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心里,书法是圣洁的,她从未被功利污染过——我既不需要“写字换米,维持生计”,更不曾想博得什么功名以光宗耀祖,只求满足我的艺术“理想和情趣”,即通过书法去表达我对自然的热爱、对社会的认知、对文化的敬畏、对人生的况味、对生命的感悟……正所谓“笔墨之外,自具性情;尺幅之中,别有怀抱”是也。
清人刘熙载讲:“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日如其人而已。”①如果说,我对书法还有什么奢求的话,那就是希望人们能从我的书法中“看到我”、“读懂我”,进而“认可我”。在一次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采访中,我曾用一首小诗表达了这种心迹:“幼时迫学欧阳询,稍长又爱赵文敏。汉隶章草都习过,渐渐寻得自家门。”我没想过要去“独树一帜”、“自立门庭”,但对艺术个性的追求却从未放弃过。这便是我的书法艺术观。
我经常和朋友讲:选择搞书法的人,要么是傻子,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傻子+疯子。我便是后者——既傻又疯。这门艺术看似简单——写字嘛,谁不会?然而它博大精深,太需要功底,太需要付出,你就是投入毕生心血也未必能写出个子丑寅卯。所以,有一位好友曾奉劝我,玩玩可以,千万别痴迷。然而,既然痴迷了,就要初衷不改,奋力前行,且无怨无悔。
4.最后,说说这本书。它是我承担的山东省第“十一五”社科规划项目中的一个重点课题,本应该在2010年完成,由于种种原因却一拖再拖而到了现在。就这本书,我简单说明几点:
其一,笔者注意到,这几年有关书法美学的论著出了不少,它们大都观点新颖、见解深刻,为中国当代书坛的理论建设作出很大贡献。但也不否认,有些所谓“书法美学”只是从西方教科书中“生吞活剥”了几个现成词语,很少切中当今书法艺术发展中的要害。
我始终认为,研究书法美学并非只有西方一条路可走,书法是“中国独有的艺术部类和审美对象”,是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滋养出来的艺术精华,它体现了中国人特有的审美智慧。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用中国人自己的美学标准、审美视角去分析它、研究它,同样可以探得其艺术真髓——书法本来就是在中国传统美学指导下成长、发展起来的“传统艺术”。
其二,本书之所以名日“论纲”,这等于告诉读者两点:一是我特别注重“论”。何谓之论?论就是要提出自己的主张、见解和观点,要向读者宣示自己主张什么、反对什么,要对某些问题作出是与非、对与错、好与坏等明确判断,不能跟在别人屁股后面人云亦云、亦步亦趋,或是把他人的意见简单罗列一番,不加分析,不加批评,那样是称不起“论”的。二是强调“纲”——提纲挈领,而非面面俱到,诚如清代著名诗人、诗论家王士稹所云:“诗如神龙,见其首不见其尾,或云中露一爪一鳞而已,安得全体?”①所以,有些问题只是点到为止,而有些问题却又不惜花费大量笔墨——但,功夫一定是下在“画眼睛”而非“画头发”上。如果说特点,这便是本书的一个主要特点。
其三,笔者运用马克思关于“‘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的关系中产生”的理论,认真分析了书法艺术价值实现的内部、外部关系,力图构建具有自己特色的书法艺术价值体系。这也许可以算作本书的一个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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