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乡村旅游资源的所有者进行直接的自主经营,一方面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经营和管理的积极性,资源是自己的,经营好了受益的也是自己,为了得到更好的回报,当地村民就会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把项目经营好,对他们来说,这也是自己发家致富的一条路子;另一方面,农民自主经营还可以有效避免与外来者的冲突,如果由外来企业经营的话,在权责分配上容易发生问题,产生摩擦,而由农民自主经营,这方面的矛盾相对比较少。此外,农民自主经营还会促发当地人对自有资源的保护意识,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源,他们在经营时也会注意保护性开发,而且由于对当地的乡村民俗、乡村文化了解透彻,他们在产品开发时,能够比较好地体现原汁原味的地方特色。
但这种自主、分散的小业户经营模式,越来越面临着发展的矛盾:
一是资金对农民来讲是很大的问题,由于农民投入的资金有限,对公共设施和旅游接待设施的建设有限,旅游接待规模有限,对乡村社区环境的改善有限,也没有能力开展广泛的市场营销,旅游吸引力有限。同时,乡村旅游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无论是扩大经营规模,还是产品花样翻新,都需要一定的资金,而对于自主分散经营的业户来说,后续发展资金也是个比较大的瓶颈。
二是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受到他们自身观念、知识水平以及“小富即安”思想的影响,经营的档次往往提不上去,旅游产品比较原始粗放,旅游服务水平不高,缺乏带动效应。同时缺乏长远规划,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随着乡村旅游的不断发展,经营者日益增多,竞争会越来越激烈,然而经营者由于自身在经营观念、经济实力等方面的限制,面对竞争,可能会出现无力应对的局面,或者是采取恶性压价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导致村里整个行业的经营陷入恶性循环,最后影响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产品档次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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