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天,在地铁上,我看到一个少年。
他一进车厢,所有的人就自动为他闪开一块空地,是为他奇异的脸——大面积的刺青,布满了整个面颊,暗蓝的繁体字,刺的是一个女孩的名字。
少年站在空地的圆心,双目幽静,嘴角紧闭。无视所有人的注视,或许是用他的无视,原谅了所有人的注视。
是什么有足够的力与诱惑,让我们做出夸张自毁的事?我们心中的爱啊,是水,火,刀子,手枪,也是老虎,电锯,搅肉机,人在它面前,渺小如一碗食物,而它食人不吐骨。
我还会想起你,因我心中也有一位黥面的少女。她将你刻在心上如印记,戴在臂上如戳记,因爱如死之弥坚。
我初次见到你时,先注意的是你的手。我爱看别人的手,我爸带我去澳门的赌场玩,我就盯着荷官的手看。荷官都有漂亮的手,有的荷官会带很多戒指,大概因为知道自己的手很漂亮,靠手吃饭,总得宠宠这双手。
据说英国那个经济学家凯恩斯也爱看人的手。凯恩斯说到威尔逊的手,干练、有力但是迟钝。说到罗斯福的手,指甲又短又圆,十足生意人的手。法国总理克莱孟梭知道凯恩斯的眼睛不会放过他的手,故而会议时,他戴上黑色皮手套,终席不脱。凯恩斯自己的手非常美丽,那是一双剑桥的手。
你的手也不赖,弹古曲吉它的手。颀长,洁白,有点女性化的手。你弹了个曲子之后,问我觉得怎样。那时的我还是个傲慢无知的少女,我说还好吧,起码不难听。你就为五斗米折腰地笑笑说,谢谢你的夸奖。你是我爸给我请的音乐老师,教我弹吉它,因为某天我听了佩佩罗梅罗的阿兰胡埃斯协奏曲觉得不错,我爸马上借机因材施教。没办法,我有个爱孩子爱得很不得法的爸爸。
那年我19岁,你22岁。我们开始了老师和学生的关系,这是我和你之间的第一种关系。每个星期三晚上和星期六下午你来我家教我弹琴,而实际上我俩都知道我并不想学琴。坐在课室里——那里堆着我不弹了的钢琴、古筝、竖琴和小提琴,你顾自弹你的吉他,而我只管听。你调侃说:“你手里这把吉它很快就要和它们做伴儿了吧?”我笑着点点头。
我觉得你这人挺有趣,话不多,但不论什么你都知道一点儿。你是个正牌穷人,学费都要靠打工来赚,但你却没有那些穷人惯有的卑微和虚伪,反倒是你常常透出来的一股子傲气,让我觉得我必须做点什么才能和你匹敌。我问你为什么要出来教琴,你坦白得可耻:“因为想骗女孩子啊。”
“怎么骗?”
“手把手教她们弹,可以摸她们的手啊。”
“那摸摸我的吗?”
“我不敢,你爸会找人砍了我。”
“那我摸摸你的。”
“我卖艺不卖身。”
我的吉它被束之高阁以后,你倒是和我成了朋友。你说有空可以找你去玩,你们那儿别的没有,各种各样的疯子倒是很盛产。我家离音乐学院不远,闲来无事我也去去。你说的情况完全属实。你都有一群什么样的同学啊:全裸在水房冲凉兼练声的,披头散发光着脚踢球的,穿比基尼在阳台晒日光浴的,弹古琴走火入魔弹飞了指甲双手血肉模糊的。我一路欣赏着这些怪物来到你宿舍,你们屋里的人也很奇怪,看到我来了都默默的走了,后来我知道这是男生宿舍的传统——会见女朋友的时候,兄弟们都要知趣地行个方便。
我不是你女朋友,后来的人生里,我们有诸多的关系,但我始终没有当过你名正言顺的女朋友。这会儿我傻傻地问:“他们为什么走了?”
“打牌输了出门罚站去了。”
“我把这琴送你。”
“这么好的琴,仙女,你疯啦?”
