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辞源考证,“趣”在《说文》的解释是“趣,疾也。从走,取声”。“趣”的意义范围包括:疾,行速;旨意,旨趣;志趣,好尚;趣味,兴趣;意味,情态或风致。“趣”最早与“趋”同义,是“疾走”的意思,承培元《广说文答问疏证》:“凡言走之疾速者,皆以趣为正字。”后由动作趋向引申出精神意向,就有了“旨趣”、“志趣”、“兴趣”、“意味”的意义,如清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走部》:“趣者,趋向之意。故引申为归趣、旨趣之称。”《列子·汤问》:“曲每奏,钟子期辄穷其趣。”《后汉书·蔡邕传》:“圣哲之通趣,古人之明志也。”《晋书·王羲之传》:“顷正来丝竹陶写,恒恐儿辈觉,损其欢乐之趣。”“味”在《说文》中的解释是:“味,滋味也。从口,未声。”“味”的意义范围包括:舌头尝到东西得到的感觉,《孙子·势》:“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由此引申为品尝,辨别滋味;意义,旨趣;研究体会。如《老子》第六十三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文心雕龙,宗经》:“是以往者虽旧,余味日新。”汉班固《答宾戏》:“委命供己,味道之腴。”但值得注意的是“味”在古时就有极强的抽象意味,“味”通过与天地五行的联系,成为抽象的本体存在。邵培仁在《论中国古代受众的信息接受特色》指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味的规律主要有五条:“澄怀味象”、“味久知味”、“余味曲包”、“味之无极”、“味后言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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