确民俗学的研究领域,目前民俗学者对于各种社会活动的直接参与,就很难说是对民俗学本身有益。没有确认各自的立场就简单地进行“应用”,这种状况对于存在主义倾向原本就很强的这一学科来说,即使有些观点有可能会得以扩展,但与民俗学在东亚形成当初所提倡的“实用性”却可能会越来越远。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