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对主持人主体价值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集中体现于节目主持人在正确的世界观指导下,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操、高度的敬业精神、强烈的责任意识。这其中蕴含着一个人对生命价值的理解,由此而生发出对人文的关怀、对真善美的追求。
新闻职业道德,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都必须具备的。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由于主持人的特殊地位、作用,主持人的一言一行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更是群体形象的缩影,因此,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对于主持人来说尤为重要。
新闻职业道德首先要求新闻工作者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新闻工作是影响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社会行为的一种工作,新闻工作者必须对社会负责。这种责任的范围包括不危害社会,例如不鼓吹凶杀、暴力、色情、犯罪;不损害民族利益,不挑起民族、宗教、外交冲突;不利用新闻对他人进行诽谤;不能利用自身的特殊条件谋取私利、收取不正当报酬等。节目主持人在公众中有巨大影响力,如果一旦失去行为准则,没有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缺乏社会责任感,其后果不堪设想。在传媒发展较早较成熟的西方国家,有学者撰文指出:“在新闻节目主持人身上出现缺少个人道德时该如何呢?假若他一味追求高收视率或个人名利而渲染某些新闻,又有什么方法去制止呢?”答案竟是:“几乎无能为力。”在他们看来:“今天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除了听命于自己的良心外,其他都不在话下。”在我国的新闻传播、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过程中,类似的情况也有苗头,相应的纪律、制度、约束应该提早研究拟订,主持人的自律也应特别重视。
新闻职业道德还包括从业人员的敬业精神。要做到这点,势必要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邻居说美国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丹·拉瑟一年之中只有七八个周末能与家人团聚。靳羽西为了主持好《世界各地》节目,每天要工作14个小时。他们付出了诸多心血和努力,甚至还要放弃正常的家庭生活,如果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是难以长期坚持做好这一工作的。这种高度的敬业精神,在我国的新闻工作者中更是司空见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节目组,是著名的工作起来没有钟点,为了节目加班、加点、熬通宵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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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