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明白了甲骨占卜的次序之后,我们会问,到底占什么事用甲,什么事用骨呢?据专家的研究,殷人对此没有分别,大概甲、骨是一齐并用的。据胡厚宣先生说:
其次则殷代卜用之骨与甲者究有若干,亦一至有兴味之问题。殷代北方多牛,牛以祭祖,其胛骨即为占卜之用。……至于龟则系南方所产而贡于殷者。……至于卜用之甲骨则已出土之十万片甲骨文,其甲与骨之百分比为七三与二七,即甲约73000片,骨约27000片。……故殷代卜用之龟,约在数万,卜用之牛,约有五六千头,或至少当在此数以上也(见胡氏的《甲骨学商史论丛》第二集下册)。
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二日某新闻社报道,卜骨在河南安阳一带出土,这一带正是卜骨分布的区域,在发掘城子崖的报告中已有详细的说明,现在续有发见,对于中国文化的贡献更大。至于卜用的龟甲的分布区域,多在淮河流域,卜骨则多在山东、河南甚至辽东一带。《后汉书》的《东夷传》有:“灼骨以卜,用决吉凶”,可见辽东的人也学了用骨卜的方法。李济在他的《城子崖》(1934年出版)序文里有说:
单就骨卜言,除了孕育殷商期中国最早期的朝代文化外,后来又东传至日本,北至通古斯及西伯利亚之海滨民族,历史期间的鞑靼民族,也浸染了这个习惯,以后西播,直到爱尔兰、摩洛哥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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