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对机制设计理论所研究的问题以及基本的分析框架作一简单介绍。机制设计问题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因为它最终决定了资源配置的效率。机制设计理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不对称信息下的激励问题(J.J.Laffont,1980)。众所周知,不对称信息造成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无效率,这也是所有的组织设计问题中的核心难题。借助于机制设计理论,委托人(或组织设计者)可以设计一组激励机制以减少或避免效率损失。
激励机制设计的核心问题是委托人在设计一组机制以最大化社会福利时必须考虑两个基本约束: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束。所谓激励相容约束是指委托人所设计的激励机制必须能够有效地甄别代理人的不同类型,使得代理人有积极性揭示自己的真实信息,这就意味着委托人必须给予说真话的代理人一定的激励补偿,此即信息租金。而所谓参与约束则指委托人所设计的机制不能是强制性的,它在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因而必须是基于双方合意的基础上,故代理人在此契约中所得到的最低效用不能少于他的保留效用(或机会收益)。
机制设计理论本质上是非对称信息对策论在经济学上的应用,可以用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来处理。机制设计是一种典型的三阶段不完全信息(贝叶斯)博弈(陈志俊和邹恒甫,2002):第一阶段委托人提供一种机制或契约;第二阶段代理人行动,他决定是否接受这种机制或契约;如果他接受,则进入第三阶段,代理人在机制约束下选择自己的行动。与子博弈纳什均衡相比,这里的贝叶斯均衡机制似乎显得很弱,所以就产生了激励理论中最基本的原理——显示原理。它表明,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中,任何一个社会组织的间接机制等价于一个激励相容的直接机制,该机制要求所有具有私人信息的个人向一个中央计划者汇报自己的偏好,并由中央计划者代替他们选择一个行动。这一原理的发现大大简化了问题的复杂程度,代理人的类型空问就直接等同于信号空间,把复杂的社会选择问题转换成博弈论可处理的不完全信息博弈,为进一步探索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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