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要求:“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的危险货物,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文件,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的GPS要符合《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终端》(AQ3004-2005)要求,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通用规范》(AQ3003-2005),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共享监控资源,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动态监控。根据这些规定,各地陆续有针对性的开始安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GPS车载终端或行驶记录装置,利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管理系统对危险货物运输过程进行监管的工作。
民航主要是对运载工具的监控,现代飞机已经装备了先进的机载数据采集、管理系统,也已具备空地数据传输的通信系统,飞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信息和数据,可经。ACARS等采集并向地面传输。地面监控终端,实时接受空中飞机发来的数据,监控飞机状态、预测飞机故障。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上,目前对场站、码头的装箱等作业环节,以及船舶在海上的航行过程,都实现了监控。
码头监控系统通过在码头、场站安装摄像机、网络视频服务器等前端设备采集场站作业信息,再通过传输光缆将视频图像信号传送到监控系统的终端,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控大厅,由此实现对场站、码头作业的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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