你装模作样抹了把感动的眼泪,一定要找个什么回赠我。在你刨翻了你床上的书架并且一只鬼知道的什么刀子掉下来切到了你的手以后,血,洒在你淡蓝格子的床单上。你说:“完了,解释不清了。”
完了。
2
我们的第二种关系,是作者和读者的关系。上了大学以后,我开始写一些诗,发表在一本诗刊上。那还是个诗刊很畅销的年代,人们还都对文学抱以尊重和热情。我以挺快的速度发表着,或许是那个诗刊的编辑真的照顾我是一个女孩子,总是给我留些豆腐块儿的版面。
我写到第五首诗的时候,收到许久没联系的你的一封信。在信里你说:“其实你爸真的错了,你的天才不在那一屋子的乐器上,是在文学上啊。”我回了封信,告诉你我的手机号码,那时候中国开始有了第一批使用手机的人,我有一台索尼爱立信的蓝色手机,在接听时还要把天线抽出来。这个手机名义上是为了让我爸打给我,实际上是为了接听你为数不多的来电。
你在你们学校的公用电话打给我,每当看到那个熟悉的号码我的心就会起一阵小小的鸡皮疙瘩。我知道你因我写的诗对我刮目相看。人是需要对手的,一个天才需要另一个天才作对手,我当时这么理解你给我打电话这件事;我还有更偏颇一点的理解是你喜欢我,这也理所当然,已经是对手,难免互相倾慕。
有一天我跟你在电话里讲起关于男生的事,我说我们班有一个男生好好笑,每天都管我借笔记去复印,我让他等学期末一起去复印,他偏不。我又说我的衣服太多,堆在衣柜里最后每件都下落不明,每次找件衣服恨不得拿个探照灯。一天以后,我的手机响了,本市的号码传来你的声音:我就在你楼下。
然后我看到拿着个探照灯的你。
你说再不来恐怕就来不及了,我问你什么意思。你说这你还不懂吗,我怕那复印笔记的小子把你抢走。我愣住了,你喜欢我?
可是那时候我真的不知道我喜不喜欢你,我心里还有很多的疑问,犹豫和战争,需要自己跟自己慢慢扯,慢慢和解。于是我来了句半生不熟的幽默,直接导致你说出呵呵。呵呵是所有对话的终结语。
“老师,你没发烧吧?”
“呵呵。”
你当天就回去了,从那以后我宿舍的女生还真用上了那个探照灯。一找不到衣服了,大家就头顶探照灯去翻,一翻一个准,真的很好用。你还是会给我打电话,不过没有以前多了。有时候聊完文学也胡扯上几句,你说:“所以为什么好多诗人变成了臭流氓?因为写诗多容易啊,几十个字,就把女孩子哄得团团转。”
“那要是写诗的是女孩子呢?就变女流氓吗?”
“那要看她下手的是什么样的人了,像我呢,我这么坚贞不屈的人,是没办法被糟蹋的啊。”
我听出你话语里酸酸的骄傲,后来,你就有了新女友。你之前有过两个或三个女朋友,不算多的,对于一个音乐系的才子来说。电话少了,大部分时间需要陪伴女朋友。后来电话没有了,我也就收起了那部手机。
你也许不会相信,那部手机我保留至今。手机上还保留着你最后打给我的五个电话,在已接来电组,它们一模一样的,像兵一样排列整齐。今天晚上我又把它拿出来开机,淡蓝的屏幕,黑白显示的手机,按键因长年不用都快溶化了。多么古老的东西,是不是很像一些,不合时宜的感情?
