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也是新闻信息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也具有较强的舆论引导功能,特别是一些好的公益广告、制作精美的创意广告,能起到美化人们空间想象、提升审美水准的作用。
(五)地域性
根据1983年中共中央发布的“要求在全国实行中央、省、地(市)、县四级办报办台”的37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7月15日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的要求,我国实行“三级办报”的格局。地市报属于中央、省、地(市)“三级办报”格局中的最低一级,其范围主要包括地级市政府所在城市及所辖的县或县级市。因此,党报都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其发行范围通常就是其行政管辖范围。因此,党报的广告也多具有地域性,除了一些全国性的大品牌广告外,主要是以本地广告为主。
三传统党报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9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法院对《南阳日报》原总编辑葛宏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受贿、贪污、毁坏账簿三项罪名均成立,三罪并罚判处葛宏有期徒刑16年。检方的指控有三项:一是自1997年至2010年期间,南阳市共13个县区中有11个向其行贿买党报头条;二是2004年至2009年,葛宏累计分得广告奖励47.8万元;三是销毁会计账簿。对这一判决,葛宏表示不服并将提出上诉。原本在全国新闻界并不出名的葛宏,因被冠以“卖头条的总编”,一时成为舆论焦点。
不管葛宏一案真相如何,但是它的确反映了当前我国党报一个不容否认的现实:地方党报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化传媒环境中举步维艰。一方面,作为“事业单位”的党报要保证“耳目”、“喉舌”功能,要完成好各种宣传任务;另一方面,党报又不得不在激烈的竞争中,努力寻求经济来源以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
这些年,我国党报广告一直运行的是“拉广告”的经营模式。一个“拉”字道出了党报广告经营的无奈和艰辛,也意味着党报广告经营很难有稳定、长远的发展。目前我国党报广告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有些问题直接严重影响了党报广告的发展。
(一)特定受众群体,广告机会少
党报的受众群体主要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教师、医务工作者、学生、军人以及各种工作人员,虽然其受众群体数量庞大,但是他们经济活动较少,需要刊登广告的机会很少。而各类都市报的受众群体主要是广大的各类市民、私企老板、商家等,他们是经济活动的主体,需要刊登广告的机会自然要多。当他们需要刊登广告时,肯定会找自己经常看的、熟悉的媒体刊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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