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4版)》订的基本要求是,反映刑法修正案(七)、(八)等刑法立法上的新发展,总结刑事司法实践的新经验,吸纳刑法理论相对成熟的新观点,增删字数超过10万。在这次修订中,王仲兴教授、杨鸿教授全面负责全书的修改审定,聂立泽副教授负责分论部分的审定,杨方泉副教授撰写2008年之后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涉及内容,庄劲副教授撰写刑法修正案(七)涉及内容,陈毅坚讲师撰写刑法修正案(八)涉及内容。作为教育部重点院校之一的教材,本书坚持以部审的刑法学教学大纲为框架,这样便于读者了解主流学说,也有利于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研究生人学考试。因此,本书保留了某些并不赞同的学界观点,如传统的犯罪客体的地位和作用等;简化了某些不应当也不可能展开的论述,如刑法的基本原则等;回避了在每位作者中还存在争鸣的内容,如中国四要件与德日三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之争,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犯罪本质特征之争,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等。但是,本书总体上反映了我们共同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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