3
大学毕业那个夏天,作为长大成人的纪念,我决定来一次单独的旅行。要去就去远一点的地方,反正我爸给了我那么多钱。他们去婺源看油菜花,去武汉看樱花,没什么意思。我想去看书上写的藏红花田。在伊朗,藏红花田加在一起,够有荷兰的阿姆斯特丹那么大。
在伊朗的火车上,坐在我旁边的男生的手很好看。他是个台湾男孩,学美术,来这儿找寻灵感。他送了我一幅小小的画,是窗外风景的速写。他画的时候我状似在看画,实则在看他的手。他的手令我想起你的手。
身处异国他乡,人格外感受到心内感情的重量。像一颗珍珠,沉甸甸滑溜溜的,在体内滚动,那感觉既舒服又难受,正所谓蚌病成珠。就是在那天,我发现我想念你。而且这想念如此强烈,让我呼吸不畅,像要心肌梗塞了。我终于承认了我喜欢你的事实。很久很久了,久到也许从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已经发韧了。
旅行的意义是什么呢?就是重新认识从前的自己吧。
4
而我又该如何寻找你呢?我们已失去联系了。所以我们的第三种关系,是一个失踪者和一个追寻者的关系。
在所有能找到你的线索都中断后,有一天,我无意间看电视,看到了一场演奏会。我看到你在弹吉它。没错,是你,你别说,你穿礼服的样子还真好看。你一共演奏了两只曲子,然后电视开始放广告了。
我用了一周的时间查到了你的地址,买衣服,弄头发,订机票,在这七天里我只吃西瓜,因为我还想再瘦一点。于是27岁的秋天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我,来到你所在的城市,见到久违了的、已经而立之年的你。也许这样生硬的相见令你有些无措,但是除此以外我无法安排更巧妙的邂逅了。我坐在咖啡馆里等着你,搅动着一杯杯面画着心型泡沫的卡布其诺。
你来了。
我有些哽咽,看到你马上就哭了。我用很大的力气忍住眼泪,听你说你的近况。你说你辞掉了乐团的工作没多久,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不出我意料的是你和你后面又认识的几任女朋友都相继分手,因为没人能和一个怪咖相处得来。你说:“人为什么一定要遵循所谓的社会规则呢?人为什么一定要工作,一定要谈恋爱,一定要结婚呢?能不这么烦吗?人为什么不能尊重自己的意志呢?每一个人只有一个一生啊,为什么不能为自己好好活一把呢?”
我觉得你有点可怜,三十岁了才去想这些事。但女人常常爱慕那些有点可怜的男人,大概是那可怜里有单纯得像孩子一般的成份,它们清新,可爱,带着好闻的气味。
我说我支持你过你想要的人生,但前提是你得先替我买了这咖啡的单。你笑笑说当然可以。出了门,我们走在大街上,月亮很好,风吹来淡淡的树叶清香。我忍不住问:“我们可以一起试试吗?”
“试什么?”你愣住了。
“你想过的人生。”我说,“带上我一个,我们一起试试。”
我不知道我说的话算不算告白,但27岁的我,让我说出我喜欢你,我爱你这样的句子,太难了。“起码你孤单的时候我可以陪你。”我又说。你定定地看了我很久,然后伸出手抚了抚我的脸,你说你总是在失意时遇见美好的事情,你提起我送你的那把吉他,你说你还留着它,它让你伤心,但现在你很想弹弹它。
我吻了你的手。
我带你来到我买的那幢小房子。我铁了心了,把我爸爸给我的钱全用上,在你的城市安了这么个家。“你喜欢吗,可以住在这里,烦了的话也可以走。”不是我故作潇洒,而是那年的我真的就这样想。人总有特别像圣人的时候,尤其是女孩子,长到一定的年龄,母性强烈到喷涌,能量发散给她所喜欢的男人。
我们一起度过春天,然后是初夏。房子后面的山里有很多植物开花了,你带我去买棉布,回来染布。你确实是我喜欢的那种人,任何什么都会一点。包括画画、气功、修理电器、编程、甚至杀鸡,染布和缝纫。你教我把白布剪成四方块,当中随意揪出一些位置,用麻绳扎紧。煮槐花,染深黄色;煮茜草,染淡红色;煮栀果,染浅黄色;煮靛青,染深蓝色。煮普洱,染卡其色。煮菱角壳,染紫色。煮橄榄仁,染褐绿。煮决明子,染金茶色。煮玫瑰,染斑斓色。
