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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新媒介赋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演进:the co-evolution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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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50971
  • 作      者:
    师曾志,金锦萍编著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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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师曾志,博士,曾为新西兰惠灵顿维克多利亚大学、瑞典皇家理工大学计算机与传播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公共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媒介研究、公共传播与新媒介赋权。
  
  金锦萍,祖籍浙江宁波,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95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1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2004~2006年)。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著有《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独著)、《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合著),译有《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合译),《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合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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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公共传播开启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篇章,传播与权力、传播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成为国家与社会变迁的基础。
  《新媒介赋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演进》对“汶川地震”后发生的微博开启民意表达新方式、“免费午餐”、中国扶贫基金会与曹德旺签署“对赌协议”、郭美美与红会风波,以及慈善法进入立法程序等一系列重大社会事件,在新媒介赋权的视阈下,进行了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说明组织赋权在技术赋权与社会赋权之间,公民自我救赎是实现社会赋权的根本。国家与社会协同演进是转型中国重要的发展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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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公民参与格局中个人或组织机构所处的社会位置是其权力的首要来源,这种“天然”的权力为各类参与主体的常态化表达和参与行为提供了基本的物质和精神资源,同时也设定了其行动的既定标准和边界。换句话说,参与者“是谁”这一简单的事实先在地限制了其可选择的参与方式和可获得的资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言论和行动的效果。对前文所分析的六种参与主体进行考察后不难发现,越接近社会权力中心的个人或群体越倾向于从宏观而超越的立场介入相关社会议题,并有能力以低成本的方式有效实现其利益诉求;反之,远离权力中心的参与者则往往满足于表面的“成就”和短期利益的实现,很容易形成“声势”与“效果”之间尴尬的落差。具体而言,事件的利益相关者多为与权力中心距离遥远的弱势群体成员,大多数情况下其表达和参与的目标都仅仅是为自身的受损利益“讨回公道”,因而他们通常只能充当事件的导火索和相关社会议题的“媒体符号”,未能在参与格局中扮演最关键性角色。与利益相关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本身处于权力中心的政府,由位置所带来的资源优势使权力机构对任何事件的介入几乎都能促成事件的重要转折,这种效果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所掌握的强制性政治权力,另一方面也源自社会对权力中心的合法性认同。介于“中心”与“边缘”之间的媒体、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参与力量则既依赖于固定的社会位置所赋予的权力,又在不同程度上受制于特定位置的行动边界;例如,传统媒体能够通过真实再现社会现实而获得相对稳定的“媒体权力”,从而成为不可或缺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公民参与平台,但它却并不具备足够的资源来从实质上解决“无权”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只能以凝聚“外压”的方式促使权力中心关注相关社会问题。此外,普通公众作为一个高度异质化的流动性群体,在特定公民事件中所拥有的权力往往与每个个体的具体社会位置无关,而仅仅表现为短时间内个体微弱资源的无序累加,这种不稳定的权力如果未经过其他参与主体的引导、凝聚和运用,很难提升到影响政策议程乃至制度化变革的层面上。
  尽管社会位置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预设了不同参与主体所能拥有的资源、普遍采取的参与方式以及潜在的社会影响力,但积极而有效的行动也同样能够超越位置与资源的桎梏,赋予参与者以“扭转乾坤”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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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 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公共选择

第一部分 新媒介赋权: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
第一章 新媒介赋权视阈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一 公共传播:概念的提出
二 公共传播:在理论与实践之间
三 国家与社会:想象的微共同体
四 公共传播的基石:新媒介赋权
五 赋权器:在组织赋权与社会赋权之间
六 自我救赎:社会赋权的实现
小结
第二章 新媒介赋权视角下表达与行动的力量——以“免费午餐”计划为例
一 引言
二 新媒介赋权:信息、表达与行动
三 从技术赋权到社会赋权
四 新媒介赋权研究中的问题及网络自组织的出路
第三章 国家形塑和社会生长间的“强国家一强社会”代双双
一 从“弱国家一强社会”到“强国家一强社会
二 从管控到治理——综治委改名事件
三 社会组织的“嵌入型管理
四 社会创新的羽化与集聚——“中国社会创新奖”的设立
五 从媒介赋权走向社会赋权
六 推力与阻力之间——“公民社会”首入“十二五”规划建议正式稿未见其身
七 国家形塑和社会生长之间的“强国家一强社会

第二部分 舆论问责与公民性体现
第四章 保卫生命:微博景观下个体生命的幻象体验——以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温州7·23动车事件和PM2.5事件为例
一 引言
二 私人和公共人:对人之境况的判断
三 微博:生命的联结与幻象的体验
四 保卫生命:行动的空间与共同世界的建构
五 结论
第五章 公共舆论:从“维权”到“争权”的话语聚焦
一 引言
二 公众舆论诉求聚焦:从生命维权到道德抗争
三 舆论与公权力:复杂博弈中的“争权场”
四 以“舆”代步,探公民社会之路
五 结论
……

第三部分 公民参与与利益表达
第四部分 国家、社会边界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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