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副省级离休老干部王先谦,实在不想以这样的方式成为舆论的焦点。
这位湖南著名的儒学大师,离开领导岗位前,担任着江苏学政的职务,这次却被中央下令,连降五级。
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场大清国最具有典型性的群体事件:
1910年4月,长沙饥民们抢劫了一家米店,警方拘捕了为首者,这是一起十分普通的治安刑事案件。但在革命“会党”的鼓动下,饥民们包围了省政府(“巡抚衙门”),并冲破警方封锁线,进入办公区域。警方开枪当场打死20多人,会党中的武林高手则用事先准备的煤油焚毁了政府办公楼。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长沙抢米风潮”。
蝗虫漫天
事后,中央问责,为平息民愤,巡抚、布政使、巡警道等人被“双开”。中央也发现,王先谦的“弟子”叶德辉“积谷万余石,不肯减价出售,实属为富不仁”,进一步恶化了长沙的粮食供应。而离休在家的王先谦,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多次阻挠地方政府救济灾民。王先谦被处连降五级,叶德辉则被革去功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说是师生俩,其实王、叶之间并没有授业关系。王老师有势无钱,叶同学有钱无势,正好强强联手、惺惺相惜。巧的是,两人都是麻子脸,因此“二麻”成为湖南官场、商场一个尽人皆知的代号。那位为湘军写传记惹祸的王闿运,曾写诗嘲讽说:“王家仁叶家义,并入当年《翼教篇》。”
一个离休干部,本就没有什么实权,降级无非少拿点退休金、开会时上不了主席台前排而已,只是面子被扫有点灰头土脸。按照代理湖广总督瑞澂的说法,“湘省民气素嚣,绅权颇重”,王老师“久住省垣,广通声气,凡同事者无不仰其鼻息,供其指使,一有拂意,则必设法排出之而后快。”他在地方上的影响力,早已不是依赖自己曾经当过江苏学政挣来的那个副省级,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政府的眼皮底下建立了一个实际上的第二政府。
中华帝国的政治传统,“官权”一般只到县级政府,县级以下,真正说了算的其实是“绅权”,地方上的实力派。这些绅士们,一方面作为国家“经纪人”(State Brokerage),协助政府维持治安、征粮征款等;另一方面作为民意代表,为保护和增进地方利益而与政府及其胥吏进行公关及博弈。但随着大清国的改革开放,传统的乡村社会面临着剧烈的变化,政府的权威越来越削弱,地方绅士们日益从政府的“助手”演变为“对手”。乡村的“公权力”被号称“土豪劣绅”的“盈利型经纪人”而取代,他们脱离了传统士绅阶层所受到的道义束缚,毫无顾忌地将手中的“公权力”演变为寻租牟利的工具,主观为自己,客观为政府,扯着改革的大旗,令自己迅速跻身先富起来的行列,大清基层政权彻底“痞子化”,县以上地方官员不得不面对远比自己更具有资源动员能力的绅士们。
太平天国运动中崛起的湘军,令湖南的绅士阶层在军功的护卫下,掌握了远比传统的乡村话语权的更为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早在1857年(咸丰七年),湘军著名将领胡林翼就发现,湖南各州县的征粮征税都依靠“刁绅劣监包揽完纳”,“其零取于小户者重,而整交于官仓者微,民谓之曰‘蝗虫’;其挟州县浮勒之短,而分其肥不遂,则聚众告漕哄仓,官又谓之‘蝗虫’。”
在晚清轰轰烈烈的民营铁路建设中,这种“蝗虫”也依然出现:湖南、四川等地,所谓的“民营”其实全靠强行征收“租股”,掌握实权的乡绅们上下其手,从农民那里敲骨吸髓所得,其实很大部分都被他们巧取豪夺,政府则背上了勒索的恶名,公共财政却并未得到改善。
王先谦就是其中的弄潮儿。他曾经以爱国为号召,鼓动张之洞花费双倍的高价,从美国人手中赎回粤汉铁路,而他自己也于1905年在长沙组建“粤汉铁路筹款购地公司”,号召湖南人民踊跃购买股分,爱国救国,而他本人却在高喊爱国口号的同时,死死捂住钱袋子,盯上了免费的“干股”——“有问以曾入股若干者,答曰,吾为总办当坐分红利,何须入股。”
几只“鸡头”
从来没有商人,会如同大清国的铁路老板们那样,成天将拒绝外资的爱国口号挂在嘴边当口罩。
