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子对崔护一见钟情,爱得很深,以致积思成疾,都是因为当时对男性的求偶表态未能作出及时而明确的回应所致。这便如《周易》所说,“坤虽有美,含之”。时代在发展变化,但这种审美倾向却保持了它的一贯性。值得注意的是,这不仅是我国传统的审美观念,在西方也是如此。我们知道,德国启蒙主义思想家和评论家莱辛有句名言:“上帝创造女人,用了过分柔软的泥土。”俄罗斯诗人茹科夫斯基甚至吟咏道:“可爱的是鲜艳的容颜,青春时期的标志;但是苍白的面色,忧郁的症状,却更为可爱。”①
能否将这种观念简单地斥之为剥削阶级的偏见呢?显然不能。就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家如马克思在回答女儿的问卷时就坦率地承认,自己较为喜爱性格“柔弱”的女性。毛泽东在晚年见身边新来的一位面目清秀的护士叫“小强”,觉得很不合适,于是替她改名叫“小弱”,应该是他内心审美观念的自然袒露。这种观念也不应被视为仅仅是男权主义传统的产物,因为女性中的佼佼者如班昭等往往对它也持肯定的态度。我们甚至可以说,男女性情的阴阳、刚柔之别是超越意识形态甚至超越社会关系层面的,它基于人的生理,反映了生物界的普遍规律。据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克兰兹等人的调查研究,女性的气质表现为喜欢聊天、机敏圆滑、温和、善解人意、安静等;男性的气质则表现为具有攻击性、独立性、情绪稳定、客观、支配、主动、竞争性强等。众所周知,气质是与生俱来的个性特征。应该承认,男女的性情之别确有社会历史尤其是文化习俗方面的原因。在父权制的社会里,女性大多处于依附地位;在母权制社会则未必然,女性普遍承担了繁衍族群的重任。就个体而言,随着经济生活中男女差距的缩小,男女在家庭中的角色也可以易位,如今天就存在不少“家庭主男”。此外,我国历史上曾长期流行天尊地卑、男尊女卑或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之类观念,贯彻于教育过程,在客观上发挥了陶铸社会角色的作用。女权运动的创始人之一,法国存在主义大师萨特的夫人西蒙·波娃在其所著的《第二性》中甚至得出结论:女人,不是生而为女人的,是被变成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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