布匹在阳光下展开,这些布不是属于现代的,是属于古代在乡间、在集镇,做完农活儿之后,坐下阅读诗篇的少年和少女的。
你用那些布为我做了一件衣服,你有一双能把针角缝得像阅兵式一样整齐的手。电视里在播着市井新闻,被诱拐的小狗在失踪一个月后,从一座城市跑回了家,可是家人却恰在那时搬迁去了别处。小狗守在旧家的篱笆外面,邻人对着摄像机和话筒发表看法:这是一只忠狗,让人好感动。
“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不需守候什么,也不用找我。”你说。
“好啊。”我说,装作不经意的样子。
但是我知道我多害怕你突然消失,正因为害怕,才表现得满不在乎。而我能阻止你的脚步吗?我不能。如果我真的爱你,我应该让你过你想要的人生,不是吗?那么,既然知道如此,又何必要在一起呢?这正是我跟别的女生不一样的地方,我不会为了害怕失去而不敢拥有。
5
我们相处了80天。这80天很像那个环游地球的人,走了一圈,回到起点。这80天里我没有问过你我是你的什么人,所以,我们的第四种关系很难界定。我想我不算是女朋友,女朋友是要带回家给家长过目的;我也不算是朋友,朋友是不会上床和接吻的。那么,我们就是伴儿和情人吧,80天的关系,我人生爱情密度最高的一组时间。
我跟你说起伊朗的藏红花田,我说分别之前,不如我带你去看一看。
藏红花,一种昂贵而奇妙的植物,它的花期只有一天,需要趁着它开花时迅速采摘。伊朗的农人,通过连续数月的拔羊毛或是在蜂蜜里取松针来训练技术,他们灵巧地一朵一朵勾出雌蕊——每17万朵花,才能摘出1公斤的雌蕊。
什么叫作珍珠作腐土,黄金如废铁?去伊朗看藏红花田吧。
我看到你身临其境时的震憾和感动。
我们没能一起回来,我在旅馆等了你一天,等到一张你藏在床垫下的名信片,上面写了一行字:我爱你,再见。
剩下的旅程该怎么走下去呢?我坐在花田之畔,看戴头巾的农妇在烈阳下采摘藏红花。我跟她们坐在一起,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女人的地方就会有八婆,就像有井水的地方就可以唱柳词。一个女人问我:“你一个人来的吗?”“不,有个伴,但他不见了。”“他去了哪里?”“我不知道,大概去流浪了。”
“天啊,流浪。天啊,流浪。”农妇们传递着惊讶,形成小小的震波。
流浪,那也是一种应该被尊重和理解的生活方式。为什么不可以去流浪呢,如果觉得流浪适合自己的话。你什么都喜欢,什么都会一点儿,这样的人不去流浪,还有谁配去做流浪这么浪漫的事?把自己当成植物一样对待,只要有风,就可以吹动你,就可以随处停泊或游走。我也想那样呢,想同你一起,可是,你不习惯带上我。所以我只好用我的余勇去明白你,去接受你的方式——那更接近于原始人的,那突兀的,不羁的,让对方毫无准备的爱情与自我。
北风啊,兴起!南风啊,吹来!吹在我的园内,愿我的良人进入自己园里,吃他佳美的果子。
多年后,我收到一把匿名的藏红花。没有留下地址,花朵扎成一把,泡水饮的话,可以喝好几年。藏红花喝多了,人会变得兴奋,会嘻嘻笑,跟吸了大麻一个样子。所以说,好的东西多半是有毒的,藏红花是,爱情也是。
我还记得你的手,抚摸过我的身体,带着轻柔的手势,我深深相信,你就是这样采摘每一朵你所恋慕的藏红花。
也许我会去纹一朵藏红花在身上,就像地铁上那少年为自己施黥刑。没什么比爱过然后遗忘更难过的事了,为了记住,我需要将你和我的故事随时带在身上。
在我想念你时,我会拿起这部旧旧的手机,拨通那个古老的号码,仿佛会听到时光的另一端,一把年轻的声音在对我说:“喂,我知道你很想念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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