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龙云,汉族,山东济宁人,1928年1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著名武术技击家、理论家、教育家,上海体育学院教授,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武术九段,国际级武术裁判。
曾任上海体育学院武术教研室主任、体育系副主任,上海市武术协会副主席,上海市职工武术气功协会主席,中国武术协会副主席,中国武术学会副主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第7届全国政协委员。
幼年习武,擅长华拳、少林、太极、形意诸技,尤精技击。1943年、1946年,先后在上海与西洋拳击家比赛,以中国拳法击败俄国拳击家马索洛夫、美国重量级拳击冠军鲁赛尔,被人们誉为“神拳大龙”。1953年,在全国民族形式体育竞赛暨表演大会上获“优秀奖”;后入选国家队并兼任政治辅导员。1956年开始,屡任国际、国内武术比赛裁判长、总裁判长,任第11届亚运会武术竞赛委员会主任。
多年从事武术教学、科研和管理,卓有建树。著有《武术运动基本训练》 《华拳》 《剑术》 《少林寺拳棒阐宗》和《琴剑楼武术文集》等专著十余部。曾主编我国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参与编写全国体育院校通用《武术》教材。在报纸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技术性、知识性文章七十余篇。
为武术事业作出卓著的贡献,1959年被国家体委授予“第1届全国运动会先进个人”;1983年任全国武术遗产挖掘整理工作组副组长,1984年获国家体委授予“全国武术挖整工作先进个人”;1985年被评为“全国体育优秀裁判员”,同年,被授予“新中国体育开拓者”荣誉奖章;1988年荣膺中国国际武术节“武术贡献奖”。1991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00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他建立了“蔡龙云大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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