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数字娱乐产业主要发展历程
中国的数字娱乐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但从中国的国情来看,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令数字娱乐产业可以良好发展。北京市政府在“十一五”规划重点工作当中,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发展任务和发展重点,在文化创意产业的界定中涵盖了数字娱乐产业的概念。由政府推动,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将石景山园定位为国家数字媒体产业化基地和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而目前以“动漫制作中心”“网络游戏制作中心”“手机游戏制作中心”为代表的基地八大中心建设已经全面展开。同时,北京市还积极推进数字作品版权管理和执法工作,由市版权局联合市科委,与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共同建成了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平台,使北京成为我国首个开展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工作的城市,极大地提高了数字内容版权的管理和保护水平。
中国互联网影视应用在网民中的使用率整体上不断攀升:2003-2005年是其起步阶段,摸索时期中的在线影视使用比例一直平缓地盘旋在20%上下;2006年是互联网影视应用崛起的重要转折点——伴随着网络的普及和视频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涌现,其使用比例翻了一番,跃升到40%;2007年是网络影视应用的瓶颈期,使用比率的增长陷入了停滞;2008年至今,网络视频已经火爆线上线下,2007年后继乏力的僵局在全民娱乐和草根文化兴起的推动下被毫无悬念地打破,使用比例直线上升。
在我国数字娱乐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正视现状,我国数字娱乐产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对欧美、日本等国家水平还较低。我们在借鉴别国先进水平的同时更要有所突破,不能一味地跟随别人的节奏走。纵观我国的一些游戏、动画,好多风格还比较直白僵化,甚至水平还不及多年前的欧美、日本等国。
面对这些国家的先进水平,给我们的是借鉴也是挑战。
数字娱乐产业是创意产业,创意是产业的灵魂。媒体软件的操作是表现手段,是创作的基础。我们是要运用表现手段去表现创意,忽视淡化创意不会做出好作品。我们说,好作品是人性化的,是尊重人性、适应人性、愉悦人性的。好作品的标准应该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创意层,独特、新鲜、出人意料的形式才会让人耳目一新;二是沟通层,与人沟通,熟悉人性做到人性化,才会使受众群体由普通接触到主动传播,完成这样一个动态的心理定位过程;三是工具层,也就是掌握操作相关多媒体技术的能力。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008年以来,动漫、电影、网络游戏等文化娱乐产业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逆势而上,成为“经济寒冬”中的一股暖流。随着世界发达国家由生产型主导社会向消费娱乐型主导社会的转变,数字娱乐产业已成为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
三、国际数字娱乐产业发展格局:美日韩三足鼎立
数字娱乐产业是一个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领域,许多国家都把它作为重要的文化创意产业和国家支柱产业来发展。目前世界数字娱乐产业的发展,基本形成了美国、日本、韩国三足鼎立的格局。
美国是最早也是主要发展影视娱乐产业的国家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美国的影视娱乐产业已占据了全球影视娱乐产业的50%以上。仅迪士尼公司2008年总产值就达到378亿美元。
日本影视娱乐产业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2007年的营业额达到230万亿日元,占日本GDP的13个百分点,为日本的第三大产业。作为影视娱乐产品出口大国,日本以其严密的产业链结构、成熟的市场运营机制,在国际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它对美国的影视动漫产品出口是对美国钢铁出口额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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