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我国最早在建设领域试行安全监理制的城市之一。1996年3月,上海市制订和颁布了《上海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理暂行办法》,在全市市政工程领域试行安全监理制。该暂行办法总计6章,即总则、安全政府监理、安全社会监理、安全监理管理、安全监理费用及奖励与处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取得《上海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理证书》,方能承担安全监理业务。上海市在市政工程领域试行安全监理制后,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取得良好的效果。2003年8月,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时必须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理,并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职责。从2003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在全市建设领域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2003年12月1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包括安全监理业务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及其他事项;同时,该指导意见要求自2003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市新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应包含安全监理内容。2004年1月13日,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了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推进会。2004年3月5日,上海市建设监理协会制订了《关于实施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行业指导价格暂行标准的通知》,对该市安全监理服务费做出了规定。同年,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制订和颁布了《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评定办法》。
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枢纽工程,于1994年12月14日正式动工。1995年,中国三峡总公司设立了三峡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2001年1月,中国三峡总公司成立了安全总监办公室,受三峡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工程建设部的双重领导。安全总监办公室除配备安全专职工作人员外,还聘请数名国内及日本专家担任安全总监;同时,工程监理单位受中国三峡总公司(业主)的委托,对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通过严格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理,三峡工程安全事故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因工死亡和重伤人数下降,三峡坝区红线内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
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明确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的监理责任。随后北京、辽宁、河北等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陆续下发了关于实施安全监理工作的文件,对各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指导和规定。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