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档案文献珍品研究》不仅从理论上有助于推进我国档案文献遗产的深度研究,促进我国少数民族档案文献珍品的挖掘和保护;从现实上还有利于佐助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增进民族文化和经济的发展,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第一章 中国少数民族档案文献珍品相关概念的界定
本成果旨在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中的珍品,涉及诸多概念,如档案、文献、档案文献、少数民族档案文献、珍品等,并多次在本书中出现,贯穿始终,因而有必要逐一对这些概念进行界定。
第一节 档案与文献
档案与文献是相互独立又有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档案是文献的属概念,档案从属于文献,所有的档案都是文献;文献是档案的种概念,文献包括档案,但是只有原始文献才是档案。
一、档案
档案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语言文字诞生之后才出现的人类社会记忆的承载物。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产生档案的国家之一,早在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相传就出现了早期的“档案”——“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据专家考证,“三坟”为春秋时代齐国管仲将“三皇”时期泰山十二家石刻内容抄录下来而成,“五典”是“五帝”时代形成的档案,“八索”即“八卦”之书,“九丘”指中原九州之书。之后,我国相继以“典”、“册”、“策”、“简牍”、“簿书”、“案卷”、“案牍”等作为“档案”的代名词,至清康熙年间才首次出现“档案”一词。
学术界众多学者纷纷对“档案”进行定义,出现诸多侧重点不同的概念,有的侧重于档案的形成原因和条件,有的侧重于档案的内容,有的侧重于档案的价值,有的侧重于档案的保管期限,等等。现在国内比较权威的档案概念有三个,一是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中国大百科全书》)一是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纪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一是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以上三种概念大同小异,可以高度概括为:档案是人们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始的历史记录。
二、文献
“文献”一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很早,在《论语?八佾》中,孔子云:“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何晏《论语集解》引东汉郑玄注云:“献,贤也。我不以礼成之者,以此二国之君,文章贤才不足故也。”这里郑玄以“文章”、“贤才”解释“文献”,其意义是比较明确的。宋代朱熹认为:“文,典籍也;献,贤也。”至此,“文献”成为“文”与“人”的组合概念。宋末元初的马端临认为“叙事”为“文”,“文”要“信而有徵”;“论事”为“献”,“献”包括“评论”、“燕谈”等,这是从文献记载的内容来区分“文”和“献”的不同。清代刘宝楠在其《论语正义》中对“文献”的解释是“文谓典策,献谓秉礼之贤士大夫。”
当今学术界对“文献”的理解和解释仍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郑鹤声、郑鹤春认为:“结集、翻译、编纂诸端,谓之文,审订、讲习、印刻诸端,谓之献。”王欣夫说:“文献指一切历史性的材料。”杜泽逊也称:“文献包含着所有历史资料。”王余光先生则认为:“‘文献’指的是文字资料和言论资料。”张舜徽先生指出:“‘文献’既是一个旧名词,自有它原来的含义和范围。我们今天既要借用这一名词,便不应抛弃它的含义而填入别的内容。近人却把具有历史价值的古迹、古物、模型、绘画,概称为历史文献,这便推广了它的含义和范围,和‘文献’二字的原意是不相符合的。当然,古代实物上载有文字的,如龟甲、金石上面的刻辞,竹简、缯帛上面的文字,便是古代的书籍,是研究、整理历史文献的重要内容,必须加以重视。至于地下发现了远古人类的头盖骨或牙齿,那是古生物学的研究范围;在某一墓葬中出土了大批没有文字的陶器、铜器、漆器等实物,有必要考明其形制、时代和手工艺的发展情况,那是古器物学的研究范围。这些都是考古学家的职志,和文献学自然是有区别的。”白寿彝先生认为:“今天我们所说的‘文献’,主要是指有历史意义的比较重要的书面材料。”
1983年,我国国家标准《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中,给文献下的定义是:“记录有一切知识的载体。”从记录手段划分,文献包括以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为主要记录手段的一切信息和知识载体。从外在形式划分,文献又表现为文书、档案、图书、报纸、刊物、情报、资料等。在国际上,“文献”概念的外延是比较宽泛的,可泛指以图书、文件、连续出版物、影片、音像资料、幻灯片、缩微品等实体形式出现的记录有信息、知识的各种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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