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性道德教育
1.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社会性道德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妇女解放和婚姻家庭问题,并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性道德观教育。新中国一建立,中央人民政府就坚决查封和取缔了妓院,彻底铲除了娼妓制度这一旧社会最腐朽、最丑陋的毒瘤,彻底否定了与娼妓制度相适应的那些最腐朽、最丑陋的性道德。1953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取缔了一夫多妻、买卖包办、招童养媳等封建婚姻和腐朽婚俗,确立了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新《婚姻法》,对广大群众进行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男女平等、互敬互爱的社会主义性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性道德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思想道德在两性关系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以马克思主义性伦理观为思想理论指导,反映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伦理关系的本质,是与一切旧的性道德体系有本质区别的新型性道德体系。社会主义性道德以其特有的社会属性、崭新的精神内质、积极的社会作用,批判否定了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腐朽性道德,有力地促进了新中国妇女的解放,促进了婚姻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国家对全社会进行的性道德教育是积极主动卓有成效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腐朽婚姻制度被彻底清除,封建性道德受到了坚决的批判,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性道德日益深入人心,并成为整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性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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