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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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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旗人史话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17011
  • 作      者:
    刘小萌著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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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中国史话》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一套较为完整、准确地介绍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普及类系列丛书,从而使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人们尤其是青少年能够了解自己祖先的历史。《中国史话》系列丛书主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介绍了从古至今数千年来中华文明发展和变迁的历史。这些历史不仅展现了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辉煌,展现了先民的智慧与创造精神,而且展现了中国人民的不屈与抗争精神。
  本册《旗人史话》对旗人文化、政治生活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叙述,旨在向读者展示清代旗人兴衰荣辱的大体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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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小萌,男,1952年3月生于北京,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清史、满族史研究,著有《满族从部落到国家的发展》、《爱新觉罗家族全史》、《清通鉴·前编》、《八旗子弟》、《萨满教与东北民族》(合著)、《满族的社会与生活》(论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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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北京旧时有句俗话,叫做“不分满汉,但问旗民”。在清代,旗人与民人是社会成员的基本分野。民人就是隶属省府州县之人,旗人则是被编入八旗组织之人。旗人又称“旗下人”、“在旗的”,他们在行政隶属、政治地位、权利义务、经济来源、生活方式,乃至文化习俗诸方面均有别于民人,而成为清代社会中极具特性的一个群体。《旗人史话》就是抓住了旗人的这些特点,而选择了有关旗人文化、政治生活等方面的若干侧面,对其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旨在向读者展示清代旗人兴衰荣辱的大体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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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清太祖、太宗两朝,国家肇建,制度粗疏,入关以后,八旗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八旗“牛录”组织改称“佐领”,“甲喇”改称“参领”。同时改定八旗官员汉译名称:固山额真称都统,梅勒章京称副都统,甲喇章京称参领,牛录额真称佐领。各佐领在行政上均隶属本旗都统。都统“掌八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是旗的最高长官。
  八旗各设都统衙门(俗称档房)。举凡军政、户籍、铨选、司法、婚娶丧葬、稽查不轨等事务,各有所司,从而完善了对旗人的管理体制。
  佐领是八旗的基层组织。每佐领一般辖管数十户,每户约计数口以至数十口人丁。佐领的长官也称“佐领”,职掌人口、田宅、兵籍。佐领对本佐领人户权力很大,虽然官阶仅四品,但本佐领旗人即使位居公侯,对他仍得客客气气。两者的关系,“犹县令之辖乡绅”。
  清初满洲八旗是带有强烈血缘遗迹的组织,氏族长、部落长率部入旗以后,出任各种官职,对旧属仍握有很大权力,这种权力往往因同族世居同一佐领而得以长期延续。清朝统治者曾利用这种传统关系作为强化旗人凝聚力的纽带。久而久之,在佐领中便形成了几种类型:开国初期各部酋长率部归附,授之佐领,以统其众者,叫“勋旧佐领”;率众归附,因卓有劳绩,赐以人户或一佐领的,为“优异世管佐领”;仅同弟兄族里归附,授之佐领者,为“世管佐领”;因户小人稀,合编为一佐领,由两姓三姓轮流任佐领者,为 “互管佐领”;各拨出余丁,攒为一佐领者,为“公中佐领”。在各类佐领中,唯公中佐领一职不在子弟中世袭。但在清前期,这种佐领所占比例很小。由于多数佐领控制在贵族世家子弟手中,加之同一佐领下人世代聚居一地,就为盘根错节的血缘亲属关系的绵延提供了理想的温床。
  清朝统治者借助这种传统关系的网络,参酌汉族人封建宗法制度,在佐领内建立起完备的族长制度。
  族长最初由族众推举产生,选出后经佐领验放,入选族长的多为休致的官员或德高望重的长老。族长的多寡,视佐领内宗族的数目而定。由于佐领组织是多族姓的聚居,族长有二三人之多是习见的事。遇到涉及本族公私事务,族长与佐领一同筹划,并有教诲族人的责任,所以虽无爵秩,其权威也颇令后生晚辈们敬畏。雍正年间对族长制加以改革,严格了对族长资格的限制,规定族长一缺只能由都统、副都统从各族中拥有男爵、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等世职的贵族,或者举人、生员、领催等士绅官吏中选取;每三年由都统对族长考核一次,凡教导族人有方的予以奖励。
  随着族长人选与考核制度的制度化,这一职务也从旧贵族控制族人的工具蜕变为封建阶级操纵驾驭旗人的一种手段。
  在旗人中,宗族组织最为完备的非皇室莫属。清皇室又称宗室,即显祖塔克世(努尔哈赤的父亲)的直系子孙。清肇兴时,宗室子弟不过数十人。以后瓜瓞绵绵,子孙繁衍,到清中叶已经按血缘亲疏进一步析分为近支宗室和远派宗室。乾隆四十年(1775)将八旗左翼宗室子弟分为二族,右翼宗室子弟分为四族,每族设族长一人,由王公兼任。远派宗室原有左翼二十族、右翼二十族,各有族长。在众族长之上还有总族长。光绪年间,八旗宗室子弟多达八千人以上。
  旨在加强对旗人的控制,还建立了保甲制度。清初沿袭明制,在地方州县以下恢复保甲组织,十户为甲立一甲长,十甲为保立一保长,为封建王朝承担直接管理和监视人民的职责。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朝首先在畿辅屯居旗人中试行保甲法,将各庄屯旗丁,与当地民户共编保甲,令旗人屯拨什库(屯领催)与保、甲、乡长共同稽查不轨。雍正七年(1729),雍正帝谕令近畿旗庄依仿汉民保甲之制,设立屯目、乡长。
  屯目、乡长的设立,意味着旗籍保甲长的产生,是八旗保甲组织臻于完备的重要一步。关于屯目职掌,《户部则例》规定:对屯居旗人及附近散居旗人,由屯目管辖;旗人往来各处,必须报明屯目给予期限;如果无故逗留或潜往他处,报官严拿惩治。从屯目的职掌可以一目了然:清廷编设旗人保甲的用意就是对屯居旗人实施更有效的监督与控制。清中叶,保甲组织由畿辅扩大到东北、口外以及内地部分驻防八旗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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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一 “首崇满洲”——旗人的特权
1. 维护满洲贵族特权
2. 旗民差别待遇
二 “自是旗人自不同”——旗人的组织
1. 上三旗与下五旗
2. 内务府包衣三旗
3. 八旗管理制度的完善
三 “赳赳武夫干城器”——旗人的军事制度
1. 禁旅与驻防
2. “生则入档,壮则当兵”
3. “铁杆庄稼老米树”
四 “隔阂渐融”——旗民的人际关系
1. 旗民的交往与杂居
2. 外族人的入旗
3. 汉军出旗
五 “文风蔚起”——旗人的文化
1. “习于学问,讲明义理”
2. “幸逢文盛世,何必羡穿杨”
六 “非旗非汉是哪家”——旗俗的流变
1. 北京的旗俗
2. 旧俗的革除
3. 满语的式微
4. 姓名的汉化
七 “子弟消闲特好玩”——旗人的戏曲爱好
1. 京味十足子弟书
2. 竞相效梨园
八 “生于忧患死于嬉”——旗人的衰落
1. 生计日窘
2. 骑射荒疏
3. 膏粱自古无英雄
4. 疾风识劲草
九 “破除旗汉界”——辛亥革命前后的旗人
1. “化除满汉畛域”
2. 鼎革之际的旗人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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