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唐高宗李治龙朔年间的诗人群体。上官仪及其作品风格“上官体”,为这群诗人创作的代表。上官体气魄虽然不如李世民时诗人作品宏大,不过写景状物却更加细腻、婉转、精致,风格绮错婉媚。
第三,唐高宗李治后期与武后时期,以“文章四友”与“沈宋”为代表的诗人群体。“文章四友”指崔融、李峤、苏味道、杜审言,“沈宋”指沈俭期、宋之问。
以初唐诗歌律化进程审视,三个时期可以概括为两个小段,第一段,贞观至龙朔年间的诗人群体对南朝文学经验的继承,以及以上官仪为代表的对对偶与声律的发展;第二段则是武后朝,四杰、四友、沈宋等诗人群体对律诗的定型。
二、初唐宫廷诗的形式规则
初唐宫廷诗是包括宫体诗在内南朝文学之全面继承者,既继承了其成绩,也接受了其中的负面遗产。在艺术技巧上,宫廷诗比起宫体诗来,并未有跃升性或断裂性的变化,更多的是文学题材与文学风格的调整,例如李世民诗具有宏大气魄。宫廷诗从南朝文学那里,吸取了一整套成熟的文学技巧,涵盖主题处理、结构安排、用典、声律、辞藻等诸多方面。尽管有学者将初唐宫廷诗划分为不同的阶段与主题类型①,不过,它们实际上都遵循着同样一套固定的文学形式与文学技巧。宇文所安将初唐宫廷诗从南朝宫体诗那里继承的遗产称为“惯例”,他说唐朝宫廷诗时代普遍存在的诗歌惯例,“主要见于初唐诗,但都可以在南朝宫廷诗中找到源头”,“这些惯例作为一种特殊的、一致的时代风格,开始于五世纪,逐渐地演变成一套代表诗歌高雅趣味的约束法则”①。
宇文所安将这些文学惯例总结为两点:第一,“首先使人感觉到的是题目和词汇的雅致”。宫廷诗常采用固定的题目,如“赋得…'应制”等,标示出其一定的写作氛围与主题。宫廷诗有一套封闭而固定的词汇系统,它们高度文雅化,其中排斥了日常生活用语与古语,排斥了描写强烈感情的真实语言,而游戏化、虚拟化的高雅情感却比比皆是。“宫廷诗的标准措辞基于几种特定的程式,这些程式与我们所认为的古典语言的标准相背离。在这里我们发现对隐晦词语、曲折句法、含蓄语义及形象化语言的普遍偏爱”,委婉、含蓄、曲折、隐喻,以及通过描绘人物的姿势、行为、器物及服装,来间接描写他们的行动,都是宫廷诗语言的显著特点。第二,宫廷诗有固定的结构程式,“我们将其基本模式口L{作'三部式',由主题、描写式的展开和反应三部分构成”②,这一形式起源很早(可追溯至魏晋时期的文人诗),直到盛唐仍然被广泛运用于大部分律诗与古体诗。这种程式,在前部铺陈主题,点出人物的行为与发生的背景;在中间用两联或者更多诗联(多是对偶句)来引申主题、详细描写场景;结尾用诗人对景物的某种情感反应来完成整首诗,这种反应常是高度程式化、套路化的,比如在宴会诗的结尾留有余兴未尽、意犹未已之感。
宇文所安的研究成果符合于唐代宫廷诗的实际。他进而指出宫廷诗的诗学意义,“在这一时期里,诗歌语言被改造得精炼而灵巧,成为八九世纪伟大诗人所用的工具。从宫廷诗人对新奇表现的追求中,演化出后来中国诗歌的句法自由和词类转换的能力。从他们对结构和声律的认识中,产生出律诗和绝句。从他们对单个语词在诗句中的突出作用的注意,发展到对风格和措词的特别关注,使得后来从杜甫到王士祯的诗人各具个性”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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