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实行燃油税费改革后,运管机构不再征收交通规费,运管经费由财政统一转移支付,运管部门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运管部门仍承担交通行政执法职能,担负的工作量有增无减,繁重而复杂的工作职能与工作人员身份待遇不相匹配。如不及时解决运政队伍的属性,尽快确定编制,保障经费供给渠道,将严重阻碍运管事业的发展。对此,作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积极寻找对策,确保队伍稳定。
一、成品油价税费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燃油税开征后,更换和购置大吨位、低油耗、速度快的新型高级运输车成为主流趋势,长途客运市场在铁路、航空的运输优势挤兑下进一步萎缩,短途客运、旅游客运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农村客运、出租车客运、公交车客运则因特殊的服务性质,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通过争取较多的燃油补贴赢得发展机会。随之,营业性车辆急增,给运输管理和安全监管带来更大的困难,尤其是大吨位高级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问题突出,治超任务异常繁重;出租车、公交车管理维艰,运输成本增加(尤其国际油价大幅回升)后,城市出租车、公交车运输行业面临维护稳定、方便百姓出行和打击黑车三重巨大管理压力;客运串线经营、包车冲击班线等违章加剧,群众维权意识增强,投诉举报事件增多。
运管部门担负着解决诸多社会热点与难点问题的任务,因而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尽快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已迫在眉睫,但客观上受人员、经费等多重问题的限制,一定程度上阻碍运管事业的发展,突出表现在:一是运政人员多,编制缺少、经费严重不足;二是运政人员老化,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三是运政与相关部门管理交叉职能不明,体制不顺。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