在王先谦鼓动下用巨款从美国人手里“收回利权”的粤汉铁路,“利权”却既没有归于政府,也没有归于百姓,而被“爱国者们”中途截留了。
“爱国者们”将粤汉铁路公司根据省界分成广东、湖南、湖北三个公司,以满足三省各自“宁为鸡头”的愿望。三只“鸡头”中,筹资进程一度最顺利的是广东公司,但“绅商意见不洽,总办又未能和衷,以致迭起风潮,时有冲突。最后则有查帐之龃龉,开会之喧斗,种种扰乱,路工因之稽迟。”“董事结党盘据,欺吞冒滥,久为众股东所指摘,深虑万无稽核,将股东血本终至缺蚀。”其中一位名叫金菼的董事,看来是在官商两界游刃有余的高手,“利用官威,以箝制股东……稍与辩论,辄架破坏商办大题,反噬挟制,凶悍险诈,无所不至。盘据把持……股东查帐,又藉词票举,以图抵制。”公司内部选举,贿赂成风,银子开路;政府或者股东会前来查账,更敢于拒绝出示账本,“匿单抗查”。
“鸡头”王先谦主持的湖南公司,先是靠政府的公权力,强制征收租股、房股、米捐、盐厘,但杯水车薪,正好再发行300万股铁路有奖公债,奖金之丰厚全球领先,特等奖奖金为3万元,而券面价值仅4元,足足7500倍。但这些敢为人先的改革举措,却依然难以拉动投资。
“以顽钝无耻之小人而握路矿之权”,小股东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任何保障,“铁路至今未刊印股票,又无息折,商会收股二百余万,仅给收条,以故各处愿入股者多观望不前。” 王先谦“其生平淫而好利,既揽路权,遂以公司为利薮,以公司之款,为行乐之资,为黄某代捐中书,送土某奠仪千两,开办垂二载,于一切筑地购路等事弗顾也。”而“坐办总理”余肇康“与王先谦狼狈为奸,以至湖南之铁路公司开办数年,去冬始动三锄。吾同胞无限之巨款,竟入彼等之私囊。股东无账可查,湘绅无敢过问。”
公司内部是山头林立,围绕对王先谦的效忠与否,分为“拥王”、“倒王”两大派系,而小的派系更是不可胜数。同盟会成员、日后因黄花岗起义失败而在英国投海自尽的杨毓麟,认为“湘路之哄久矣”的原因,就在于“王先谦处心积虑把持路事”,导致“完全商办局面不得成立。驯至号称官督,驯至奏派总协四五人,驯至凭借官权提立股款,酿成环求退股之现象。胶胶扰扰,以至今日。王、余、席一日不斥退,则路政必一日不得整理,其事至为可哀。”
在铁路公司设有多名“总理”(总经理),就是湖南的发明,“美其名,曰名誉总理,曰主持总理,曰坐办总理,四川继之,江西又继之。” “总理”扎堆,在日后成为四川大风暴的重要诱因。
公司内衙门习气浓厚,公司领导人甚至以“安民告示”的公文格式向社会发布通告,俨然政府的大爷做派,而股东过问经营情况,居然要先提交申请(“具禀”),只能在自己的“公仆”面前当孙子。时人评论道:“官办事件,无一不腐败,无一不糊涂,何也,以其督办、会办、总办、提调等名目,动辄至十余人,事权不一,政出多门……只徒调剂闲员,置路事之成败于不顾。”
在王先谦等人的领导之下,湖南粤汉铁路公司“材料不购也,工人不招也,路线不勘定也,基地不预筹也。而每岁股份之所入,绅士辄瓜分而用之。”日本驻汉口总领事水野幸吉在提交给日本驻华使馆的报告书中中说:“湖南绅士徒多议论,经费筹集则毫无头绪,此实为粤汉铁路心腹之患也”。
“鸡头”虽会聒噪,却禁不住“鸡腿”毕竟还是虚弱的。1906年10月,为缴付第二期赎路借款,湖南的“鸡头们”只好把粤汉干路黄高段低价卖给广东公司,又以三水枝路湖南所应得之权利相抵押。第二年10月,因公司任人为私,用财过滥,不少股东担心资金安全,坚请退股。几番折腾后,这家“爱国鸡头”只好想办法引进外资,这本是他们最反对的,却被官方阻止,最后依然要靠强行向平民征收“租股”、“房铺租股”、“廉薪股”,做回了自己最为拿手的“二政府”角色。
对于这些“不曰谋公益,必曰图进步”的绅士们,杨毓麟一针见血总结道:“求其实在,大要不外争得一总理、协理之位置,谋得一每月数百金之薪资,视路局为菟裘,借公义相攘夺。”这些绅士们“对于国家颇欲脱离行政官吏之范围,故必冒称商办;对于社会又欲脱离财产法团诸份子之监督,故必借名官督,或虽未至冒称官督,而实则倚赖行政官吏,以阴谋自便,与官督无异……数月以来,种种怪象,层见错出,殊有足令人骇愕怛悼,不知所措者。不谓吾国士夫借收回权利之美名,文萁帚诟谇之弊俗,至于此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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