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世界历史的分期,至今还没有统一的意见。不过,早在文艺复兴时期,西方就已有了把历史分为“古代”、“中世纪”和“近代”的说法。这种基于欧洲历史的分期,在西方史学界长期沿用。不少史学家又在这三个时期之后加上“现代”或“当代”,从而形成四阶段分期法。<br> 有的学者认为“中世纪”一词只适用于西欧历史,没有世界历史上的普遍意义,所以改用“中古”一词表示“古代”和“近代”之间的阶段。这种分期法从理论上说是可行的,但是人类历史的发展并不平衡,世界各个不同地区进入某一社会经济形态有早有迟,在某一社会经济形态中经历的时间也有长有短,特别是历史进入文明阶段以后,很少看到纯粹属于某一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也很少看到绝对整齐的、单一发展的由低级社会经济形态逐层向高级社会经济形态的过渡,因此在世界史的分期断限问题上,目前仍然存在着分歧。<br> 本书对世界史的划分采用的是十分通行的一种分法——四阶段分期法,具体分为:古代史、中世纪史、近代史和现代史四个阶段。“古代史”是指公元476年西罗马灭亡以前的历史,相当于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阶段;“中世纪史”也叫中古史,是指公元476年一1640年之间的历史,相当于封建社会阶段;“近代史”是指公元1640年一1917年之间的历史,相当于资本主义社会阶段;“现代史”是指公元1917年以后的历史,以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为开端。<br> 因此,本书上自带有神话色彩的“人类走出伊甸园”,下至1945年联合国的成立,讲述了几近完整的别国史。内容基本上按时间编排,有时考虑到事件的连续性或相关性,顺序未尽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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