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明代中期,随着朝政的腐败,国家的法度也日渐无力,加之商品经济的影响和部分地区奢侈之风的侵染,包括妇女衣裙在内的服饰制度受到了猛烈的冲击,裙衫之装的式样、质地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另一方面,宫中妇女竞相攀比,也使奢侈之风日盛。
明代中后期,在民间,尤其是东南沿海城市,一些富家女子,无论是官宦的千金,还是富贾巨商的佳丽,她们的衣裙早已不用纡丝之类的质料了,而是用比较上乘的罗、缎等织物制成。更有甚者,已敢于穿用皇室才能服用的金彩饰裙。据顾炎武《日知录》引《太康县志》记载:“弘治年间,妇女衣衫仅掩裙腰。富者用罗缎纱绢,织金彩通袖,裙用金彩膝欄。”可见明代森严的服饰等级制度在这时已形同虚设了。正德年间,富家妇女的衣裙不仅竞相奢华,而且衣裙样式也有了新的变化,衣衫日渐加大,裙褶渐密。至嘉靖年间,裙褶虽然少了一些,可衣衫则宽到了顶点,有的衫长至膝下,距地只有五寸,袖宽竟达到四尺多,这与明初妇女一直崇尚的窄瘦之风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种巨宽的衣衫流行时间不长,到了万历年间又开始变窄。裙子也有所变化,裙式崇尚梅花条裙,同时又特别流行画裙。明末,民间的富家妇女中还流行过一种打有细褶的“幅裙”。裙幅一般有六幅或八幅,穿起行走时,宛如行云流水,很有特色,在崇祯年间尤为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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