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总部设于北京,内设21个职能部门和4个直属事业单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有38个派出机构,并管理19个系统单位。中国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和系统单位共同构成了统一有序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体系。
中国证监会会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证券期货市场规章规则,拟定市场发展规划,办理重大审核事项,指导协调风险处置,组织查处证券期货市场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系统监管工作。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一线监管工作。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
各证券和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中证资本市场运行统计监测中心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机构对其会员(及参与人、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及证券交易活动进行一线监管和自律监管。这些一线监管和自律监管构成证券期货监管活动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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