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代社会人的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对事物的任何分类,都是在一定的标准下进行的。在不同的分类标准下,对事物的归类有着不同的区分。人的发展的风险的划分,同样也是如此。一般来说,人们对风险的区分,是从风险与人的生存与发展关系的性质而划分的。在这里,我们将遵循这一划分,重点对人的发展的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自我风险予以分析与考察。
第一,人的发展的自然风险。人是自然的存在物。离开了自然界,人类既不可能存在,更不可能有所谓的繁衍与发展。自然既慷慨地赐予人类生存、活动及繁衍与发展的一切,同时也带给人类许多威胁与风险。所谓人的发展的自然风险,就是人在自己的生存发展过程中与自然发生关系时所发生或产生的风险。
与任何一种风险一样,人的发展的自然风险也是一种关系态的存在。就客观的自然现象、自然物的自在生长与活动而言,是无所谓风险的。风雨雷电、山崩地裂、洪水泛滥或是狼虫肆虐等自然现象或事件,当它们不与人的存在发生关系时,这些自然现象或事件都只不过是一种纯粹的自然自我运行过程,是无所谓风险与否的。只有当这些现象或事件与人的存在关联并且可能给人带来意外的不幸或危险时,它们对人而言,才能称为风险。自然物或自然现象作为一种自在的存在,之所以在与人的关联中会生成一定的风险关系,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一是这些自然现象或事件具有导致不幸事件或结果出现的可能性;二是人类的发展尚不具备准确预见风险事件的发生及其结果的认识水平,更没有或不具备规避、消解和抵御风险事件的强大的能力。由于人的发展的自然风险与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直接相关,所以对于人的存在与发展而言,自然风险并非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第二,人的发展的社会风险。作为社会构成的主体,人的存在与发展的主要关系是在其感性的社会实践与社会交往活动中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构成了人的存在与发展的主要内容。因而可以说,人的风险关系,主要指的是社会风险关系,人的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乃是来自社会的风险。
所谓社会风险,指的是人在自己现实的社会生活与社会交往活动过程中,由于此在关系及关系发展的不确定性所引发的出现不幸事件或结果的可能性。在这里,决定人的发展的风险关系是否生成的因素主要有:其一,人在其活动与交往过程之中所建立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其二,人所建立的社会关系及其发展的演变,具有引致危机或不幸结果出现的可能;其三,人对其所面对的社会关系,缺乏绝对驾驭的信心与能力。由此来看,社会风险也并非绝对的,而同样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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