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处理的基本要求
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的原因。这不仅是一种处理问题的方向,也是防止事故重演的重要措施,如地基由于浸水沉降引起的质量问题,则应消除浸水的原因,制定防治浸水的措施。
3)注意综合治理。既要防止原有事故的处理引发新的事故;又要注意处理方法的综合应用,如结构承载能力不足时,则可采取结构补强、卸荷,增设支撑、改变结构方案等方法的综合应用。
4)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了直接处理事故发生的部位外,还应检查事故对相邻区域及整个结构的影响,以正确确定处理范围。例如,板的承载能力不足进行加固时,往往形成从板、梁、柱到基础均可能要予以加固。
5)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发现质量问题后,一般均应及时分析处理。但并非所有质量问题的处理都是越早越好,如裂缝、沉降、变形尚未稳定就匆忙处理,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常会进行重复处理。处理方法的选择,应根据质量问题的特点,综合考虑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等因素,经分析比较,择优选定。
6)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从施工准备到竣工,均应根据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7)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若发现事故情况与调查报告中所述的内容差异较大时,应停止施工,待查清问题的实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再继续施工。
8)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事故现场中不安全因素较多,应事先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并严格检查、执行。
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
1)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一般可按图1.3 所示进行。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
①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
②发生质量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有关的观测记录、事故发展变化趋势等。
③分析确定是结构性问题,还是一般性问题,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性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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