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成就
2012年,中国义务教育在均衡发展、教育财政投入、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教育信息化、随迁子女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2年,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再次把“科教兴国”战略提到新高度,在党的十八大上强调“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指明了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方向。
2012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首次突破4%,自1993年提出该目标以来首次实现了这一承诺。4%的实现,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表明国家用于教育的经费逐年增加,财政教育经费保障已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在更大程度上推动了教育的发展,促进了教育公平。
2012年,为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教育部联同多个部门印发了包括《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范》《关于公布首批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首批全国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首批全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等在内的多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教育基地网络。此举对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起到了示范性带头作用,为各地中小学有序地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2012年,国家继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教育部与多个部门共同制定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明确提出了缓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状的措施,文件中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取得了实效;国家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要求因地制宜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与实施将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是推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2012年,国家继续开展义务教育惠民工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国务院印发《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范意见,切实规范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行为,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从3月到12月,先后四次从多个层面出台相关文件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切实保障了农村地区实施学生营养餐计划,切实改善了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2012年,国家坚持“以学生为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将校车安全问题纳人法制轨道,为校车行驶画出“安全线”;重视安全教育,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等,有力地确保学生平安、健康成长;关注灾后重建的校舍安全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校舍安全规划的工作方向;确立心理健康示范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力地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出台相关文件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与管理,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
2012年,国家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着力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教育部出台一系列文件,要求建立与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实现所有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同时,促进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学中的应用,有力地推进了教育的现代化发展。
2012年,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力争形成现代化学校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教育部与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及《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的基本制度,力求从制度与法律层面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在中小学建立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交流与合作。此举对于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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