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要遵循哪些原则
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原则是:
(1)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应调整给药方案。
(2)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低的抗菌药物。
(3)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法。
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选用根据上述应用原则,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用于肾功能减退者,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者可应用,但剂量需适当调整。
(3)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也可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内生肌酐清除率为准)减量给药,疗程中需严密监测患者肾功能。
6.肝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目前常用的肝功能试验并不能反映肝脏对药物的代谢、清除能力,因此不能作为调整给药方案的依据。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的制定可参考:①肝功能减退对该类药物体内过程的影响程度;②肝功能减退时该类药物发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但由于药物在肝脏的代谢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且目前对不少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还缺乏全面的了解,根据现有资料参考上述原则,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不包括酯化物)、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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