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乐队建制的探索与发展,是20世纪中国社会嬗变、科技进步的产物,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①中相关社会成员通过自身实践重塑传统器乐“母语文化”特质、探寻其历史性认知与中外文化参照价值体系的重要途径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族乐队建制的探索与发展不仅在我国大陆地区专业化、正规化剧场艺术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海外华人世界也有较广泛的影响。与此同时,有关这一乐队模式的文化属性与本体价值,则长期困扰和制约着这一器乐形式的创作表演与理论探索。笔者以民族音乐学田野考察为基础,综合并借用相关社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重点将京、沪、鲁三地相互影响的民族乐团(队)作为参照对象,结合中国传统乐队演变与相关地域民间器乐文化流布的关系,对1950年以来我国大陆地区民族乐队建制的形成与发展进行多层面、多角度的系统性考察研究,旨在通过所选个案考察,梳理其渊源、形态、生存、发展等诸方面状况,以及一定社会群体利用所处地区民间器乐传统与外来乐队经验的结合探索相关器乐创作表演的规律的过程。
伴随“剧场艺术”建设而出现的民族乐队建制探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陆主流文化发展在不同阶段的综合体现之一。其主体构成,不仅与我国南北方一些传统乐器原理、乐种形态紧密联系,而且在多声部组合、音响结构以及创作手法等方面充分体现出与西方管弦乐队相融合的特点。因而,就该乐队建制探索对20世纪上半叶“国乐合奏”经验的承继与发展来看,相关民族乐团(队)努力挖掘各地传统文化资源,打破国家行政区划系统,尽可能从区域文化繁衍与主流文化结合的层面上获取所需养分,促进自身发展,其成就和经验是主要的、不可忽视的。与此同时,半个多世纪以来大陆地区相关民族乐团建设留给我们的反思也是多方面的:“剧场艺术”实践证明,通过借鉴和汲取西方管弦乐队原理而发展起来的民族乐队建制,较之民间流传的一些传统乐种和器乐形式固然在音响结构、舞台审美等方面具有较为稳定和协调的现代都市文化品质,其本体构成亦可以看做是我国传统乐队在一定文化生态下不断延续和超越自身内涵与外延的一种阶段性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有关该乐队建制的生存与发展的价值评估,学界尚未取得总体共识,相关乐团(队)的艺术机制和舞台实践面临社会文化转型、市场经济变化等多方面挑战。故此书中对中国民族乐队生存与发展所提出的思路与建设性意见,当有利于审视和检讨这一乐队模式之得失,对于我国大陆地区和其他华人地区相关民族器乐形式的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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