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价格
熊彼特曾经说过,离开价格和物与物交换的比例,留给我们的就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价格是沟通社会经济关系的纽带,而价格理论是经济学理论的核心和基石。同样,广告价格也是广告学的基础,只有把广告价格问题研究清楚,才能建立稳固的广告学理论大厦。
价格具有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从社会属性上来说,马克思曾经指出,“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本身属于交换范畴,因而它实质上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反映着商品交换中经济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价格关系就是市场交易者之问的利益分配关系。从价格的自然属性来说,价格是货币的数量表现。它形成于市场中,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是一种激励因素,是经济参与者相互沟通信息的方式。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大经济学体系里的价格理论体系的核心理论和发展进程来看,价格理论经历了一个从表象到实质、从厂商到市场、从静态到动态的三维发展过程。从表象到实质维度反映的是价格的决定论,即价格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从厂商到市场维度反映的是价格的形成方法,即厂商采用什么方法来制定并形成自己的价格;从静态到动态维度反映的是价格的调整,即基础价格已经确定下来后,如何根据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反应调整自己的价格。
关于价格到底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问题,主要有两大派别: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二是西方经济学的价格论。西方经济学对价格的起源有多种解答,但主要可归纳为两种,即客观的劳动价值论和主观的效用论。
客观的劳动价值论的代表是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亚当·斯密认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对于价格的实质和表现问题,亚当·斯密认为:“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商品通常出卖的实际价格,叫做它的市场价格”。大卫·李嘉图在亚当.斯密二元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元劳动价值论,认为:“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规定商品的交换价值”。
效用论的代表是萨伊、杰文斯、瓦尔拉、门格尔和庞巴维克。效用论早期的代表是萨伊。萨伊认为效用是由劳动、资本和自然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商品的价值也是由劳动、资本、土地共同创造的。杰文斯、瓦尔拉和门格尔作为边际效用学派的代表,他们坚持主观的效用论,认为物品的价值不取决于劳动而是取决于人们对物品的主观感受和评价。瓦尔拉干脆把价值的起源归之于稀少性。庞巴维克则认为:“决定物品价值的不是它的最大效用,也不是它的平均效用,而是它的最小效用。”效用论学派描述了市场经济运行中价值和价格的形成心理要素及相关的现象形态,坚持主观的价格论,与马克思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是相对立的。效用论对广告学的借鉴在于,人的主观效用评估对价值的判断有重大影响,从而为广告效果的组成因素和价格形成过程的研究提供了启发。1890年,马歇尔提出“均衡价格论”。他认为一种商品的价值,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是由该商品的供求状况决定的,可用商品的均衡价格去衡量商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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