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勇军,金华市人,民盟盟员。1968年生。199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知识产权学院)民商法(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1996年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副教授。 研究方向:公司证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和税法。学术兴趣:管理案例撰写、司法判例研究和专题评论。 所授课程:合同法(本科);税法、知识产权法(本科);商法(MBA)和知识产权法专题(MBA);公司法专题、商标法专题、专利法专题和知识产权法专题(工商管理培训);合同法专题和税法专题(财务总监培训);公司法专题(高级经理培训、总裁培训和企业内训);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独立董事培训)。 承担课题:(1)中日3E合作项目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研究报告;(2)中日3E合作项目的我国产品质量法专题研究报告;(3)中日3E合作项目的独立董事制度研究;(4)参与清华大学软科学电子商务项目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重点是电子合同);(5)985院基础研究一般项目:会计师第三人责任研究。 主要著作:(1)《民法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个人论文集;(2)《知识产权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独著;(3)《公司法总论——法律、经营、管制与管理决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独著;(4)《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独著;(5)《会计师第三人责任》,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独著;(6)《公司法——重组购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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